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定發際法
類別︰子部 作者︰明 • 朱棣 書名︰
普濟方•針灸
凡灸發際。如是患人有發際正齊。根據明堂所說。易取其穴。如是患人先因疾患。後脫落盡發際。或本人額項無發。難憑取穴。今定患人兩眉中心直上三寸為發際。後取大椎直上三寸為發際。以此為準。明堂上經雲。如後發際亦有項腳長者。其毛直至骨頭。亦有無項腳者。毛齊至天牖穴。即無毛根。如何取穴。答曰。其毛不可輒定。大約如此。若的的定風府正相當即測量相去各二寸。此為定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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