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074 志第五十 职官三

类别:史部 作者:张廷玉(清) 书名:明史

    【原文】

    太常寺附提督四夷馆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司六科中书舍人行人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五城兵马司顺天府附宛平大兴二县武学僧道录司教坊司宦官女官

    太常寺。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六品其属,典簿厅,典簿二人,正七品博士二人,协律郎二人,正八品,嘉靖中增至五人。赞礼郎九人,正九品,嘉靖中增至三十三人,后革二人。司乐二十人。从九品,嘉靖中增至三十九人,后革五人。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祈谷殿、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显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俱奉祀一人,从七品祀丞二人。从八品牺牲所,吏目一人。从九品

    太常,掌祭祀礼乐之事,总其官属,籍其政令,以听于礼部。凡天神、地祇、人鬼,岁祭有常。先冬十二月朔,奏进明年祭日,天子御奉天殿受之,乃颁于诸司。天子亲祭,则赞相礼仪。大臣摄事,亦如之。凡国有册立、册封、冠婚、营缮、征讨、大丧诸典礼,岁时旱涝大灾变,则请告宗庙社稷。荐新则移光禄寺供其品物。祭祀先期请省牲,进祝版、铜人,上殿奏请斋戒,亲署御名。省牲偕光禄卿。惟大祀车驾亲省,大臣日一省之。凡祭,涤器、爨埋、香烛、玉帛,整拂神幄,必恭洁。掌燎、看燎、读祝、奏礼、对引、司香、进俎、举麾、陈设、收支、导引、设位、典仪、通赞、奉帛、执爵、司樽、司罍洗,卿贰属各领其事,罔有不共。凡玉四等:曰苍璧,以祀天曰黄琮,以祀地曰赤璋、白琥,以朝日、夕月曰两圭有邸。以祭太社、太稷帛五等:曰郊祀制帛,祀天地曰奉先制帛,荐祖考曰礼神制帛,祭社稷、群神、帝王、先师曰展亲制帛,祭享亲王曰报功制帛,祭享功臣。牲四等:曰犊,曰牛,曰太牢,曰少牢。色尚骍或黝。大祀入涤三月,中祀一月,小祀一旬。乐四等:曰九奏,用祀天地曰八奏,神祇、太岁,曰七奏,大明、太社、太稷、帝王曰六奏。夜明、帝社、帝稷、宗庙、先师。舞二:曰文舞,曰武舞。乐器不徙。陵园之祭无乐。岁终合祭五礼之神,则少卿摄事。

    初,吴元年置太常司,设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典簿、协律郎、博士,正七品赞礼郎。从八品洪武初,置各祠祭署,设署令、署丞。十三年,更定协律郎等官品秩。协律郎正八品,赞礼郎正九品,司乐从九品。三十四年改各署令为奉祀,署丞为祀丞。二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二十五年已定司丞正六品。建文中,增设赞礼郎二人,太祝一人,以及各祠祭署俱有更革。天坛祠祭署为南郊祠祭署,泗州祠祭署为泗滨祠祭署,宿州祠祭署为新丰祠祭署,孝陵置钟山祠祭署,各司圃所增神乐观知观一人。成祖初,惟易天坛为天地坛,馀悉复洪武间制。建文时,南郊祠祭署为郊坛祠祭署,已又改为天地坛祠祭署。洪熙元年置牺牲所,吏目典掌文移。先是,洪武三年置神牲所,设廪牲令、大使、副使等官。四年革。世宗厘祀典,分天地坛为天坛、地坛,山川坛、耤田祠祭署为神祇坛,大祀殿为祈谷殿,增置朝日、夕月二坛,各设祠祭署。又增设协律郎、赞礼郎、司乐等员。隆庆三年,革协律郎等官四十八员,万历六年复设,如嘉靖间制。万历四年,改神祇坛为先农坛。

