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脈要集 脈主病

類別︰子部 作者︰清•羅美 書名︰古今名醫匯粹

    粗大者,陰不足陽有余,為熱中也。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巔疾。

    粗大者,浮洪之類,陽實陰虛,故為內熱。上實者寸盛,下虛者尺弱,皆陽強之脈,故為陽厥巔頂之疾。

    來徐去疾,上虛下實,為惡風也。故中惡風,陽氣受也。

    來之徐,知上之虛,皆陽不足也。陽虛必惡風。

    有脈俱沉細者,少陰厥也。

    沉細腎脈,兼數則熱,陰中有火,此少陰之厥也。然愈虛則愈數。沉細之數,厥則何疑?又不可以火斷也。

    沉細數散者,寒熱也。

    沉細為陰,數散為陽,陰脈數散,陰不固也。故或入之陰,或出之陽,而為來往寒熱也。

    浮而散者為 僕。

    浮者陰不足,散者神不守,浮而散,陰氣脫,故為 僕。

    數動一代者,病在陽之脈也,泄及便膿血。

    數動陽脈也,一代陽邪傷其血氣也,故為泄膿血。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即為腫,肺之壅,喘而兩脅滿,肝壅,兩脅滿,臥則驚,不得小便。腎壅,脅下至少腹滿,脛有大小,髀 大跛,易偏枯。

    滿,邪氣壅滯而為脹滿也。三經皆能為滿,若其脈實,當為浮腫。肺居膈上,其系橫出腋下,故肺壅則喘而兩脅滿。肝之脈環陰器布脅肋,故壅則兩脅滿不得小便。肝主驚,臥則愈壅,故多驚也。腎脈循內踝,上 出 ,絡膀胱而上行,故壅則脅下至少腹滿也。或腫或消,是謂大小跛。易偏枯,不能營運所致。

    心脈滿大,癇螈筋攣。肝脈小急,癇螈筋攣。

    心脈滿大,火有余也;火盛則血涸。故癇螈筋攣。肝藏血,小為血不足,急為邪有余,故為是病。

    夫癇螈筋攣病一也,而心肝二經皆有之,一以內熱,一以風寒,寒熱不同,血衰一也。

    肝脈騖暴,有所驚駭,脈不至若喑,不治自己。

    騖,馳驟也。驚駭肝病,肝脈急亂,因驚而然。此特一時氣逆耳,通則無喑也。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三脈細小而急,陰邪聚于陰分也,故當隨經而為瘕。

    肝腎並沉為石水,並浮為風水,並虛為死,並小弦欲驚。

    水病有陰陽,腎肝在下,肝主風,腎主水。俱沉者陰中陰病也,石水凝結少腹,沉堅在下。俱浮者陰中陽病也,風水游行四體,泛浮于上。並虛者,一為根本,一為發生,根本空虛,有表無里,當死。

    並小真陰虛,小而兼弦木邪勝,氣虛膽怯,故為欲驚。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

    疝者,寒氣結聚所為。急者,挾肝邪。沉者,在陰分。沉急而大,陰邪盛也。肝腎之脈絡小腹,結于陰器,寒邪居之,故疝,按疝病乃寒邪挾肝邪之證,或結小腹,或結睪丸,或結于丸之左右上下。而筋急絞痛,脈必急搏者,多以寒邪結聚陰分,而挾風木之氣也。經曰肝風疝,脾風疝,皆兼一風字,其必挾肝邪可知。

    心脈搏滑急為心疝,肺脈沉搏為肺疝。

    心脈搏滑急,寒挾肝邪乘心。肺沉搏,寒挾肝邪乘肺。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三陽,太陽也。三陰,太陰也。陽為瘕聚,陰為疝氣。凡脈急,皆邪盛也。寒邪氣聚,皆可名疝,故五髒皆有之。

    二陰急為癇厥,二陽急為驚。

    二陰,少陰也。二陽,陽明也。脈急者為風寒邪乘心腎,故為癇為厥;木邪乘胃,故發為驚。

    脾脈外鼓,沉為腸 ,久自己。肝脈小緩為腸 ,易治。腎肝小搏沉,為腸 下血,血溫身熱者死。心肝亦下血,二髒同病者可治,其脈小沉澀為腸 ,其身熱者死,熱見七日死。

    腸 ,下痢也,凡心、肝、脾,腎皆主陰分,或寒濕,或熱,各有所傷,乃自大腸下血,均謂腸 。

    血溫身熱者,邪火有余,真陰衰敗,故死。心主血,肝藏血,故二髒 于下血,同病為順而可治。若肝脾同病,為土敗木賊,其難治也明矣。小沉而澀為腸 者,以陰不足而傷血也。然脈沉細不當熱,今身熱,是為逆。七日,六陰敗盡也。

