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小兒脈證第七十八 小兒脈證第七十八

類別︰子部 作者︰清•潘楫 書名︰醫燈續焰

    小兒之脈,七至為平。更察色脈,與虎口紋。

    三歲以下小兒,純陽之體。形質小,呼吸促。脈之周行 而應指疾,大約以七至為平,非若大人四至為平也。其太過為數、為熱,不及為遲、為寒,則與大人無異矣。雖然脈至七八,難全為準,必察其色,與所見之證,更視虎口之紋,而病情始無隱匿。蓋五髒之列于面,各有定部。如左腮屬肝,右腮屬肺,額上屬心,鼻屬脾,頦屬腎是已。諸邪之見于部,亦各有定色。如赤為熱,白為寒,黃為積,青黑為痛是已。虎口者,食指內側連大指作虎口形,故曰虎口。是處肌皮嫩薄,紋色顯明,即肺手太陰經脈之盡處,諸脈大會此經。察色者,即所以察脈也。故色赤為熱,在脈則數。色白為寒,在脈則遲。色黃為積,在脈則緩。色青黑為痛,在脈則沉弦。此皆自然之理,非可牽會。雖無五部之分,而有三關之別。指初節曰風關,二節曰氣關,三節曰命關。紋色見風關者輕。再進,則上氣關為重。再進,則直透命關為最重,甚則主死。由風邪而干正氣,正氣不能勝而迫及于命,漸進漸深之象也。

    至如外證。肝病,主諸風顫掉。實則目直叫呼,脅痛項急,呵欠頓悶,二便閉塞。

    虛則切牙多欠,目閉羞明。心病,主驚。實則發搐叫喊或笑,發熱,欲飲水,頻吐舌。虛則悸,臥不安,畏見人,舌痿不能乳。脾主困。實則困頓,身重肌熱,腹脹硬,唇腫而渴。虛則吐瀉不食,慢風,四肢不收,口流涎。肺主喘。實則胸滿喘促悶亂。虛則哽氣,呵欠,寒栗。腎主恐怖。畏明,不能立,二便清泄,足冷。但有虛證,而無實證。以上諸證,不過言其大概耳。至于傾移傳變,何可勝紀。惟圓機之士,參合色脈,識本知標,溯流窮源,錯綜體認。縱不能臻聖神之域,諒亦不在工巧之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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