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論集 附︰格言二

類別︰子部 作者︰清•羅美 書名︰古今名醫匯粹

    趙養葵曰︰陽統乎陰,血隨乎氣。古人治血必先理氣,血脫益氣,故有補血不用四物之論。如血虛發熱,立補血湯一方,以黃 一兩為君,當歸四錢為臣,氣藥多而血藥少,使陽生陰長。又如失血暴甚欲絕者,以獨參湯一兩,頓煎服,純用氣藥。斯時也,有形之血不能速生,幾微之氣所當亟固,使無形生出有形,蓋陰陽之妙,原根于無也。故曰︰無名天地之始。

    春秋晝夜,陰陽之門戶。又十二時而按分五髒之陰陽,醫者全憑此以明得病之根源,而施治療之方術。

    就中二至最為緊要,至者極也,陰極生陽,絕處逢生,啟無而有;陽極生陰,從有而無,陽變陰化之不同也。然其尤重獨在冬至。或問︰冬至一陽,當漸向和暖,何為大寒,冰雪反盛;夏至一陰,當漸向清涼,何為溽暑,酷熱反熾?有說乎?曰︰此將來者進,成功者退,隱微之際,未易明也。陽伏于下,逼陰于上,井水氣蒸而堅冰至也。陰生于下,格陽于上,井水寒而電雷合也。今人病面紅口渴,煩躁喘咳,誰不曰火盛之極?抑孰知其為腎中陰寒所逼乎?以寒涼之藥進而斃者,吾不知其凡幾矣。談陰陽者,具言氣血,是矣。詎知火為陽氣之根,水為陰血之根?觀之天地,日為火之精,故氣隨之;月為水之精,故潮隨之。

    然此陰陽水火,又同出一根,周流而不息,相偶而不離。惟其同出一根,而不相離也。故陰陽又各互為其根,陽根于陰,陰根于陽;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從陽而引陰,從陰而引陽。各求其屬,而窮其根也。世人但知水火為陰陽,而不知水火為陰陽之根;能知水火為陰陽,而誤認心腎為水火之真,此道之所以不明不行也。

    陰陽者,虛名也。水火者,物理也。寒熱者,天之淫氣也。水火者,人之真元也。淫氣湊疾,可以寒熱藥攻之。真元致病,即以水火之真調之。然不求其屬,投之不入。先天水火,原屬同宮,火以水為主,水以火為原。故取之陰者,火中求水,其精不竭;取之陽者,水中尋火,其明不熄。斯大寒大熱之病,得其平矣;偏寒偏熱之士,不可與言也。

    土金隨母寄生,故欲補土金者,從寄生處而補其母。是以東垣有隔二之治,是從母也;有隔三之治,又從母之外家也。土金惟寄生,故其死為真死,惟水火從真生,故其死不死,絕處逢生矣。是以余于五行中獨重水火,而其生克之妙用,又從先天之根,而與世論不同。

    王仲 曰︰風病至極,則似燥金之證,而皺揭燥澀。熱病至極,則似寒水之證,而戰栗厥逆。土病至極,則似風木之證,而濕郁熱發。金病至極,則似二火之證,而為三消,癰疽瘡瘍。水病至極,則似濕土之證,而為跗腫肉泥。故推本至標,則知其源;從標至本,則識其所承。故醫不惑于癥,病不惑于藥,始可與言治矣。

    滑伯仁曰︰厥陰、太陽少氣多血,太陰、少陰少血多氣,陽明氣血俱多,少陽氣多血少。男子婦人均有此氣血也,男子多用氣,故氣常不足;婦人多用血,故血常不足。所以男子病多在氣分,婦人病多在血分。世俗乃謂男子多氣,女子多血,豈不謬哉。

    喻嘉言曰︰病發而有余,必累及于他髒他氣,先治其本,使不入于他腑他氣為善;病發而不足,必受他髒他氣之累,先治其標,不使累及本髒為善。

    春生本于冬藏,夏長本于春生,四時皆然。故冬不藏,無以逢春生;春不生,無以逢夏長。不明天時,則不知養藏,養生之道,從何補救?

