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瘡不發氣血竭,七日發膿病必除,發後膏貼防外襲,薄連蔥荽淨瘡污。
【注】凡灸諸病,灸瘡應發不發,是其氣血大虧,不必復灸,即灸亦多不能愈。過七天之後,艾疤發時,膿水稠多,其病易愈,以其氣血充暢,經絡流通也。發後貼膏藥者,防其六淫外襲也。如灸瘡黑痛,膿汁污穢,乃艾火毒盛,必用薄荷、黃連、蔥皮、芫荽煎湯,洗之自愈也。
卷八 灸瘡調治歌類別︰子部
作者︰清 • 吳謙 書名︰刺灸心法要訣
| |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快捷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