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畢未可上床,且扶住挺坐,卻令人從心按至臍下者數次,余血皆下。雖睡時亦按之,俾惡露不滯,二三日方已。
• 按《產經》雲︰婦人非止臨產須憂,產後大宜將息,切勿以產畢無妨,乃恣意從心,無所不犯。犯時微若秋亳,感病重如山岳。
• 產婦才分娩,預燒秤錘,或硬炭燒紅,淬醋器中,使醋氣燻沃房中,除血暈,解穢厭為妙,更以舊漆燒煙,時聞之亦妙。
• 產母不可妄食,飲食過多,及肉 等物,況脾胃虛弱,不能運化,致成內傷,終為脾積之疾,非細也。產後須臾,惟食溫軟白粥一味,雖肉糜亦不可多食也。
• 產畢且令先飲童便、酒半盞。須臾用雞子去殼,煮淡酒軟食之一枚,不可多,不可硬,然後食粥。
• 夏月凡燒醋炭,皆于房外燒之,使其氣入房戶可也。一切煮粥煎藥,皆不可置火于房內,致產婦煩躁。
• 產婦與酒不可多而致醉。產前產後,醉則乏力,而四肢不用;產後酒多,恐引迸入四肢,致後日有四肢無力,酸髓之患。
• 產婦房中不宜有隙,邪風射入為害。臥床四壁,宜濃褥圍之。
• 產後七日內不可洗,七日外方可溫水洗。若沐洗須是一月之外。一百二十日內,不可作勞。
• 產婦力倦,睡時雖著,亦要頻頻喚醒為妙。
• 產後昏暈,為血暈者多。常以醋氣聞之,漆煙薰之則止。若甚者,與黑神散服之。
• 產後有下血過多而虛暈者,但神昏煩亂而已。宜補血之藥,如芎歸羊肉湯、當歸健中湯之屬。
• 產後用力太過,氣虛發熱,眩暈者,宜補中益氣,如補中益氣湯、香附八珍湯之屬。
• 產後氣血虛甚,不知人事,欲絕不止者,極危候,宜用清魂散灌之。凡暈、口噤不開,不論血暈虛暈,一法以韭菜切搗,盛于有嘴瓶內,煎滾醋一二碗沃瓶中,蓋封瓶口,使其氣從瓶嘴出,對產婦鼻孔,其氣薰入肺竅,布散諸經,氣血流通即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