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足部證治(計十八證) 筋脈十三

類別︰子部 作者︰清•許克昌、畢法 書名︰外科證治全書

    足趾甲入肉作瘡,不能行履,用陳皮濃煎湯浸之,良久甲肉自離,輕手剪去,以虎骨末敷之即安。或綠礬末敷之,蝕惡肉,生新肉,細細剪去甲角,旬日即效。


如果你對外科證治全書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外科證治全書》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