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論點艾火
類別︰子部 作者︰明•徐鳳 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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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經》雲︰古來灸病,忌松、柏、枳、橘、榆、棗、桑、竹八木,切宜避之。凡取火,若得火珠曜日,以艾承之,得火為妙。次有火鏡曜日,亦以艾引得火亦良。余用鐵 擊KT 石,得火亦可。今人有清油點燈,傳火點艾是也,兼滋潤灸瘡,至愈不疼痛,用蠟燭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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