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四診正法 天和脈

類別︰子部 作者︰明 • 蕭京 書名︰軒岐救正論

    (參後六十年運氣延醫)

    天和脈只論三陰。南天高兮北泉深。太陰專主右尺寸。厥陰尺寸左邊沉。少陰尺寸兩不應。

    相交相反死相臨。天和乃平脈也。諸陽為浮。諸陰為沉。故不言三陽司天在泉。南政以天道言。甲己二歲。論脈則寸在南而尺在北。三陰司天。則兩寸不應。太陰司天。右寸不應。少陰司天。兩寸不應。厥陰司天。左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兩尺不應。太陰在泉。右尺不應。

    少陰在泉。兩尺不應。厥陰在泉。左尺不應。北政以地道言乙丙丁戊寅辛壬癸之歲。論脈則寸。在北而尺在南三陰司天。則兩尺不應。太陰司天。右尺不應。少陰司天兩尺不應。厥陰司天。左尺不應。三陰在泉則兩寸不應。太陰在泉。右寸不應。少陰在泉。兩寸不應。厥陰在泉。左寸不應。不應者皆為沉脈也。紺珠經曰︰五行君火不用事。故南政少陰司天。君火在上。則兩寸不應。司泉君火在下。則兩尺不應。厥陰司天。君火在左。故左寸不應。司泉則左尺不應。太陰司天。君火在右。故右寸不應。司泉則右尺不應。北政少陰司天。君火在上。則兩尺不應。司泉君火在下。則兩寸不應。厥陰司天。君火在左。故左尺不應。司泉則左寸不應。太陰司天。君火在右。故右尺不應。司泉則右寸不應。凡不應者。謂脈沉而細不應于手也。反之。則沉為浮細為大也。歲當君火在寸。而沉反見于尺。歲當君火在尺。而沉響應于寸。經曰︰尺寸反者死。歲當君火在左。而沉反見于右。歲當君火在右。而沉反見于左。經曰陰陽交者死。又曰學診之士。必先歲氣。良有以哉。李南豐雲︰此與仲景丹溪所說不同。然所論深得素問君火以退之旨。故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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