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水火
類別︰子部 作者︰清•高秉鈞 書名︰
醫學真傳
水為陰,火為陽。水火之中,火尤重焉。蓋水者陰也,陰不能生人,必藉火之陽而後能生。故水必藉火而後可飲,谷必藉火而後可食。夫在地為水,在天為寒,在地為火,在天為熱,陽熱之氣,能生萬物,若遇陰寒,物必殺矣。醫者于水火之中,而知重輕之理,則生者多而殺者少也。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
(快捷鍵:→)
如果你對
醫學真傳
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
醫學真傳
》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