    提督四夷馆。少卿一人,正四品掌译书之事。自永乐五年,外国朝贡,特设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置译字生、通事,通事初隶通政使司通译语言文字。正德中,增设八百馆。八百国兰者哥进贡万历中,又增设暹罗馆。初设四夷馆隶翰林院,选国子监生习译。宣德元年,兼选官民子弟,委官教肄,学士稽考程课。弘治七年,始增设太常寺卿、少卿各一员为提督,遂改隶太常。嘉靖中,裁卿,止少卿一人。按太常寺卿在南京者,多由科目。北寺自永乐间用乐舞生,累资升至寺卿,甚或加礼部侍郎、尚书掌寺,后多沿袭。至隆庆初,乃重推科甲出身者补任。译字生,明初甚重。与考者,与乡、会试额科甲一体出身。后止为杂流。其在馆者,升转皆在鸿胪寺。

    光禄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五品寺丞二人,从六品其属,典簿厅,典簿二人,从七品录事一人,从八品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司牲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革司牧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七年革。银库,大使一人。

    卿,掌祭享、宴劳、酒醴、膳羞之事,率少卿、寺丞官属,辨其名数,会其出入,量其丰约,以听于礼部。凡祭祀,同太常省牲;天子亲祭,进饮福受胙;荐新,循月令献其品物;丧葬供奠馔。所用牲、果、菜物,取之上林苑;不给,市诸民,视时估十加一,其市直季支天财库。四方贡献果鲜厨料,省纳惟谨。器皿移工部及募工兼作之,岁省其成败。凡筵宴酒食及外使、降人,俱差其等而供给焉。传奉宣索,籍记而覆奏之。监以科道官一员,察其出入,纠禁其奸弊。岁四月至九月,凡御用物及祭祀之品皆用冰。大官,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珍羞,供宫膳肴核之事。良酝,供酒醴之事。掌醢,供饧、油、醯、酱、梅、盐之事。司牲养牲,视其肥瘠而蠲涤之。司牧亦如之。

    初,吴元年置宣徽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以尚食、尚醴二局隶之。局设大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洪武元年改为光禄寺,设光禄卿,正四品少卿,正五品寺丞,正六品主簿。正八品所属尚食等局,又移太常司供需库隶之。局库官品仍旧。二年,设直长四人,遇百官赐食御前者,则令供事。四年,置法酒库。设内酒坊大使,从八品,副使,从九品。八年,改寺为司,升卿秩,卿从三品,少卿从四品。以寺丞为司丞,从六品主簿为典簿,从七品增设录事。从八品又置所属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每署令一人,从六品丞一人,从七品监事一人。从八品孳牧所,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十年,定光禄司散官品秩。时所用光禄司官,或内官,或流官,或庖人,出身不同,同授散官。至是定,内官除授者,照内官散官给授。流官除授者,照文官散官给授。庖人除授者,卿从三品,授尚膳大夫;少卿正五品,授奉膳大夫;司丞从六品,授司膳郎;客署丞从七品,授掌膳郎;监事从八品,授执膳郎。寻罢各局库,置司牲司,又改孳牧所为司牧司。后为司牧局。三十年,复改为光禄寺,官制仍旧。少卿已定正五品。建文中,升少卿、寺丞品秩。少卿升四品,寺丞升五品。增设司圃所,改司牲司为孳牲所。升其品级成祖复旧制。正统六年,裁四署冗员。先是,光禄卿奈享以供应事繁,奏增各署官,至是复奏裁之。裁署正四人,署丞五人,监事七人。嘉靖七年,革司牧局。万历二年,添设银库大使一人。

    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正德十一年增设一人。寺丞四人。正六品其属,主簿厅,主簿一人。从七品常盈库,大使一人。所辖,各牧监,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后监正、监副、录事俱革。各群,群长一人。后革

    卿,掌牧马之政令,以听于兵部。少卿一人佐寺事,一人督营马,一人督畿马。寺丞分理京卫、畿内及山东、河南六郡孳牧、寄牧马匹。济南、兗州、东昌、开封、彰德、卫辉。凡军民孳牧,视其丁产,授之种马。牡十之二,牝十之八,为一群。南方以四牝一牡为群。岁征其驹,曰备用马,齐其力以给将士。将士足,则寄牧于畿内府州县,肥瘠登耗,籍其毛齿而时阅之。三岁偕御史一人印烙,选其健良而汰其羸劣。其草场已垦成田者,岁敛其租金,灾祲则出之以佐市马。其赔偿折纳,则征马金输兵部。主簿典勾省文移。大使典贮库马金。

