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方論 大順散

類別︰子部 作者︰清 • 王士雄 書名︰溫熱經緯

    甘草(三十斤,銼寸長) 干姜 杏仁(去皮尖) 肉桂(去粗皮,各四斤)先將甘草同白砂炒及八分黃熟,王晉三曰︰白砂即河砂。或雲是白砂糖,非。次入干姜同炒,令姜裂;次入杏仁,又同炒候不作聲為度,篩去砂後,入肉桂一處搗為散。每服二錢,水煎溫服。如煩躁,井華水調下,不拘時,沸湯調亦可。

    王安道曰︰此方,甘草最多,干姜、杏仁肉桂次之。除肉桂外,三物皆炒者,原其初意,本為冒暑伏熱,引飲過多。

    脾胃受濕,嘔吐水谷不分,髒腑不調所立。蓋溫中藥也,內有杏仁,不過取其能下氣耳。若以之治靜而得之之證,吾恐不能解,而反增內煩也。世俗不明,類曰夏月陰氣在內,此等方為必用之藥。吁!誤矣。夫陰氣,非寒氣也。蓋夏月陽氣發散于外,而陰氣則在內耳!豈可視陰氣為寒氣,而用溫熱之藥乎?陰果為寒,何以夏則飲水耶?汪按︰若夏月必宜溫藥。則冬月必宜涼藥乎。且大熱煩躁。而更以姜桂之燥熱助之。不得已而用井華水。欲使相濟。不知井華水之力不能制也。尤為進退無據矣。

    徐洄溪曰︰此治暑月內傷飲冷證,非治暑也。又甘草多于諸藥八倍亦非法。此等病百不得一,偶用之耳!而制藥四十二斤,又止服二錢,其意何居?其方本不足取,而世之庸醫竟以此治燥火之暑病,殺人無算,可勝悼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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