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腹痛

類別︰子部 作者︰明•周慎齋 書名︰周慎齋遺書

    小腹痛,肝腎之部,虛寒氣勝也;大腹痛,脾胃之部,食積停痰也。臍右為肺,左為肝,上為心,下為腎,中為脾。諸作痛者,皆中氣不足,陽氣不通所致也。(此指虛弱人而言。)中焦痛,食積者,多用二陳加消導之藥;不愈,必系寒痛,用姜、桂溫之,或理中去術,加吳萸。左右痛,大半是風;下焦痛,純寒無熱,除姜、桂,必無治法也。

    諸痛,法宜溫中,佐以升發,如麻黃之屬。

    腹痛手不可按是實,宜消導;可按稍愈者,是虛,用炮姜五分,吳萸半分,黃連、木香各二分。蓋藥少而寒熱均治也。

    腹以下至小腹痛,俱宜溫暖。若帶左右痛,是挾肝火。藥宜兼清涼散火,或滋陰降火之腹痛下之而全不愈者,不可復下,宜和宣而已。

    腹痛不過臍與氣海,其余痛,俱中氣不足,和中散最是。下焦純寒,用和中散,少加小茴。亦有血滯作痛者,必大小便見血,口內出血,以四物湯加延胡、香附、肉桂,從血分治上焦宜清,中焦宜溫,惟食積停痰氣實人,二陳湯隨所傷而加以消導。傷熱者少加黃連,有酒積者少加利濕清熱藥。若氣虛人不可消導,六君子加砂仁、木香。

    凡痛在上下左右,俱是血分,血分宜血藥,求汗則愈。一見吐瀉,雖痛必調理脾胃,脾胃一轉,而上下左右,皆得稟氣,諸痛自愈。上焦宜清,須求吐;中焦宜和,或求下;下焦厥陰之分,吐下無所用,法宜溫暖,或達或汗出乃愈。腹之下焦,與膀胱相近,宜溫而達之,使邪從小便去也。下藥從胃入于肛腸,吐藥入胃上出,亦皆不滲膀胱,故曰吐下無所用也。

    凡嘔吐、腹痛,因于寒者,用綠豆一錢,胡椒一兩,煎湯服之。

    蟲痛不可忍者,用胡椒一兩,鹽一錢,和勻紙包,外以黃泥固之, 約半焦,取出去泥,純研末為丸,空心服。六、七日,蟲化為水,妙不可言。

    腹痛溫中藥不愈者,用生附子、干姜、肉桂、麻黃即愈。腹痛心口痛,惡心作瀉,半夏、茯苓、苡仁各一兩,陳皮一兩五錢,甘草三錢,吳萸(鹽水炒)一錢,共末,滾湯下二錢。

    絞腸腹痛,鹽水服吐;盤腸腹痛,乳香、沒藥為末,木香湯服。心腹痛及陰證絞腸痛,延胡一兩,桃仁五錢,乳香、沒藥各一錢,五靈脂五錢,醋糊丸。每服三十丸,心痛淡醋湯下,腹痛干姜湯下,大便不通大黃湯下。

    熱痛發渴,里急後重,脈實;寒痛,四肢冷,自汗或無汗,脈無力。腹痛綿綿無增減者,脈遲,屬寒;乍痛乍止,脈數大,火也。痛而瀉,瀉而痛減者,食積。痛不移處,死血。

    小便不利而痛,濕痰。腹痛引肋有聲,痰飲。時痛時止,面白辱紅,蟲痛。腹中痛,手不可按是實。怒氣傷肝,肋刺痛,氣痰。以手按腹,腹軟而痛止,是虛。

    熱痛,先以冷水探之略愈,香連丸;寒痛,理中丸加木香、茯苓、陳皮,或和中散。

    驗案

    一人年二十余,房事不節,因酒店飲食,遂火挾臍起,上入膈,胸腹內痛,外皮抽進,如有物閉住胸中。用消導者有之,用溫補者有之,服藥愈多而病愈凶,自分必死。予診之,思相火自下沖上,直至頭面,今火起于臍,至胸而止,乃因色欲過度,真陽不足,丹田有寒也。

    作痛者,脾虛有寒,土無火生也。用烏藥二錢,制附子一枚,每用附子三分,水煎服。蓋附子扶陽,烏藥破滯,只此一味煎湯則極清,清則下行甚速。故五日見效,服附百枚而痛全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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