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之六十六  以直為曲,以曲為直

類別︰子部 作者︰佚名 書名︰太上感應篇

    以直為曲,以曲為直。

    【解釋】

    把理直的變成理曲,把理曲的反認為是理直。

    【分析】

    兩邊的當事人,各自都向官府提出了訴狀,互相的控告對方;這時候雙方道理的曲直,尚未查明清楚,他們的生死與奪、有罪沒罪,全都在法官的一句話啊!所以法官怎麼可以輕忽隨便的就宣判呢?現在卻有把當事人理直的判成了理曲,而把理曲的判成為理直的法官啊!如此曲直顛倒的法官,若不是因為他接受了賄賂,就是他偏心循私啊!否則輕率鹵莽到了這種地步的人,怎麼會當得上法官呢?

    故事一︰

    從前有位劉安民,在縣衙里面做事,因為他處事公平,所以大家都很尊敬他;因此老百姓想告狀訴訟,在還沒告到縣衙之前,一定都會先去拜訪劉安民,請他判定曲直,是否可以提出訴訟,然後才決定告或是不告。劉安民非常的認真,義務的為百姓服務,雖然很辛苦,也是不推辭;百姓提出的道理是對的,劉安民就同意他說︰‘你的理直,可以提出告訴。’若是理曲的,就對他說︰‘你的理曲,若是提出告訴,一定會敗訴。’因此全縣的訴訟案件,因為劉安民的善斷曲直、為民服務而減少了一大半;後來劉安民的兩個兒子,都考取了功名,劉家到今天還是望族呢!

    故事二︰

    趙時在擔任無為州教授的時候,有一天晚上,他夢到一個囚犯對他說︰‘我不幸被祖翔害死了啊!’趙時就說︰‘祖翔這個人精通法律,操守又廉潔,為人處事非常的謹慎,他怎麼可能會冤枉你呢?’囚犯說︰‘我的死,雖然不是祖翔的意思;但是因為他心里面一直都懷疑我有罪,所以他就曲直不分,竟然把我判了死刑!所謂冤有頭、債有主,不是祖翔害死我,那又是誰呢?我已經把我的冤情,告到冥王那里,所以祖翔也活不久了!’果然一個多月以後,祖翔就死了。

    【再析】

    近來喜歡攻訐他人,向法院告狀的情形,似乎愈來愈盛行了。如果為政者,不能夠用道德來感化人民,那麼加重誣告他人的罪刑,或許可以減少人民的訴訟;就算是進行訴訟,因為懷疑而誤判的案子,也不致于會太多。最怕是法官在左右原告的心意,亂用審判的名詞,以鼓勵煽動訴訟的風氣,這種的法官,恐怕他的命也不長了,而社會的正義也就敗壞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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