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子嗣類 飲食(藥食三)
類別︰子部 作者︰明 • 張景岳 書名︰
婦人規
凡飲食之類,則人之髒氣各有所宜,似不必過為拘執。惟酒多者為不宜。蓋胎種先天之氣,極宜清楚,極宜充實,而酒性淫熱,非惟亂性,亦且亂精。精為酒亂,則濕熱其半,真精其半耳。精不充實,則胎元不固,精多濕熱,則他日痘疹、驚風、脾敗之類,率已受造于此矣。故凡欲擇期布種者,必宜先有所慎,與其多飲,不如少飲;與其少飲,猶不如不飲,此亦胎元之一大機也。欲為子嗣之計者,其母以此為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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