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小兒脈證第七十八 小兒雜述二十九
類別︰子部 作者︰清•潘楫 書名︰
醫燈續焰
齒者,骨之余。其本在腎,而經則屬胃與大腸。病在本者,多屬虛。在經者,多實火。宜細察形脈兼證治之。(宜清胃湯、雄黃丸、千金白鹽方、靈苑生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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