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外因雜傷證治(計三十七證) 傷
類別︰子部 作者︰清•許克昌、畢法 書名︰
外科證治全書
凡傷手指者,用皂礬二兩,水四、五碗,砂鍋內熬滾,將手燻洗,良久血活痛止,不致潰之,服代杖湯。代杖湯(見前夾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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