    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膈偏枯。

    沉鼓澀,陽不足也。外鼓大,陰受傷也。小堅而急,心火郁而內熱也,胃為水谷之海,胃氣既傷,心部又病,此上下痞滿,膈偏枯矣。

    脈至而搏,血衄身熱者死,脈來懸鉤浮為常脈。

    搏,脈堅強,陰虛最忌。若血衄脈搏身熱,真陰敗脫也。然失血之證多陰虛,陰虛之脈多浮大,故懸鉤浮乃其常脈,無足慮也。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暴厥者不知與人言,脈至如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己。

    如數,非真數之脈,以猝動肝心之火,故令人暴驚。

    心脈搏堅而長,當病舌卷不能言;其軟而散,當消環自己。

    心脈堅搏,肝邪乘心,髒氣虧甚,少陰脈從心系上挾咽,故令舌卷不能言。搏堅之脈,皆肝邪盛也,五髒皆畏之。蓋五髒以胃氣為本,脈無胃氣則死。凡木強者土必衰,脈搏者胃多敗,故堅搏為諸髒所忌。搏之微,邪亦微;搏之甚,則幾于真髒矣。故當以搏之微甚,而察病之淺深。

    肺脈搏堅而長,當病唾血;其軟而散者,當病灌汗,至令其不復發散也。

    肺脈搏堅,邪乘肺也。肺系連喉,故為唾血。軟散,肺虛不斂,汗出如水且亡陽,故不可更為發散。

    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其軟而散色澤者,當病溢飲。溢飲者,渴暴多飲,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胃脈搏堅而長,其色赤,當病折髀,其軟而散當病食痹。

    胃脈搏堅,木乘土也。色赤,則陽明火盛也。木火交熾,胃經必傷,陽明下行者,從氣街下行抵伏兔,故病髀如折也。軟散則胃氣本虛,食則氣逆,滯悶不行,而為食痹。

    脾脈搏堅而長,其色黃,當病少氣;其軟而散色不澤者,當病足脛腫,若水狀也。

    邪脈乘脾,脾虛無以生血,故本髒之色見,脾弱不能生肺,故為少氣。若軟散色不澤者,尤見脾虛,脾絡內踝前廉。循 骨後,故病足脛腫。若水狀,以脾不制水也。

    腎脈搏堅而長,其色黃而赤者,當病折腰;其軟而散者,當病少血,至今不復也。

    邪干腎氣必衰,色黃赤為火土有余,故病腰如折也。軟散則本虛,腎主水以生化津液,今腎氣不化,故病少血。按五髒病脈,一曰搏堅,一曰軟散,而其為病多皆不足。蓋搏堅之脈,邪勝于正,是謂邪之所湊,其氣必虛,軟散者,本原不足,謂正氣奪則虛也。有邪致虛,無邪本虛。虛若一而病本不同,所當辨也。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陰,主少陰而言。腎主子宮,胎孕之所主也。陽別者,言陰脈搏手,似乎陽邪,然其鼓動滑利,本非邪脈。蓋以陰中見陽,而別有和調之象,是謂陰搏陽別也。然猶當察孕婦之強弱老少,及平日之偏左偏右,尺寸之素強素弱,斯足以盡其義矣。

    脈急者,曰疝瘕少腹痛。脈滑曰風。脈澀曰痹。緩而滑曰熱中。盛而緊曰脹。

    緩因胃熱,滑以陽強,故病熱中。緩謂縱緩之狀,非遲也。盛則中氣滯緊,則邪有余,故為脹也。

    陰陽虛,腸 死。

    陰陽虛,尺寸俱虛也。胃氣不留,魄門不禁而陰陽虛者,髒氣竭也。故死。

    陽加于陰,謂之汗。

    陽言脈體,陰言脈位,汗液屬陰,而陽加以陰,陰氣泄矣。

    陰虛陽搏,謂之崩。

    陰虛,沉取不足;陽搏,浮取有余。陽實陰虛,故曰內崩失血。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一陰俱搏,十日平旦死。三陽俱搏且鼓,三日死。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三陰俱脾肺也。搏即真髒之擊搏。二十日,肺脾成數。夜半陰極氣盡,故死。二陰俱心腎也。十三日,心腎之成數。夕時陰陽相半,水火分爭也。一陰俱心主與肝也。平旦木火旺極,而邪更甚,故死。三陽俱手足兩太陽也。水一火二,故死。在三日,既搏且鼓,陽邪盛極矣。三陰三陽,四髒俱搏,則上下俱病。故在上則心腹滿脹,至于發盡;在下則不得隱曲,陰道不通也。四髒俱病,惟以胃氣為主,五谷盡而死矣。

    二陽俱,大腸胃也。獨闕一陽,必脫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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