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036 志第十二 歷六

類別︰史部 作者︰張廷玉(清) 書名︰明史

    【原文】

    大統歷法三下推步

    ▲步交食

    交周日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四。半之為交中日。

    交終度三百六十三度七九三四一九六。半之為交中日度。

    正交度三百五十七度六四。

    中交度一百八十八度零五。

    前準一百六十六度三九六八。

    後準一十五度五。

    交差二日三一八三六九。

    交望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

    日食陽歷限六度。定法六十。

    日食陰歷限八度。定法八十。

    月食十三度五分。定法八十七。

    陽食限視定朔入交。

    零日六零已下 一十三日一零已上 在一十四日,不問小余,皆入食限。

    一十五日二零已下 二十五日六零已上 在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不問小余,皆入食限。

    ▲陰食限視定望入交。

    一日二零已下 一十二日四零已上 在零日一十三日,不問小余,皆入食限。又視定朔小余在日出前、日入後二十分已上者,日食在夜。定望小余在日入前、日出後八刻二十分已上者,月食在晝。皆不必布算。

    推日食用數

    經朔  盈縮歷  盈縮差 遲疾歷 遲疾差 加減差 定朔 入交凡分以上皆全錄之。定入遲疾歷以加減差,加減遲疾即是。遲疾定限置定入遲疾歷,以日轉限一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小余不用。定限行度以定限,取立成內行度,遲用遲,疾用疾,內減日行分八分二十秒,得之。日出分以盈縮歷,從立成內取之,下同。日入分半晝分取立成內昏分,減去五千二百五十分,得之。歲前冬至時黃道宿次

    推交常度 置有食之朔入交凡分,以月平行度乘之,即得。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以朔下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得。

    推日食正交限度 視交定度在七度已下,三百四十一度已上者,食在正交。在一百七十五度已上,二百零二度已下者,食在中交。不在限內不食。

    推中前中後分 視定朔小余,在半日周已下,用減半日周,余為中前分。在半日周已上,減去半日周,余為中後分。

    推時差 置半日擊,以中前、中後分減之,余以中後分乘之,所得以九千六百而一為時差。在中前為減,中後為加。

    推食甚定分 置定朔小余,以時差加減之,即得。

    推距午定分 置中前、中後分,加時差即得。但加不減。

    推食甚入盈縮歷 置原得盈縮歷,加入定朔大余及食甚定分,即得。

    推食甚盈縮差 依步氣朔求之。

    推食甚入盈縮歷行定度 置食甚入盈縮歷,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得。

    推南北凡差 視食甚人盈縮歷行定度,在周天象限已下為初限,已上與半歲周相減為末限。以初末限自之,如一千八百七十度而一,得數,置四度四十六分減之,余為南北凡差。

    推南北定差 置南北凡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半晝分而一,以減凡差,余為南北定差。若凡差數少,即反減之。盈初縮末食在正交為減,中交為加。縮初盈末,食在正交為加,中交為減。如系凡差反減而得者,則其加減反是。

    推東西凡差 置半歲周,減去食甚入盈縮歷行定度,余食甚入盈縮歷行定度乘之,以一千八百七十除之為度,即東西凡差。

    推東西定差 置東西凡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二千五百度而一,視得數在東西凡差以下,即為東西定差。若在凡差已上,倍凡差減之,余為定差。盈歷中前,縮歷 後者,正交減,中交加。盈歷中後,縮中前者,正交加,中交減。

    推正交中定限度 視日食在正交者置正交度,在中交者置中交度,以南北東西二定差加減之,即得。

    推日食入陰陽歷去閃前後度 視交定在正交定限度已下,減去交定度,余為陰歷交前度。已上,減去正交定限度,余為陽歷交後度。在中交定限度已下,減去交定度,余為陽歷閃前度。已上,減去中交定限度,余為陰歷後度。若交定在七度已下者加交終度,減去正交定限度,余為陽歷交後度。

    推日食分秒 在陽歷者,置陽食限六度,減去陽歷交前、交後度,不及減者,不食。陰歷同。余以定法六十而一。在陰歷者,置陰食限八度,減去陰歷交前、交後度,余以定法八十而一,即得。

    推定用分 置日食分秒與二十分相減相乘,為開方積。以平方法開之,為開方數。用五千七百四十分七因八百二十分也。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即得。

    推初虧復圓時刻 置食甚定分,以定用分減為初虧,加為復圓。各依發斂加時,即時刻。

    推日食起復方位 陽歷初虧西南,甚于正南,復于東南。陰歷初虧西北,甚于正北,復于東北。若在八分以上,不分陰陽歷皆虧正西,復東位。據午地而論

    推食甚日躔黃道宿次 置食甚入盈縮歷行定度,在盈就為定積度,在縮加半歲周為定積度。置定積度,以歲前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之,滿黃道積度鈐去之,至不滿宿次即食甚日躔。