    初,洪武四年置群牧监于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更置群牧监于滁州,旋改为太仆寺,秩从三品,设卿、少卿、寺丞,又设首领官知事、主簿各一人。七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寻定群牧监品秩。令,正五品,丞,正六品,镇抚,从六品,群头十人、吏目一人,省注。十年,增置滁阳等各牧监及所属各群。改牧监令、丞为监正、监副。监正,从八品,监副,正九品,御良,从九品。后又定监正为正九品。二十二年,定滁阳等十二牧监,每监设监正一人,监副二人,录事一人。来安等一百二十七群,每群设群长一人。初设群副二人,至是革。二十三年,增置江东、当涂二牧监及所属各群。又罢乌衣等五十四群,改置永安等七群,定为牧监十四,滁阳、大兴、香泉、仪真、定远、天长、长淮、江都、句容、溧阳、江东、溧水、当涂、舒城。群九十有七。大胜关、柏子、骝兴、保宁、草堂五群,隶滁阳监。永安、如皋、沿海、保全、朝阳、永昌、安定七群,隶大兴监。大钱、铜城、永丰、龙胜、龙山、永宁、新安、庆安、襄安九群,隶香泉监。华阳、寿宁、广陵、善应四群,隶仪真监。龙江、龙安、万胜、龙泉四群,隶定远监。天长、怀德、招信、得胜、武安五群,隶天长监。长安、白石、荆山、南山、团山、草平六群,隶长淮监。万宁、广生、万骥、顺德、大兴、骥宁、崇德七群,隶江都监。句容、易风、仍信、福胙、通德、承佩、上容、政仁、练塘、寿安十群,隶句容监。举福、从山、明义、永定、福贤、崇来、永城、永泰、奉安九群,隶溧阳监。开宁、泉水、惟政、清化、神泉、新亭、长泰、光泽八群,隶江东监。仪凤、仙坛、立信、归政、丰庆、安兴、游山、永宁八群,隶溧水监。石城、永保、化洽、姑熟、繁昌、多福、丹阳、德政八群,隶当涂监。枣林、海亭、伏龙、龙河、会龙、九龙、万龙七群,隶舒城监。二十八年,悉罢群牧监,以其马隶有司牧养。三十年,置行太仆寺于北平,秩如太仆寺。建文中,升寺丞品秩,旧六品,升五品。又改其首领官职名,增设录事,及典厩、典牧二署,肃騻等十八群,滁阳等八牧监,龙山等九十二群。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行太仆寺为北京行太仆寺。十八年定都北京,遂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洪熙元年,复称北京行太仆寺。正统六年,定为太仆寺。其旧在滁州者,改为南京太仆寺。寺丞,初置四人。正统中,又增八人,共十二人,以一人领京卫,一人领顺德、广平二府,一人领开封、卫辉、彰德三府,九人分领顺天、保定、真定、河间、永平、大名、济南、兗州、东昌九府孳牧、寄牧各马匹。弘治六年革四人。正德九年复增一人,专领寄牧之事。嘉靖八年又革三人,共六人分领,三年更代,而以寄牧者令府州县兼理。隆庆三年又革三人,止设三人,以一人提督库藏兼协理京边,二人分理东西二路各马政。

    鸿胪寺。卿一人,正四品左、右少卿各一人,从五品左、右寺丞各一人。从六品其属,主簿厅,主簿一人。从八品司仪、司宾二署,各署丞一人,正九品鸣赞四人,从九品,后增设五人。序班五十人。从九品。嘉靖三十六年革八人。万历十一年复设六人。

