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氣終始早晏,五運太少盈虛,原之以至理,考之以至數,而垂萬古無有差異也。經曰五日一候應之,應五行也。故三候成一氣,即十五日也。三氣成一節,節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八節也。四方二十四氣而分主四時,一歲成矣。春秋言分者,以月氣言之,則二月半初氣終,而交二之氣;八月半四氣盡,而交五之氣。若以四時之氣言之,則陰陽寒暄之氣,到此可分之時也。晝夜分五十刻,亦陰陽之中分也。故經曰分則氣異是也。冬夏言至者,以六氣言之,則五月半司天之氣至其所在,十一月半在泉之氣至其所在。以四時之令言之,則陰陽之氣至此極至之時也。夏至日長不過六十刻,陽至此而極;冬至日短不過四十刻,陰至此而極,皆天候之未變。故經曰至則氣同是也。
天自西而東轉,其日月五星循天從東而西轉。故《白虎通》曰︰天左旋,日月星辰右行。又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則晝夜行天之一度,一度有百刻,即一日;月則晝夜行天之十三度有奇者,謂復行一度之中,作十九分,分之得七。(一度有百刻,作十九分,分之得七。每一分該五刻強,五七三十五刻強。是月晝夜行天十三度零三十五刻強。)大率月行疾速,終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是將十三度及十九分分之七數,總之則二十九日,計行天三百八十七度有奇。計月行疾之數比日行遲之數,則二十九日日方行天二十九度,月已先行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外又行天之二十二度,反少七度而不及日也。陰陽家說謂日月之行,自有前後,遲速不等,固無常準,則有大小月盡之異也。本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即二十五刻,(是日行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當為一歲矣。)當為一歲。自除歲外之余,即有三百六十日,又除小月所少之日六日,止有三百五十四日而成一歲,通少十一日二十五刻,乃盈閏為十二月之制,則有立首之氣。氣乃三候之至,月半示斗建之方,乃十二辰之方也。閏月之紀,則無立氣建方,皆他氣,但根據歷以八節見之,推其所余,乃成閏,天度畢矣。故經曰︰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余于終,而天度畢矣者,此之謂也。
觀天之杳冥,豈復有度乎?乃日月行一日之處,指二十八宿為證,而記之曰度。故經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制謂制度也。天亦無候,以風雨霜露草木之類應期,可驗而測之曰候。
言一候之日,亦五運之氣相生而值之,即五日也。如環無端,周而復始。《書》曰︰期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即其義也。醫工之流不可不知。經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五行生死順逆之圖(圖缺)
歌曰︰
木火土金水五行,周而復始互相生。
水火金木土五賊,周而復始互相克。
干支五行所屬之圖(圖缺)
歌曰︰
甲乙寅卯木東藏,丙丁巳午火南方。
庚辛申酉金西屬,壬癸子亥水北鄉。
戊己辰戌丑未土,寄旺四季位中央。
二十四節氣之圖(圖缺)
五日謂之候,三候成一氣。大小月閨月但根據歷交之。凡四時寒暑溫涼,盛于季月,然差正位三十日有奇也。
立春雨水驚蟄節,春厘清明谷雨時。
立夏小滿芒種候,夏至小暑大暑期。
立秋處暑白露日,秋分寒露霜降隨。
立冬小雪及大雪,冬至小寒大寒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