    推日帶食 視初虧食甚分,有在日出分已下,為晨刻帶食。食甚復圓分,有在日入分已上,為昏刻帶食。在晨置日出分,在昏昏置日入分,皆以食甚分與之相減,余為帶食差。置帶帶差,以日食分秒乘之,以定用分而一,所得減日食分秒,余為所見帶食分秒。

    ▲推月食用數

    經望盈縮歷盈縮差遲疾歷

    遲疾差加減差定望入交凡分

    定入遲疾歷定限定限行度晨分

    日出分昏分日入分限數

    ▲歲前冬至加時黃道宿次

    推交常度 置望下入交凡分,乘月平行,如日食法。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以望下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得。不及減者,加交終度減之。

    推食甚定分 不用時差,即以定望分為食甚分。

    推食甚入盈縮歷行定度 法同推日食。

    推月食入陰陽歷 視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為陽歷,已上減去交中度,余為隊歷。

    推交前交後度 視所得入陰陽歷,在後準已下為交後,在前準已上置交中度減之,余為交前。

    推月食分秒 置月食限一十三度零五,減去前交後度,不及減者不食。餘以定法八十七分而一,即得。

    推月食用分 置三十分,與月食分秒相減相乘,為開方積。依平方法開之,為開方數。又以四千九百二十乃六因八百二十分數。分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即得。

    推月食三限初虧、食甚、復圓。時刻 置食甚分定分,以用分減為初虧,加為復圓。依發斂得時刻如日食。

    推月食五限時刻 月食十分已上者,用五限推之,初虧、食既、食甚、生光、復圓也。置月食分秒,減去十分,余與十分相減相乘,為開方積。平方開之,為開方數。又以四千九百二十分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為既內分。與定用分相減,余為既外分。置食甚定分,減既內分為既分,又減既外分為初虧分。再置食甚定分,加既內分為生光分,又加既外分為復圓分。各依以斂得時刻。

    推更點 置晨分們之,五分之為更法,又五分之為點法。

    推月食入更點 各置三限或五限,在昏分已上減去昏分,在晨分已下加入晨分,不滿更法為初更,不滿點法為一點,以次求之,各得更點之數。

    推月食起復方位 陽歷初虧東北,甚于正北,復于西北。陰歷初虧東南,甚于正南,復于西南。若食在八分已上者,皆初虧正東,復于正西。

    推食甚月離黃道宿次 置食甚入盈縮歷定度,在盈加半周天,在縮減去七十五秒為定積度。置定積度,加歲前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以黃道積度鈐去之,即得。

