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丹溪擅改經文,竊未為安。今根據經衍義,頗覺通暢,雖改一字,增二字,皆協于本文上下詞意,考于全書,確有證據,名曰正義,似當本旨。明者鑒之!)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是故陽因而上,衛外者也。
此合論天人,以起下文也。人有陽氣,如天之有日。“與”當作“于”。二字古文通用。若陽氣失所,則損折夭壽,而不見其天命之本數矣。故天之營運也,以日光在上而始明,人之有陽氣也,亦充因于上,不陷于下,始得周行衛外,不致為邪所侵也。因,充積之義也。
因于寒,欲(當做咳)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
此下四節,皆言陽氣失所,不能衛外之病也。“欲”,蓋“咳”之訛也。《靈樞》曰︰形寒寒飲則傷肺,氣逆而上行;氣上逆,故咳也。如運樞者,言其咳之連連不已,內動五髒,外振經脈也。若曰“欲如運樞”則不致傷于寒,似與“冬不按蹺”之義不合,且與上下文氣不續。坐臥不寧,神采不定,其狀如驚狂者然。至真要論曰︰寒氣大來,水之勝也,火熱受邪,心病生焉。心病則神敝,故起居如驚也。久則大氣浮越,而為吐血、咯血諸癥矣。所謂風寒不醒成勞病也。榮衛生會曰︰血者,神氣也。
因于暑,汗(當有“不出”二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體若燔炭,汗出而散。
此暑閉于內之癥也,故知“汗”下當有“不出”二字。煩者,暑擾于氣也,氣擾則喘喝。靜者,暑陷于陰也。陰傷則神明顛倒而多妄言。是癥也,體若燔炭,仍宜汗出,暑氣乃散,以其始因于汗不出而暑郁于內也。但體若燔炭,津液已傷,仍必出汗始散,則急宜養津之意自在言外。或曰煩、靜,即東垣動暑、靜暑義也。動暑傷氣,故喘喝;靜暑中氣郁而不宣,故多言也。亦通。
因于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軟短,小筋弛長,軟短為拘,弛長為痿。
此節丹溪所議極是。濕則濁氣上升,頭重而神識不清,故如裹。久 則化熱,不急攘除,則熱氣內爍,傷液而大筋軟短矣;濕氣外淫,而小筋弛長矣。夫濕熱者,發為痿 ,而拘急者,必因于寒。此乃濕熱,亦有拘急者,何也?熱,內也;濕,外也。大筋居內,小筋居外。在內者,濕不敵熱,則液燥,燥則縮矣。寒而拘急者,亦以其化燥也。寒熱不同,其燥一也。在外者,熱不敵濕,則肉濡,濡則縱矣。大筋軟短,則屈伸不能;小筋弛長,則操縱無力,而合病為痿矣。
因于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此衛氣郁滯也。血滯于髒,則為積;氣滯于髒,則為聚。血滯于身,則為痹;氣滯于身,則為腫。腫則四肢必有廢而不用者,則不廢者代其職矣。脊以代頭,尻以代踵,代之義也。
四末為諸陽之本,有所廢而不用,久則陽氣必偏竭矣,非氣竭而死也。不曰不用,而曰相代者,痹氣走刺無定,彼此互易,非四肢全廢也。仲景曰︰病患一臂不遂,時復轉移在一臂,是也。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闢積于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視,耳閉不可以听,潰潰乎若壞都, 乎不可止。
此言養陽者,宜調其形體也。形體煩勞,則血脈爭張,津液必有偏絕,屢犯而闢積以至于夏,則陰精內竭,時火外迫,如煎而厥矣。闢積,即襞積,猶言零碎累積也。蓋煩勞偶犯,津液猶可漸復,惟屢犯不止,而至于夏,則內外合邪,變癥作矣。目盲以下,煎厥證狀也。都,防也。凡中風卒倒,痰涎潮涌,腹中比水流波浪之聲更甚。煎厥由于陰虛,薄厥由于陽實。
煎、薄二字可味。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有傷于筋,縱,其若不容。
此言養陽者,宜和其心性也。若大怒,則形與氣必相離絕,不相維矣。何則?怒則氣逆,而血隨氣升,亦菀于上,血氣相薄,上實下虛,其人必厥。薄者,迫也。氣血並迫,經絡壅塞而不通,故厥也。亦有不發為厥者,怒生于肝,肝主于筋,怒則血氣奔逸,火升液耗而筋傷,筋則肌肉無所束,而形體縱大若不容矣。此皆形氣離絕之證也。筋非骨會之大筋,乃散絡之管攝肌肉者,常有怒罵叫號,以致頭面 腫,四肢酸軟難動,如痿廢者,見之屢矣。氣復即愈,此形與氣絕,非死絕也。經中言“絕”,義多如此。薄厥見癥于氣,筋縱見癥于形。
《陰陽應象》曰︰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滿脈去形。即此義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