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厥陰經全篇 五十章 厥陰陽絕死證 七章

類別︰子部 作者︰清•黃元御 書名︰傷寒懸解

    厥陰陽絕死證一 厥陰三十一

    【345】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發熱而下利至甚,里寒外熱,陽氣不歸也。而厥逆不止,則土敗陽絕,而無來復之望,必主死也。

    死證二 厥陰三十二

    【347】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六七日,正傳厥陰之時,從前不利,六七日間,便發熱而利,髒中之溫氣內泄,其人汗出不止者,經中之溫氣外亡,如是必死。以其表里之陽皆脫,有陰無陽故也。

    死證三 厥陰三十三

    【344】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發熱下利,而見厥逆,陰盛而陽氣不歸,加以躁不得臥,則微陽絕根而外脫,死不可醫也。

    死證四 厥陰三十四

    【343】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六七日,病傳厥陰之時,脈微欲絕,手足厥冷,是當歸四逆之證。而加以煩躁,則微陽欲脫。灸厥陰經穴,以復其陽。而厥冷不回,則陽已絕根,必死不救也。

    死證五 厥陰三十五

    【362】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下利,厥冷無脈,灸之,厥不溫與脈不還,是純陰無陽,而反微喘者,則氣不歸根,必死無疑也。

    死證六 厥陰三十六

    【368】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利後脈絕,手足厥冷,陽欲斷矣。時脈還,手足溫者,經陽來復,中氣漸回,如此則生。脈不還者,陽絕不復,死無望也。

    死證七 厥陰三十七

    【369】傷寒,下利日十余行,脈反實者,死。

    下利日十余行,氣泄陽虛,而脈反實者,是胃氣已絕,而厥陰之真髒獨見也,必死。

    《素問•平人氣象論》︰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平肝脈來,軟弱招招,如揭長竿末梢,曰肝平,春以胃氣為本。病肝脈來,盈實而滑,如循長竿,曰肝病。死肝脈來,急益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玉機真髒論︰諸真髒脈見者,皆死不治也。五髒者,皆秉氣于胃,胃者,五髒之本也。髒氣者,不能自致于手太陰,必因于胃氣,乃至于手太陰也。病甚者,胃氣不能與之俱至于手太陰,故真髒之氣獨見。獨見者,病勝髒也,故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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