    推月帶食 視初虧、食甚、復圓等分,在日入分以下,為昏刻帶食。在日出分已上,為晨刻帶食。推法同日食。

    ▲步五星

    歷度三百六十五度二五七五,半之為歷中,又半之為歷策。

    △木星

    合應二百四十三萬二三零一。置中積三億七千六百一十九萬七七五,加辛巳合應一百一十九七二六,得三億七行七百三十七萬九五零一,滿木星周率去之,余為《大統》合應。

    歷應五百三十八萬二五七七二二一五。置中積,加辛巳歷應一千八百九十九萬九四八一,得三億九千五百一十九萬娥二五六,滿木星歷率去之,余為《大統》歷應。

    周率三百九十八萬八八。

    歷率四千三百三十一萬二九六四八六五。

    度率一十一萬八五八二。

    伏見一十三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一十六日八六三度八六二度九三二十三分

    晨疾初二十八日六度二一四度六四二十二分

    晨疾末二十八日五度五一四度六四二十二分

    晨遲初二十八日四度三一三度二八一十八分

    晨遲末二十八日一度九一一度四五一十二分

    晨留二十四日

    晨退四十六日五八四度八八一二五零度三二八七五

    夕退四十六日五八四度八八一二五零度三二八七五一十六分

    夕留二十四日

    夕遲初二十八日一度九一一度四五

    夕遲末二十八日四度三一三度二八一十二分

    夕疾初二十八日五度五一四度一九一十八分

    夕疾末二十八日六度一一四度六四二十一分

    夕伏一十六日八六三度八六二度九三二十二分

    △火星

    合應二百四十零萬一四。置中積,加辛巳合應五十六萬七五四五,得三億七千六百七十六萬七三二,滿火星周率去之,為《大統》合應。中積見木星,五星並同。

    歷應三百八十四萬五七八九三五。置中積,加辛巳歷應五百四十七萬二九三八,得三億八千一百六十七萬二七一三,滿火星歷率去之。

    周率七百七十九萬九二九。

    歷率六百八十六萬九五八零四三。

    度率一萬八八零七五。

    伏見一十九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六十九日五十度四十六度五零七十三分

    晨疾初五十九日四十一度八零三十八度八七七十二分

    晨疾末五十七日三十九度零八三十六度三四七十分

    晨次疾初五十三日三十四度一六三十一度七七六十七分

    晨次疾末四十七日二十七度零四二十五度一五六十二分

    晨遲初三十九日一十七度七二一十六度四八五十三分

    晨初末二十九日六度二零五度七七三十八分

    晨留八日

    晨退二十八日六九四五八度六五六七五六度四六三二五

    夕退二十八日九六四五八度六五六七五六度四六三二五四十四分

    夕留八日

    夕遲初二十九日六度二零五度七七

    夕遲末三十九日一十七度七二一十六度四八三十八分

    夕次疾初四十七日二十七度零四二十五度一五五十三分

    夕遲疾末五十三日三十四度一六三十一度七七六十二分

    夕疾初五十七日三十九度零八三十六度三四六十七分

    夕疾末五十九日四十一度八零三十八度八七七十分

    夕伏六十九日五十度四十六度五零七十二分

    △土星

    合應二百零六萬四七三四。置中積,加辛巳合應一十七萬五六四三,得三億七千六百三十七萬五四一八,滿土星周率去之。

    歷應一億零六百零零萬三七九九零二。置中積,加辛巳歷應五千二百二十四萬零五六一,得四億二千八百四十四萬零三三六,滿土星歷率去之。

    周率三百七十八萬零九一六。

    歷率一億零七百四十七萬八八四五六六。

    度率二十九萬四二五五。

    伏見一十八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二十日四零二度四零一度四九一十二分

    晨疾三十一日三度四零二度一一一十一分

    晨次疾二十九日二度七五一度七一一十分

    晨遲二十六日一度五零零度八三八分

    晨留三十日

    晨退五十二日六四五八三度六二五四五零度二八四五五

    夕退五十二日六四五八三度六二五四五零度二八四五五一十分

    夕留三十日

    夕遲二十六日一度五零零度八三

    夕次疾二十九日二度七五一度七一八分

    夕疾三十一日三度四零二度一一一十分

    夕伏二十日四零二度四零一度四九一十一分

    △金星

    合應二百三十七萬九四一五。置中積,加辛巳合應五百七十一萬六三三零,得三億八千一百九十一萬六一零五,滿金星周率去之。

    歷應一十零萬四一八九。置中積,加辛巳歷應一十一萬九六三九,得三億七千六百三十一萬九四一四,滿金星歷率去之。

    周率五百八十三萬九零二六。

    歷率三百六十五萬二五七五。

    度率一萬。

    伏見一十度半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三十九日四十九度五零四十七度六四一度二七五

    夕疾初五十二日六十五度五零六十三度零四一度二七五

    夕疾末四十九日六十一度五十八度七一一度二五五

    夕次疾初四十二日五十度二五四十八度三六一度二三五

    夕次疾末三十九日四十二度五零四十度九零一度一六

    夕遲初三十三日二十七度二十五度九九一度零二

    夕初末一十六日四度二五四度零九六十二分

    夕留五日

    夕退一十日九五三一三度六九八七一度五九一三

    夕退伏六日四度三五一度六三六十一分

    合退伏六日四度三五一度六三八十二分

    晨退一十日九五三一三度六九八七一度五九一三六十一分

    晨留五日

    晨遲初一十六日四度二五四度零九

    晨遲末三十三日二十七度二十五度九九六十二分

    晨次疾初三十九日四十二度五零四十度九零一度零二

    晨次疾末四十二日五十度二五四十八度三六一度一六

    晨疾初四十九日六十一度五十八度七一一度二三五

    晨疾末五十二日六十五度五零六十三度零四一度二五五

    晨伏三十九日四十九度五零四十七度六四一度二六五

    △水星

    合應三十零萬三二一二。置中積,加辛巳合應七十零萬零四三七,得三億七千六百九十零萬零二一二,滿水星周率去之。

    歷應二百零三萬九七一一。置中積,加辛巳歷應二百零五萬五一六一,得三億七千八百二十五萬四九三六,滿水星歷率去之。

    周率一百一十五萬八七六。

    歷率三百六十五萬二五七五。

    度率一萬。

    晨伏夕見一十六度半。

    夕伏晨見一十九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一十七日七五三十四度二五二十九度零八二度一五五八