    《難經•二十二難》謂︰經言脈有是動,有所生病,一脈變為二病。其義至今未解。曰︰此正論營衛所主病先後也。一脈變為二病者,同一經脈。病則變為二,淺深不同也。邪入之淺,氣留而不行,所以衛先病也。及邪入漸深,而血壅不濡,其營乃病,則營病在衛病後矣。使衛不先為是動,而營何自後所生病耶?

    朱丹溪曰,人間之火,可以濕伏,可以水滅,諸苦寒能瀉有余之火是也。龍雷之火,逢濕則焰,遇水益燔,太陽一照,火即尋滅,桂附制相火是也。如火井之火,沃水彌熾,以土灑之即滅,亦陰火也。

    《素問》雲︰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諸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王太僕曰︰益火之源以消陰翳,壯水之主以制陽光。夫寒之而熱者,人徒知以寒治熱,而不知熱之不衰者,由乎真水之不足也;熱之而寒者,人徒知以熱治寒,而不知寒之不衰者,由乎真火之不足也。故取之陰,所以益腎水之不足,而使其制夫心火之有余;取之陽,所以益心火之不足,而使其勝夫腎水之有余也︰屬由主也,求其屬者,言水火之不足而求之心腎也。

    張三錫曰︰氣郁久則中氣傷,不宜克伐,補中益氣佐舒郁,川芎、香附之類。又《難經》雲︰血主濡之,氣主煦之,一切氣病,用氣藥不效,少佐芎、歸血藥,流通而愈,乃屢驗者。

    失血後,大熱大渴發熱,癥似白虎,惟脈虛大不長,實為異耳,誤用涼劑必死。當歸補血湯主之,方用黃一兩,當歸五錢。大凡病後咳嗽吐血,脈大而芤,屬上焦陽絡傷;下血溺血,為陰絡傷,俱死。

    血不歸原,責之胃寒;涼藥屢用不效,甘草炙、炮干姜等分,引血歸元,妙。

    薛立齋曰︰凡人飲食勞倦,起居失宜,見一切火癥,悉屬內真寒而外假熱,故肚腹喜暖,常以熱手按,口畏冷物。此形氣病氣俱屬不足,法當純補元氣為主。

    中年後齒縫脹,皆氣虛而火泛上,補中自愈。

    韓飛霞曰︰肺氣虛而咳嗽自汗,脈緩不食,當先補脾。所謂虛則補其母也。

    張三錫曰︰有潮熱似虛,胸膈痞塞,背心疼痛,服補藥不效者,此乃痰癥,隨氣而潮,故熱隨飲而亦潮,宜以痰飲求之。

    丹溪曰,陽旺則能生陰,如失血後即當用參、 、歸、地大補之。若遷延日久,虛火克肺,即難用矣。

    夏月煩渴,不可遽為暑熱,而用香薷、益元散,須斟酌之。果脈虛大,自汗煩渴,遠行,不曾用冷物,無房勞,亦可作暑治。

    李士材曰︰救腎者必本于陰血,血為陰,主下降,虛則上升,當斂而抑之;救脾者,必本于陽氣,氣為陽,主上升,虛則下陷,當升而舉之。

    虛勞起死,獨參有大力,可以倚賴。故主于滋陰,如朱丹溪治勞之案,用參者十有其七;神以治勞,如葛可久垂訓之方,十居其七也。自好古肺熱傷肺之說,節齋服參必死之說,印定後人眼目,甘用苦寒,至死不悔,良可悲也。不知肺家本經自有熱者,肺脈獨實,參誠不宜用。若金被火乘者,肺方受虧。非參莫救。

    腎之陰虛則精不藏,肝之陽強則氣不固,以腎主閉藏,肝主疏泄也。

    天下無逆流之水,人身無倒上之痰。故善治痰者,不治痰而治氣。氣順則一身之津液隨氣而順矣。

    治痰無他法,健其脾而已矣;健脾無他法,去其濕而已,濕去則脾自健,脾健則痰自消,此治虛治本之法也。治痰無他法,清其火而已矣;清火無他法,順其氣而已矣。氣降則火自清,火清則痰自化,此治痰治標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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