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足部證治(計十八證) 筋脈十三
類別︰子部 作者︰清•許克昌、畢法 書名︰
外科證治全書
足趾甲入肉作瘡,不能行履,用陳皮濃煎湯浸之,良久甲肉自離,輕手剪去,以虎骨末敷之即安。或綠礬末敷之,蝕惡肉,生新肉,細細剪去甲角,旬日即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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