    鸿胪,掌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凡国家大典礼、郊庙、祭祀、朝会、宴飨、经筵、册封、进历、进春、传制、奏捷,各供其事。外吏朝觐,诸蕃入贡,与夫百官使臣之复命、谢恩,若见若辞者,并鸿胪引奏。岁正旦、上元、重午、重九、长至赐假、赐宴,四月赐字扇、寿缕,十一月赐戴暖耳,陪祀毕,颁胙赐,皆赞百官行礼。司仪,典陈设、引奏,外吏来朝,必先演仪于寺。司宾,典外国朝贡之使,辨其等而教其拜跪仪节。鸣赞,典赞仪礼。凡内赞、通赞、对赞、接赞、传赞咸职之。序班,典侍班、齐班、纠仪及传赞。

    初,吴元年置侍仪司,秩从五品。洪武四年定侍仪使,从七品引进使,正八品奉班都知,正九品通赞、通事舍人,从九品俱为七品以下官。九年,改为殿庭仪礼司,设使一人,正七品副三人,正八品丞奉一人,从八品鸣赞二人,正九品序班十六人,从九品九关通事使一人,正八品副六人。从八品十三年,改使为司正,分左、右司副各一人,增序班至四十四人,革承奉,增设司仪四人。二十二年,增设左、右司丞四人。正九品三十年,始改为鸿胪寺,升秩正四品,设官六十二员。卿以下员数、品级如前所列。又设外夷通事隶焉。建文中,升少卿以下品秩。少卿升正五品,寺丞升正六品。又改其首领官职名,与鸣赞、序班皆升品级。罢司仪、司宾二署,而以行人隶鸿胪寺。成祖初,悉复旧制。

    尚宝司。卿一人,正五品少卿一人,从五品司丞三人。正六品。吴元年但设一人,后增二人。掌宝玺、符牌、印章,而辨其所用。

    宝二十有四。旧宝十有七,嘉靖十八年增制者七。曰“皇帝奉天之宝”,为唐、宋传玺,祀天地用之。若诏与赦,则用“皇帝之宝”;册封、赐劳,则用“皇帝行宝”;诏亲王、大臣及调兵,则用“皇帝信宝”;上尊号,则用“皇帝尊亲之宝”;谕亲王,则用“皇帝亲亲之宝”。其“天子之宝”,以祀山川、鬼神;“天子行宝”,以封外国及赐劳;“天子信宝”,以招外服及征发。诏用“制诰之宝”;敕用“敕命之宝”;奖励臣工,用“广运之宝”;敕谕朝觐官,用“敬天勤民之宝”。若“御前之宝”,“表章经史之宝”,“钦文之宝”,则图书文史等用之。世宗增制,为“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为“大明受命之宝”,为“巡狩天下之宝”,为“垂训之宝”,为“命德之宝”,为“讨罪安民之宝”,为“敕正万民之宝。”。太子之宝一,曰“皇太子之宝”。凡宝之用,必奏请而待发。每大朝会,本司官二员,以宝导驾,俟升座,各置宝于案,立待殿中。礼毕,捧宝分行,至中极殿,置案而出。驾出幸,则奉以从焉。岁终,移钦天监,择日和香物入水,洗宝于皇极门。籍奏一岁用宝之数。凡请宝、用宝、捧宝、随宝、洗宝、缴宝,皆与内官尚宝监俱。

    凡金牌之号五,以给勋戚侍卫之扈从及班直者、巡朝者、夜宿卫者:曰仁,其形龙,公、侯、伯、驸马都尉佩之;曰义,其形虎,勋卫指挥佩之;曰礼,其形麟,千户佩之;曰智,其形狮,百户佩之;曰信,其形祥云,将军佩之。半字铜符之号四,以给巡城寺卫官:曰承,曰东,曰西,曰北。巡者左半,守者右半,合契而点察焉。令牌之号六:曰申,以给金吾诸卫之警夜者;曰木,曰金,曰土,曰火,曰水,以给五城之警夜者。铜牌之号一,以稽守卒,曰勇。牙牌之号五,以察朝参:公、侯、伯曰勋,驸马都尉曰亲,文官曰文,武官曰武,教坊司曰乐。嘉靖中,总编曰官字某号,朝参佩以出入,不则门者止之。私相借者,论如律。有故,纳之内府。祭牌之号三:陪,祀官曰陪,供事官曰供,执事人曰执。双鱼铜牌之号二:曰严,以肃直卫锦衣校尉之止直者;曰善,以饰光禄胥役之供事者。符验之号五:曰马,曰水,曰达,曰通,曰信。符验之制,上织船马之状,起马用“马”字,双马用“达”字,单马用“通”字。起船者用“水”字,并船用“信”字。亲王之籓及文武出镇抚、行人通使命者,则给之。御史出巡察则给印,事竣,咸验而纳之。稽出入之令,而辨其数,其职至迩,其事至重也。

