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傷腦戶天窗。二傷臂中跳脈,脾中陰股。三傷心或傷乳。四傷鳩尾或小腸五髒。五傷腦水或腦破,聲啞目直。六疼不在傷處。七出血不止,先赤後黑。八肌肉臭腐。犯此八者不治。
除不治外,復視其血脈,未出宜洪大,已出忌洪大。脈虛細沉小生,數實浮大死。所傷處出血多,脈微緩生,急疾死。
正文 金槍不治癥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金瘡跌打接骨藥性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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