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陽傳經一 少陽十六
【271】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
傷寒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陽明篇︰傷寒三日,陽明脈大,若三日而見少陽之小脈,不見陽明之大脈,是不傳陽明之腑,而病欲已也。此與太陽經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義同。言六經俱遍,邪不里傳,自能汗解也。
傳經二 少陽十七
【270】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傷寒一日一經,六日六經俱遍,則正復邪退,汗出而解,其不應期而解者,陽盛而入陽明之腑,陰盛而入三陰之髒者也。少陽居陽明太陰之介,陽盛則入于腑,陰盛則入于髒。于傷寒三日,病在少陽之時,候之少陽脈小,不傳陽明之腑,是陽不偏盛。使陰氣偏盛,當入三陰之髒,是時三陽既盡,三陰當受邪矣。若其人反能食不嘔,此為三陰之髒,不受外邪,再俟三日,但傳三陰之經,自能應當汗解也。
太陰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是髒病而非經病也,故仲景曰︰以其髒有寒故也。陽明篇皆言腑病(其經病皆有腑證也)。三陰篇皆言髒病,並非經病也。陰陽和平,髒腑可以不傳,經無不傳之理,所謂發于陽者,七日愈,發于陰者,六日愈,必然之數也。
六經經證,總統于太陽一經,凡中風在六日之內,不拘何經,皆宜桂枝,傷寒在六日之內,不拘何經,皆宜麻黃。惟入髒入腑,則陰陽偏勝,愈期不齊,而法亦百變不窮矣。蓋入髒入腑而後,太陽證罷,不入髒腑,而在經絡,萬無太陽遽罷,但有別經表證者,所謂表者,止有皮毛一層,皮毛既開,大陽已罷,別經如何不罷!若皮毛未開,太陽何緣遽罷!太陽不罷,是以六經俱盡,總宜麻、桂也。
程氏謂︰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傷寒三日,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為經亦不傳,悖謬之至!
傳經三 少陽十八 三陰去路
【269】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煩躁者,此為陽去入陰也。
傷寒六七日,經盡之期,外無大熱,而其人煩躁者,此為陽去而入三陰之髒也。髒陰旺則陽氣離根而失歸,必至煩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