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胎產脈證第七十七 胎產雜述三

類別︰子部 作者︰清•潘楫 書名︰醫燈續焰

    《集略》雲:母之腎髒系于胎,是母之真氣,子之所賴也。受妊之後,宜令鎮靜,則血氣安和。須內遠七情,外薄五味。大冷大熱之物,皆在所禁。使霧露風邪,不得投間而入。亦不得交合陰陽,觸動欲火。謹節飲食,若食兔缺唇,食犬無聲,食雜魚而致瘡癬。心氣大驚而癲疾,腎氣不足而解顱,脾氣不和而羸瘦,心氣虛乏而神不足。兒從母氣,不可不慎也。苟無胎動、胎痛、瀉痢,及風寒外邪,不可輕易服藥。不得已,在審度疾勢輕重,藥性高下,不必多品。然父少母老,產女必羸。

    母壯父衰,生男必弱。氣受偏萃,與之補之。補羸女,則養血壯脾。補弱男,則壯脾節色。羸女宜及時而嫁,弱男宜待壯而婚。昔人論年老有子者,男不過八八,女不過七七,則知血氣在人,固自有量,夫豈逃陰陽之至數哉。

    丹溪曰:胎前當清熱養血。產婦因火逼動胎,逆上作喘急者,急用條芩、香附之類,為末調下。條芩水中取沉者為佳,黃芩安胎,乃上、中二焦藥,能降火下行。

    天行不息,所以生生而無窮。茺蔚子治血行氣,有補陰之妙。命名益母,以其行中有補也。故曰胎前無滯,產後無虛。難產可煎作膏。條芩、白術,乃安胎聖藥。俗以黃芩為寒而不用,反謂溫熱藥能養胎。殊不知胎孕宜清熱涼血,使血循經而不妄行,乃能養胎。懷妊嗜物,乃一髒之虛。如愛酸,乃肝髒不能養胎而虛也。


如果你對醫燈續焰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醫燈續焰》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