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類別︰子部 作者︰元•朱丹溪 書名︰癥因脈治

    ─是書之作,竊比丹溪先生《脈因證治》篇。但先生憑脈尋因,尋癥施治,暗中摸索,後人苦無下手,是以王宇泰先生著《準繩》書,竟取證治立名,則有確據下手矣。然不詳及脈因二條,余又恐其脫略,今更其名曰《癥因脈治》,則四科俱備,開卷了然,亦足以為─凡前賢著書,往往于外感內傷、有余不足,混敘一篇,不分條例。彼以同是癥名,則同一論列,听人自擇而已,不知此但可語中人以上者也;設中下之才,因見同在一門,每每以治虛之法,施之實癥之人;內傷之方,用之外感之癥。余今于每癥中,必以外感內傷,各著一端,有余不足,各分治法,臨癥庶無多歧之惑。

    ─治病先當分別十二經絡,灼見何經主病,用藥可以不誤。故凡一經見癥,則以一經所主之藥治之;兩經見癥,則以兩經之藥合而治之。如是則孰急孰緩、從少從多,皆有主宰,有病之經,再無失治,無故之經,不妄誅伐也。

    ─用藥之法,須尋實據之癥固已。然有癥脈相應,根據脈用方,而為正治者;亦有癥象分明,脈象模糊,難于根據脈立方,而必隨癥施治者。余于治法中立此兩條,則從癥從脈,自有準繩,玄機之士,所當觸類而旁通也。

    ─每癥章中,詳立外感內傷,誠恐學人混于施治。然亦有外感而兼內傷者,則以外感方中加內傷藥一二味;有內傷則兼外感者,則于內傷方中加外感藥一二味;若二癥並見者,則以二癥並治。例如仲景治傷寒,若見純表癥者,純用表藥;見純里癥者,純用里藥;表里兼見者,則以一半發表、一半清里,雙解表里之邪。廣而推之,傷寒如是,雜癥亦無不如是也。

    ─凡著十二經絡癥象,不能一條詳悉者,必得互相發明,癥象始著,故余著水腫癥,已經分別各經絡病形。然有言之未盡者,則于後條脹癥中重言以申之,以為兩相闡發之用。他如五髒咳嗽、五髒痿痹等癥,經絡既同,則癥象亦無不同,前後合參,彼此互發,相得益彰,泛視之竟似重復,實反復發明諸經形證。今之治病不明經絡者,通忽此法耳。

    ─病機百出,書不盡言,集中諸病,皆確見于平時臨癥而不惑者,故敢就正當世。至如篇中,或因文義拘牽,而病情不無遺漏,或因言此彼明,而辭意概從省釋,又或病癥中大關節處,前書未嘗明言,後人每多忽略,往往反復告戒,以見鄭重其詞,安辭煩瑣之譏,難免支離之誚,然而聞一可以知十,知經可以達權,業是道者,或亦鑒此苦心也。

    秦皇士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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