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一 針法

類別︰子部 作者︰明•孫志宏 書名︰簡明醫彀

    瘡瘍用針為貴。有肉已潰,膿不出,必宜針之,惟審淺深。若皮薄針深,恐傷良肉;肉濃針淺,膿毒不出。如先見血、後見膿,綿紙條捻塞口。若附骨疽、氣毒流注,及其經久不消內潰者,用針開之。若治咽喉,宜用三稜針。及癰 痛而四畔赤腫如灼,用瓷鋒砭破,皂角刺亦可(毒破膿出,重者即輕,切勿見風。)癰若皮薄,而多有椒眼、蜂窠之狀、膿血不出者,用針橫直裂之。凡瘡不起可托,不膿可補,膿成不出,及時針之,但不宜早。如在虛處近筋骨,未可針,若畏痛而不針則誤矣。恐傷良肉則惑矣。瘡發于肉薄之處,腫高寸許,針入二分;發背高三、四寸,針入寸許(附骨疽同)。況患處肉已腐,何痛之有?怯弱人,及附骨疽不破,遷延日久,膿變臭水而透內膜,必致大潰而死。


如果你對簡明醫彀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簡明醫彀》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