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案·(十四)伤寒门 伤寒兼有伏热证

类别:子部 作者:清·张锡纯 书名:医学衷中参西录

    辽宁马××,年五十一岁,得伤寒兼有伏热证。

    病因 因买卖赔钱,家计顿窘,懊悔不已,致生内热;孟冬时因受风,咳嗽有痰微喘,小便不利,周身漫肿。愚为治愈,旬日之外,又重受外感,因得斯证。

    证候 表里大热,烦躁不安,脑中胀疼,大便数日一行甚干燥,舌苔白浓,中心微黄,脉极洪实,左右皆然,此乃阳明腑实之证。凡阳明腑实之脉,多偏见于右手,此脉左右皆洪实者,因其时常懊悔,心肝积有内热也,其脑中胀疼者,因心与肝胆之热挟阳明之热上攻也。当用大剂寒凉微带表散,清其阳明胃腑之热,兼以清其心肝之热。

    处方 生石膏(四两捣细) 知母(一两) 甘草(四钱) 粳米(六钱) 青连翘(三钱)

    共作汤煎至米熟,取汤三盅,分三次温服下,病愈勿尽剂。

    方解 此方即白虎汤加连翘也,白虎汤为伤寒病阳明腑热之正药,加连翘者取其色青入肝,气轻入心,又能引白虎汤之力达于心肝以清热也。

    效果 将药三次服完,其热稍退,翌日病复还原,连服五剂,将生石膏加至八两,病仍如故,大便亦不滑泻,病家惧不可挽救,因晓之曰:石膏原为平和之药,惟服其细末则较有力,听吾用药勿阻,此次即愈矣。为疏方,方中生石膏仍用八两,将药煎服之后,又用生石膏细末二两,俾蘸梨片徐徐嚼服之,服至两半,其热全消,遂停服,从此病愈,不再反复。

    附记 此案曾登于《全国名医验案类编》,何廉臣评此案云:“日本××××谓:‘石膏非大剂则无效,故白虎汤、竹叶石膏汤及其他石膏诸方,其量皆过于平剂。世医不知此意为小剂用之,譬如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宜乎无效也。’吾国善用石膏者,除长沙汉方之外,明有缪氏仲淳,清有顾氏松园、余氏师愚、王氏孟英,皆以善治温热名,凡治阳明实热之证,无不重用石膏以奏功。今用石膏由四两加至八两,似已骇人听闻,然连服五、六剂热仍如故,大便亦不滑泻,迨外加石膏细末梨片蘸服又至两半,热始全消而病愈,可见石膏为凉药中纯良之品,世之畏石膏如虎者,可以放胆而不必怀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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