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護胎法

類別︰子部 作者︰明 • 孫文胤 書名︰丹台玉案

    小兒初生。肌膚未實。宜用舊絮護其背。不可太暖。更宜頻見風日。則血氣剛強。肌肉致密。若藏于重幃密室。或濃衣過暖。則筋骨軟脆。不任風寒。多易致病。衣服當隨寒熱加減。

    但令背暖為佳。亦勿令出汗恐表虛風邪易傷。乳哺不宜過飽。若宿滯不化。用消孔丸治之。

    陳氏所謂忍三分寒。吃七分飽。頻揉肚。少洗澡。要肚暖頭涼。皆至論也。須令乳母預慎七情六淫。濃味炙爆。則汁清寧。兒不致病。保嬰之法。未病則調治乳母。既病則審治嬰兒。

    亦必兼治其母為善。

    【立方】

    消乳丸

    砂仁(炒) 蓬術(煨) 三稜 陳皮 神曲 麥芽(各五錢) 香附(一兩炒)

    上為末。面糊為丸麻子大。每服三丸。白湯下。

    面部氣色舉癥圖(圖缺)

    下頦屬腎水。左腮屬肝水。天庭印堂屬心火。鼻準屬脾土。右腮屬肺金。半周兩歲為嬰兒。

    三四歲為孩兒。五六歲為小兒。七八歲為齠齔。九歲為童子。十歲為稚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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