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陽明經上篇 五十章 陽明實證

類別︰子部 作者︰清•黃元御 書名︰傷寒懸解

    陽明以戊土而化氣于燥金,陽明者,胃之經,胃者,陽明之腑。陽明病,有經有腑,經主傳輸而腑主受盛。病在太陽之經,若胃陽非旺,則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六日經盡汗解,不入陽明之腑。此總統于太陽一經,不論二三四日,俱系桂枝、麻黃之證。雖二日陽明之時,亦不得謂之陽明病,以其明日則傳少陽,後日則傳太陰,非陽明中土,無所復傳之證也。若胃陽素盛,經邪內傳,此方謂之陽明病。蓋正陽當令,則太少無權,而三陰退避,自此而永留胃腑,終始不遷,所謂陽明中土,無所復傳也。

    方其腑熱未實,經病不罷,是為葛根湯證。及其胃熱郁蒸,汗出表解,潮熱痛滿,但用承氣攻下,別無余事。使非下早里虛,萬無意外之變,感病之百不一失,甚可慶慰者也。

    然而物忌盛滿,亢則害生,于此遷延失下,久而陰為陽並,精液消亡,土焦水涸,亦歸于死。仲景所以示早攻之戒,而又垂急下之條,早攻則陽去而入陰,緩下則陰盡而陽亢,遲速均失也。是故承氣之法,妙在緩急恰宜之交,使夫病去而人存,是在良工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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