    夕疾一十五日二十一度三八一十八度一六一度七零三四

    夕遲一十二日一十度一二八度五九一度一四七二

    夕留二日

    夕退伏一十一日一八八七度八一二二度一零八

    合退伏一十一日一八八七度八一二二度一零八一度零三四六

    晨留二日

    晨遲一十二日一十度一二八度五九

    晨疾一十五日二十一度三八一十八度一六一度一四七二

    晨伏一十七日七五三十四度二五二十九度零八一度七零三四

    推五星前後合 置中積,加合應,滿周率去之,余為前合。再置周率,以前合減之,于為後合。如滿歲周去之,即其年無後合分。

    推五星中積日中星度置各星後合,既為合伏下中積中星。命為日,曰中積。命為度,曰中星。累加段日,為各段中積。皆滿歲周去之。以各段下平度,累加各段下平度,滿歲周去。退則減之,不及減,加歲周減之。次復累加之,為各段中星。

    推五星盈縮歷 置中積,加歷應及生合,滿歷率去之,余以度率而一為度。在歷中已下為盈,已上減去歷中為縮。置各星合伏下盈縮歷,以段下限度累加之之滿歷中去之,盈交縮,縮交盈,即各段盈縮歷。

    推五星盈縮差 置各段盈縮歷,以歷策除之為策數,不盡,為策余。以其下損益分見立成。乘之,以歷策而一,所得益加損減其盈縮積分,即盈縮差。金星倍之,水星三之。

    推定積日 置各段中積,以其段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得。滿歲周去之,如中積不及減者,加歲周減之。本段原無差者,借前段差加之,則金水二星,亦只用所得盈縮差,不用三之倍之。

    推加時定日置定積日,以歲前天正冬至分加之,滿紀法去之,余命甲子算外,即為定日。視定積日會滿歲周去者,用本年冬至,會加歲周減者,用歲前冬至。

    推所入月日 置合伏下定積,以加天正閏餘滿朔策除之,為月數。起歲前十一月,其不滿朔策者,即入月已來日分也。視其月定朔甲子,與加時定日甲子相去即合伏日,累加相距日,滿各月大小去之,即各段所入月日。

    推定星 置各段中星,依推定積日法,以盈縮差加減之。

    推加時定星 置定星,以歲前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之,滿周歲天去之。若定積日會加歲周者,用歲前黃道日度。遇減歲周者,用本年黃道目度,如原無中星度,段下亦無定星星及加時定星度分。

    推加減定分 置定日小余,以其段初行率乘之,滿萬為分,所得諸段為減分,退段為加分。

    推夜半定星及宿次 置加時定星,以加減定分加減之,為夜半定星。以黃道積度鈐減之,為夜半宿次。其留段即用時定星,為夜半一星。

    推日度率 置各段定日,與次段定日相減為日率。次段不及減,加紀法減之。置各段夜半-定星,與次段夜半定星相減為度漲。次段不及減,加周天減之。凡近留之段,皆用留段加時定星,與本段夜半定星相減。如星度逆者,以後段減前段,即各得度率。

    推平行分 置度率,以日率除之,即得。

    推凡差及增減總差日差 以本段前後之平行分相減,為本段凡差。凡五星之伏段及近留之遲段及退段,皆無凡差。倍凡差,退一位為增減差。倍增減差為總差。置總差,以日率減一日除之為日差。初日行分多,為減差。末日行分多,為加差。

