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嗣育門 分經養胎

類別︰子部 作者︰清•吳謙等 書名︰婦科心法要訣

    分經養胎不足憑。無所專養論不經。形始未分無不具,陰陽之道漸分形。

    【注】巢元方曰︰妊娠一月名胚胎,足厥陰脈養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陽脈養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脈養之,當此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脈,手少陽脈養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氣,足太陰脈養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足陽明脈養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手太陰脈養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膚革,手陽明脈養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發,足少陰脈養之;十月五髒、六腑、關節、人神皆備。

    又有推巢元方養胎之說,謂四時之令必始于春,所以一月、二月間,是足厥陰、少陽木也;三月、四月間,手厥陰、少陽火也;五月、六月間,足太陰、陽明土也;七月、八月間,手太陰,陽明金也;九月、十月間,足少陰、太陽水也。惟手少陰、太陽二經無所專養者,以君主之官無為而已。此說更為不經。夫男女交接,精血聚而成胚,此孕形之始也。雖未分身軀髒腑,而其理無不具也。猶太極渾然,包羅萬象,而陰陽之一氣氤氳,浸漸化生而成,子母分形,自然而然如草木成熟,殼脫蒂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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