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孫廷銓杜立德馮溥王熙弟燕吳正治黃機
宋德宜 子駿業 伊桑阿 子伊都立 阿蘭泰 子富寧安 徐元文 弟秉義
李 ,字坦園,直隸高陽人,明大學士國縉子。少孤,劬學自厲。順治三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進編修。十年,世祖親試習國書翰林, 列上等,擢中允。累遷秘書院學士。時初設日講官, 與學士麻勒吉、胡兆龍,侍讀學士折庫納,洗馬王熙,中允方懸成、曹本榮等並入直。尋充經筵講官。十五年,拜秘書院大學士。內三院改內閣,以 為東閣大學士,兼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以票擬疏誤,鐫四秩。未幾,復官,任事如故。偕大學士巴哈納等校定律例。
十八年,聖祖即位,復內三院,以 為弘文院大學士。時四大臣輔政,決機務,或議事齟<齒吾>, 輒默然,既乃出片言定是非,票擬或未當,不輕論執。每於談笑間婉言曲喻,徐使更正。其間調和匡救,保護善類, 有力焉。
康熙八年夏,旱,奉詔清刑獄,釋系囚,多所平反。明年,復內閣, 以保和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與修世祖實錄,充總裁官。十一年,書成,賜銀幣、鞍馬,晉太子太傅。未幾,三 叛,繼以察哈爾部作亂。上命將出征,凡機密詔旨,每口授 起草,退直嘗至夜分,或留宿閣中。所治職務,出未嘗告人,忠謹慎密,始終匪懈。二十一年,重修太宗實錄成,進太子太師。
台灣初定,提督施瑯請設官鎮守,廷議未決。有謂宜遷其人、棄其地者,上問閣臣, 言︰“台灣孤懸海外,屏蔽閩疆。棄其地,恐為外國所據;遷其人,慮有奸宄生事。應如瑯議。”上韙之。二十三年,卒,謚文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