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虎犬馬傷第十

類別︰子部 作者︰唐•孫思邈 書名︰千金寶要

    (針折入肉附)

    虎咬瘡,煮葛根令濃以洗之,十遍。飲汁及搗為散,以葛根汁服方寸匕,日五。甚者夜二。

    又方:青布急卷為繩,止一物燒一頭,燃,內竹筒中,注瘡口燻之妙。

    又方:煮鐵令濃,洗瘡。

    又方:嚼栗子涂之良。

    剝死馬骨傷人,毒攻欲死,便取馬腸中屎涂之大良。

    又方:取其屎燒灰,服方寸匕。

    狂犬咬人,毒有七日一發,百日內殺人者,每到七日,搗韭汁飲一二升,當終身禁食犬肉、蠶蛹,若犯則死不可救。瘡未愈之間,禁食生魚及諸肥膩冷食。但于飯下蒸魚及于肥器中食便發,不宜飲酒,過一年乃佳。

    犬嚙人,搗地榆,絞汁涂瘡。無生者,取干者,以水煮汁飲之。亦可末之,服方寸匕,日 又方:搗韭絞汁,飲一升,日三。瘡愈止。

    又方:以豆醬清涂之,日三四。

    又方:刮虎牙或骨,服方寸匕。

    犬毒,燒虎骨敷瘡及熨。又微熬杏仁,搗、研,取汁服之良。又取燈盞殘油灌瘡口。

    此皆 又方:用韭根、故梳二枚,以水二升,煮取一升,頓服。

    又方:桃東南枝白皮一握,水二升,煮取一升,分二服,吐出犬子。

    又方:服莨菪子七枚,日一。

    又方:梅子末,酒服。

    犬所嚙,惡血未盡,灸上一百壯,以後當日灸一壯。若不血出,刺出其血,百日灸乃止。禁飲酒、豬、犬肉。

    凡犬嚙人,以熱牛屎涂之佳。

    針折入肉中,刮象牙末,水和聚著折針上即出。

    又方:磁石吸鐵者,著上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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