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人身重,九月而喑啞不言者,是脬之絡脈不相接也,則不能言。《經》曰︰
無治也。雖有此論,可煎玉燭散二兩,水一碗,同煎至七分,去滓,放冷,入蜜少許,時時呷之,則心火下降,而肺金自清,故能作聲也。
卷五 身重喑啞七十八類別︰子部
作者︰金•張從正 書名︰儒門事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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