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十七 當禁不禁犯禁必死

類別︰子部 作者︰明•徐春甫 書名︰古今醫統大全

    張子和雲︰病腫脹既平,當節飲食,忌鹽、血、房室,犯禁者,病再作,乃死不救。病癆嗽忌房室、膏粱,犯者死。子和案雲︰一小兒病痢,用車載數十里,就某寺調理,入門而則死。痢疾,下墜病也。以車載之,藥而又下墜也。所謂落井而又下石,安得不死乎!病患遠行,不宜以車載、馬馱,病已擾矣,甚者多死不救。一人為犬所嚙,大痛不可忍,偏癢燥,自雲載至家二十里,一夕而死。時人皆不知車之誤也。擾動則邪氣益盛,是以死也。

    傷寒之後,忌葷肉、房事,犯之者不救。水腫之後忌油鹽。肚脾胃傷者,節飲食。滑瀉之後忌油膩。此數者決不可輕犯也。唐堯臣, 東人,在北吏部當該,緣家富,平素嗜膏粱,數傷脾胃。時長夏,因過食傷脾作瀉而腹滿。求予治,以補中氣兼消導而悉愈。隨即速欲食肉類,食復傷又脹而瀉。子治之,又愈。竟數日斷葷,切欲食肉,命家人烹牛肉和酒食之,惟飽悶而煩躁,求予消導之,不愈。自雲數日不大便,恐後閉所致,欲通之。予以屢傷脾胃,元氣未復,何敢通?

    道不信,別求醫通利,不一日口干躁,心煩而死。原病傷食而又犯之,原病下泄,今又犯之,犯之又犯,其死必矣。

    時病新差,食蒜 者,病發必致大困。時病新愈,食犬羊肉者,必作骨蒸熱。時病新愈,食生棗及羊肉,必作脂上熱蒸。時病新愈,食生菜,令人顏色終身不平復。病患新愈,飲酒食韭,病必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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