    太祖初,设符玺郎,秩正七品。吴元年改尚宝司卿,秩正五品,以侍从儒臣、勋卫领之,如耿瑄以散骑舍人、黄观以侍中、杨荣以庶子为卿。非有才能不得调。勋卫大臣子弟奉旨乃得补丞。其后多以恩廕寄禄,无常员。

    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从七品给事中,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并从七品,后增、减员数不常。万历九年裁兵科五人,户、刑二科各四人,礼科二人。十一年复设户、兵、刑三科各二人,礼科一人。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吏科,凡吏部引选,则掌科即都给事中,以掌本科印,故名,六科同。同至御前请旨。外官领文凭,皆先赴科画字。内外官考察自陈后,则与各科具奏。拾遗纠其不职者。户科,监光禄寺岁入金谷,甲字等十库钱钞杂物,与各科兼莅之,皆三月而代。内外有陈乞田土、隐占侵夺者,纠之。礼科,监订礼部仪制,凡大臣曾经纠劾削夺、有玷士论者纪录之,以核赠谥之典。兵科,凡武臣贴黄诰敕,本科一人监视。其引选画凭之制,如吏科。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类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工科,阅试军器局,同御史巡视节慎库,与各科稽查宝源局。而主德阙违,朝政失得,百官贤佞,各科或单疏专达,或公疏联署奏闻。虽分隶六科,其事属重大者,各科皆得通奏。但事属某科,则列其科为首。凡日朝,六科轮一人立殿左右,珥笔记旨。凡题奏,日附科籍,五日一送内阁,备编纂。其诸司奉旨处分事目,五日一注销,核稽缓。内官传旨必覆奏,复得旨而后行。乡试充考试官,会试充同考官,殿试充受卷官。册封宗室、诸蕃或告谕外国,充正、副使。朝参门籍,六科流掌之。登闻鼓楼,日一人,皆锦衣卫官监莅。洪武元年,以监察御史一人监登闻鼓,后令六科与锦衣卫轮直。受牒,则具题本封上。遇决囚,有投牒讼冤者,则判停刑请旨。凡大事廷议,大臣廷推,大狱廷鞫,六掌科皆预焉。

    明初,统设给事中,正五品,后数更其秩。与起居注同。洪武六年,设给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铸给事中印一,推年长者一人掌之。九年,定给事中十人。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十三年,置谏院,左、右司谏各一人,正七品左、右正言各二人。从七品十五年,又置谏议大夫。以兵部尚书唐鐸为之。寻皆罢。二十二年,改给事中为源士,增至八十一人。初,魏敏、卓敬等凡八十一人为给事中。上以其适符古元士之数,改为元士。至是,又以六科为事之本源,改为源士。未几,复为给事中。二十四年,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二人,从八品。给事中共四十人,正九品。各科分设员数,如前所列。建文中,改都给事中,正七品,给事中,从七品,不置左、右给事中。增设拾遗、补阙。成祖初,革拾遗、补阙,仍置左、右给事中,亦从七品。寻改六科,置于午门外直房莅事。六科衙门旧在砖门内尚宝司西。永乐中灾,移午门外东西,每夜一科直宿。宣德八年,增户科给事中,专理黄册。

    中书科。中书舍人二十人,从七品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制敕房中书舍人。并从七品,无定员。

