痹在筋骨痛難已,留連皮脈易為功,痹久入髒中虛死,髒實不受復還生。
【注】痹在筋骨則受邪深,故痛久難已。痹在皮脈則受邪淺,故易治也。凡痹病日久內傳,所合之髒,則為五髒之痹。若其人中虛受邪,則難治多死,其人髒實而不受邪,復還于外,則易治多生。假如久病皮痹,復感于邪,當內傳肺而為肺痹,若無胸滿而煩喘咳之證,則是髒實不受邪。余髒仿此。
卷一 痹病生死證類別︰子部
作者︰清•吳謙等 書名︰雜病心法要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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