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經外在皮毛,感冒風寒,皮毛閉塞,營衛郁遏,不得外發,自當內傳,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六經既遍,若髒寒不生,腑熱不作,營衛無內陷之路,勢必外發皮毛,泄而為汗。
其感之重者,六日經盡表解,而病不遽除。中風之家,營郁熱盛,多有六日表解之後,余熱未消,猶不霍然,俟至十二日,經熱全消,而後悉愈。甚者經盡表解,又必再經。
凡汗解之後,頭痛又作,是病復而欲再傳也。以經熱未清,但遇一切風寒、飲食、喜怒、勞倦,營衛一郁,余熱即發。陽莫盛于陽明,是宜清陽明以瀉經熱也。
六七日中,經盡汗解,是里氣之平者,里氣非平,陽盛則入腑,陰盛則入髒,傳無定期,解無定日,視其髒腑寒熱,郁動之早晚也。
凡太陽病,頗欲作嘔,或躁煩不寧,脈候急數,此腑陽素旺,因表郁而內發,必將傳里。若二三日不見陽明、少陽證,脈又安靜而不急數,則不至傳腑。入髒之脈證,反此推之。髒腑有傳有不傳,經無不傳之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