    中书科舍人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事。凡草请诸翰林,宝请诸内府,左券及勘籍,归诸古今通集库。诰敕,公侯伯及一品至五品诰命、六品至九品敕命。勘合籍,初用二十八宿,后用《急就章》为号。诰敕之号,曰仁、义、礼、智,公、侯、伯、蕃王、一品、二品用之;曰十二支,曰文、行、忠、信,文官三品以下用之;曰千字文,武官、续诰用之。皆以千号为满,满则复始。王府及驸马都尉不编号,土官以文武类编。凡大朝会,则侍班。东宫令节朝贺,则导驾侍班于文华殿。册封宗室,则充副使。其乡试、会试、殿试,间有差遣,充授并如科员。大祀南郊,则随驾而供事。员无正贰,印用年深者掌之。文华殿舍人,职掌奉旨书写书籍。武英殿舍人,职掌奉旨篆写册宝、图书、册页。内阁诰敕房舍人,掌书办文官诰敕,番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制敕房舍人,掌书办制敕、诏书、诰命、册表、宝文、玉牒、讲章、碑额、题奏、揭帖一应机密文书,各王府敕符底簿。

    洪武七年,初设直省舍人十人,秩从八品,隶中书省。九年,为中书舍人,改正七品,寻又改从七品。十年,与给事中皆隶承敕监。建文中,革中书舍人,改为侍书,升正七品,入文翰馆,隶翰林院。成祖复旧制。寻设中书科署于午门外,定设中书舍人二十人。其恩廕带俸者,不在额内。宣德间,内阁置诰敕、制敕两房,皆设中书舍人。嘉靖二十年,选各部主事,大理寺评事,带原衔直诰敕、制敕两房。四十四年,两房员缺,令吏部考选举人为中书舍人。隆庆元年,令两房办事官不得升列九卿。按洪武间,置承敕监、洪武九年置,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寻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年改令、丞为承敕郎,设二人,从七品。给事中、中书舍人咸隶焉。后罢。司文监、洪武九年置,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寻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年罢。考功监,洪武八年置,设令、丞。九年定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寻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八年罢。参掌给授诰敕之事。永乐初,命内阁学士典机务,诏册、制诰皆属之。而誊副、缮正皆中书舍人入办,事竣辄出。宣德初,始选能书者处于阁之西小房,谓之西制敕房。而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具稿付中书缮进,谓之东诰敕房。此系办事。若知制诰衔,惟大学士与诸学士可带。正统后,学士不能视诰敕,内阁悉委于中书、序班、译字等官,于是内阁又有东诰敕房。因刘铉不与辅臣会食始。嘉靖末,复以翰林史官掌外制,而武官诰敕仍自其属为之。若诏赦、敕革之类,必由阁臣,翰林诸臣不得预。其直文华、武英两殿供御笔札者,初为内官职,继以中书分直,后亦专举能书者。大约舍人有两途,由进士部选者,得迁科道部属,其直两殿、两房舍人,不必由部选,自甲科、监生、生儒、布衣能书者,俱可为之。不由科甲者,初授序班,及试中书舍人,不得迁科道部属,后虽加衔九列,仍带衔办事。楷书出身者,或加太常卿衔,沈度、沈粲、潘辰等有加至翰林学士、礼部尚书者。洪武初,又有承天门待诏一人,阁门使四人,观察使十人,后俱革。

    行人司。司正一人,正七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七品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职专捧节、奉使之事。凡颁行诏赦,册封宗室,抚谕诸蕃,征聘贤才,与夫赏赐、慰问、赈济、军旅、祭祀,咸叙差焉。每岁朝审,则行人持节传旨法司,遣戍囚徒,送五府填精微册,批缴内府。

    初,洪武十三年置行人司,设行人,秩正九品。左、右行人,从九品。寻改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更设行人三百四十五人。二十七年升品秩,以所任行人多孝廉人材,奉使率不称旨,定设行人司官四十员,咸以进士为之。非奉旨,不得擅遣,行人之职始重。建文中,罢行人司,而以行人隶鸿胪寺。成祖复旧制。