    推初日行分末日行分 以增減差加減其段平行分,為初末日行分。視本段平行分與次段平行分相較,前多後少者,加為初,減為末。前少後多者,減為初,加為末。

    推撫心差諸段為增減差總差日差 合伏者,置次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亦次段日差。為末日行分。晨伏、夕伏者,置前段本段之前。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亦前段日差。為二伏初日行分。置伏段呼得初末日行分,皆與本段平行分相減,餘為增減差。又以增差加 減平行分,為初末日行分。視合伏末日行全較平行分,少則加,多則減,為初日行分。晨伏、夕伏初日行分較平行分,亦少加多減,為末日行分。木、火之晨遲末,土之晨遲,金之夕遲末,水之夕遲,皆置其前末日行分,銳其日差減之,即前段日差。餘為初日行分。木、火之夕遲初,土之夕遲,金之晨初,水之晨遲,皆置其後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減之,後段日差。餘為末日行分。木、火、土之夕伏,金、水之晨伏,皆置其前段末日行分,內加其前段日差之半,為鈦段初日行分,皆與平行分相減,餘為增減差。木、火之晨退、夕退,置其平行分,退一位、六因之,為增減差。晨退減為初,加為末。夕退加為初,減為末。晨加夕減,二段相比較。金之夕退伏合伏,置其平行分,退一位,三因之折半。水之夕退伏合退伏,以平行分折半,各為增減差。金之夕退,置其平分,退一位,三在之折半。水之夕退伏合退伏,以平行分折半,各為增減差。金之夕退,置其後段祿日行分,減日差,後段日差。為末日行分。金之晨退,置其前段末日行分,減日差,前段日差。為初日行分。皆與平行分相減,餘為增減差。凡增減差,倍之為總差,以相距日率減一除之,為日差。其初末日行分有其一者,以增減差加減,更求其一,如伏段法,餘依前後平行分相較增減之。金、火之夕遲末,晨遲初,置其段平行分,以相距日率下不倫分乘之,不倫分之秒,與平行之分對。即為增減差。置平行分,夕者以增減差,加為初日行分,減為末日行分。晨者反是。

    不倫分 金、火星之夕遲末,與晨遲初,其增減差,多於平行分者,為不倫分也。

    十七日八十八秒八八五

    十六日八十八秒二三一

    十五日八十七秒四九六

    十四日八十六秒七六一

    推五星每日細行,置各段夜半宿次,以初日行分順加退減之,為次日宿次。又以日差加減其初日行分,為每日行分,亦順加退減於次日宿次,滿黃道宿次去之,至次段宿次而止,為每日夜半宿次。

    推五星順逆交宮時刻 視逐日五星細行,與黃道十二宮界宿次同名,其度分又相近者以相減。視其餘分,在本日行分以下者,為交宮在本日也。順行者,以本日夜半星行宿次度分減宮界度分。退行者,以宮界度分減本日夜半星行宿次度分。扣以日周乘之為實,以本日行分為法,法除實,得數,依發斂加時法,得交宮時刻。

    推五星伏見凡取伏見,伏者要在已下,見者要在已上。晨見晨伏者,置其日太陽行度,內減各星行度。夕見夕伏者,置其日各星行度,內減太陽行度。即為其日晨昏伏見度。置本日伏見度,與次日伏見度相減,餘四而一,即得晨昏伏見分。視本日伏見度較次日伏見度為多者減,少者加。晨者,置本日伏見度,以伏見分加減之,為晨伏見度。夕者,三因伏見分,置伏見度加減之,為夕伏見度。視在各星伏見度上下取之。

    △步四餘

    紫氣周日一萬零二百二十七日一七九二。

    紫氣度率二十八日,日行三分五七一四二九。

    紫氣至後策八千一百九十四萬九六二三。

    月孛周日三千二百三十一日九六八四。

    月孛度率八日八四八四九二,日行十一分三零一三六一。

    月孛至後策一千二百二十萬四六五九。

    羅計周日六千七百九十三日四四三二。

    羅計度率一十八日五九九一零七七六,日行五分三七六六零二。

    羅 至後策五千三百三十三萬六二一七。

    計都至後策一千九百三十六萬九零零一。

    推四餘至後策 置中積,加各餘至後策,滿周日去之,即得。

    推四餘周後策 以至後策,減立成內各宿初末度積日,即得。

    推四餘入各宿次初末度積日 置各餘周後策,加入其年冬至分,滿紀法去之,即各餘末度積日。紫氣、月孛為各宿初,羅喉、計都為各宿末。氣孛順行,羅計逆行。

    推四餘初末度積日所入月日 置各餘周後策,加入天正閏餘滿期策減之,起十一月至不滿朔策,即所入月也。其初末度積日即滿紀法去者。命甲子算外,為日辰小餘,以發斂求之為時刻。視定朔某甲女,即知入月已來日也。

    推四餘每日行度 置各餘初末度積日,氣孛以度率日累加之,至末度加其宿零日及分,即次宿之初度。羅計先加其宿零日及分,後以度率日累加之,即次宿之末度。徊以其大餘,命甲子算外為日辰。其交次宿,以小餘以斂為時刻。

    推四餘交宮 以至後策減各宿交宮積日,餘為入某宮積中天正閏餘,滿朔策去之,起十一月至不滿朔策,即所入月。又置入宮積日,加冬至分,滿紀法去之,為日辰,小餘以斂為時刻。視定朔甲子,即知交宮及時刻。

    ▲紫氣宿次日分立成入箕初度。

    以下表格略

    至後策少者用前氐下積日,多者用後氐下積日。

    【譯文】

    本章多數內容為圖表,原文與譯文無異,參考原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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