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小兒眉煉,在面曰眉煉,在耳曰輒耳,在足曰靴癬。此三者,皆謬名也。《內經》曰︰諸痛癢瘡瘍,皆屬心火。乃心火熱盛之致然也。可用針刺之而出血,一刺不愈,當再刺之,二刺則必愈矣。《內經》雲︰血實者,宜決之。
決者,破其血也。眉煉者,不可用藥敷之。其瘡多癢則必爬,若藥入眼,則眼必損矣。
卷五 眉煉八十類別︰子部
作者︰金•張從正 書名︰儒門事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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