兒在胞胎十月,止于臍中與母通氣,雖出胞胎,其臍中所通之氣,猶未盡絕,剪斷臍帶,當以六寸為度,不可過為短長,短則傷髒,長則損肌,其束臍當用軟絹新棉裹之,以避尿濕風邪,此預防臍風第一要法。
﹝真按﹞古法用胡粉散敷臍帶間,或用烙臍餅子,安灸臍上,及用艾丸浸油燻燒臍帶,均有流弊,但俟臍帶自落時,以封臍散摻之,再蓋以小膏藥,如濕再換,以干為度。
卷二 初生門 初生斷臍類別︰子部
作者︰民國•陳守真 書名︰兒科萃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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