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臍風撮口論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小兒衛生總微論方

    兒自初生。至七日內外。忽然面青。啼聲不出。口撮唇緊。不能哺乳。口青色。吐白沫。四肢逆冷。乃臍風撮口之證也。此由兒初生剪臍。不定傷動。或風濕所乘。其輕則病在皮膚。而為臍瘡不瘥。其重則病入腑髒。而為臍風撮口。亦如大人因破傷而感風。則牙關噤而口撮。不能入食。身硬。四肢厥逆。與此候頗同。故謂之臍風撮口。乃最惡之病也。千金有曰。小兒忽患臍風撮口者。百無一活。皆坐視而斃。良可憫惻。有一法極驗。但世罕有知者。凡遇其患。則看兒齒齦上有小泡子如米狀。急以溫水蘸熟綿子。裹手指。輕輕擦破。即便口開而安。又法。視小兒口中上下齦間。若有白色如豆大許。便以指甲于當中掐之。自外達內。令匝至。微有血出亦不妨。又于白處兩邊盡頭。亦根據此掐令內外氣斷。不必直破入指甲矣。恐太甚則傷兒。此二法相類。子母秘錄雲。于掐破處以蜈蚣末敷之。大良。及有治方集之後。治小兒斷臍之後。不慎照管。致風濕所乘。令兒不能乳哺。名曰臍風。宜速療之。不久則為撮口也。當歸(去須半兩洗焙) 天漿子(去殼三個微炒) 亂發(一錢燒灰)

    上為細末。入麝香一字許。時時敷臍。又方黃柏(銼) 釜下墨煤 亂發(燒灰存性)

    上各等分。同為細末。用一字或半錢敷之。

    金兩黃散

    治小兒臍瘡不瘥。因風傳變。欲為撮口。或為發癇者。川黃連(去須一分為末) 胡粉(一錢研) 龍骨(一錢 紅研)

    上同為細末。每用少許敷之。時時用。

    定命散

    治小兒剪臍中風。唇青撮口。吐白沫。四肢冷。赤足蜈蚣(半條酒炙令干) 川烏頭尖(三個生) 麝香(少許)

    上為末。入麝研勻。每服半字。煎金銀薄荷湯調灌。治小兒初生撮口蛇蛻皮(一分微炒) 鉤藤(一分) 干蠍梢(一分以上先細末) 朱砂(一分別研水飛) 麝香(半錢別研) 真牛黃(半錢別研)

    上同研細。拌勻再研。每服一字。取竹瀝一二點。同乳汁調灌下。一方只蛇蛻朱砂麝香各一分。每用半字。津調涂口中。日五七次。

    又方 以鹽豉置臍上灸之。

    又方 以夜合花枝濃煎汁。拭口並洗。

    又方 于兒口傍。先刺令見血。碎雀甕(即天漿子)汁涂之。

    又方 生搗鼠婦。並雀甕汁相和。調涂抹口中。漸漸乳。得效。鼠婦乃濕生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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