    钦天监。监正一人,正五品监副二人。正六品其属,主簿厅,主簿一人,正八品春、夏、中、秋、冬官正各一人,正六品五官灵台郎八人,从七品,后革四人。五官保章正二人,正八品,后革一人。五官挈壶正二人,从八品,后革一人。五官监候三人,正九品,后革一人。五官司历二人,正九品五官司晨八人,从九品,后革六人。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后革五人。

    监正、副,掌察天文、定历数、占候、推步之事。凡日月、星辰、风云、气色,率其属而测候焉。有变异,密疏以闻。凡习业分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回回,曰历。自五官正下至天文生、阴阳人,各分科肄业。每岁冬至日,呈奏明岁《大统历》,成化十五年改颁明岁历于十月朔日。移送礼部颁行。其《御览月令历》、《七政躔度历》、《六壬遁甲历》、《四季天象录》,并先期进呈。凡历注,御历注三十事,如祭祀、颁诏、行幸等类。民历三十二事,壬遁历七十二事。凡祭日,前一年会选以进,移知太常。凡营建、征讨、冠婚、山陵之事,则选地而择日。立春,则预候气于东郊。大朝贺,于文楼设定时鼓、漏刻报时,司晨、鸡唱,各供其事。日月交食,先期算其分秒时刻、起复方位以闻,下礼部,移内外诸司救之,仍按占书条奏。若食不及一分,与《回回历》虽食一分以上,则奏而不救。监官毋得改他官,子孙毋得徙他业。乏人,则移礼部访取而试用焉。五官正推历法,定四时。司历、监候佐之。灵台郎辨日月星辰之躔次、分野,以占候天文之变。观象台四面,面四天文生,轮司测候。保章正专志天文之变,定其吉凶之占。挈壶正知刻漏。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考中星昏旦之次。漏刻博士定时以漏,换时以牌,报更以鼓,警晨昏以钟鼓。司晨佐之。

    明初,即置太史监,设太史令,通判太史监事,佥判太史监事,校事郎,五官正,灵台郎,保章正、副,挈壶正,掌历,管勾等官。以刘基为太史令。吴元年,改监为院,秩正三品。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五官正,正六品,典簿、雨旸司、时叙郎、纪候郎,正七品,灵台郎、保章正,正八品,副,从八品,掌历、管勾,从九品。洪武元年,征元太史张佑、张沂等十四人,改太史院为司天监,设监令一人,正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监丞一人,正六品主簿一人,正七品主事一人,正八品五官正五人,正五品五官副五人,正六品灵台郎二人,正七品保章正二人,从七品监候三人,正八品司辰八人,正九品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又置回回司天监,设监令一人,正四品少监二人,正五品监丞二人。正六品征元回回司天监郑阿里等议历。三年,改司天监为钦天监。四年,诏监官职专司天,非特旨不得升调。又定监官散官。监令,正仪大夫;少监,分朔大夫;五官司,司玄大夫;监丞,灵台郎;五官保章正,平秩郎;五官灵台郎,司正郎;五官挈壶正,挈壶郎。十四年,改钦天监为正五品,设令一人,丞一人,属官五官正以下,员数如前所列。俱从品级授以文职散官。二十二年,改令为监正,丞为监副。三十一年,罢回回钦天监,以其历法隶本监。明初,又置稽疑司,以掌卜筮,未几罢。洪武十七年,置稽疑司,设司令一人,正六品,左、右丞各一人,从六品,属官司筮,正九品,无定员。寻罢。

    太医院。院使一人,正五品院判二人。正六品其属,御医四人,正八品,后增至十八人,隆庆五年定设十人。生药库、惠民药局,各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太医院掌医疗之法。凡医术十三科,医官、医生、医士,专科肄业:曰大方脉,曰小方脉,曰妇人,曰疮疡,曰针灸,曰眼,曰口齿,曰接骨,曰伤寒,曰咽喉,曰金镞,曰按摩,曰祝由。凡医家子弟,择师而教之。三年、五年一试、再试、三试,乃黜陟之。凡药,辨其土宜,择其良楛,慎其条制而用之。四方解纳药品,院官收贮生药库,时其燥湿,礼部委官一员稽察之。诊视御脉,使、判、御医参看校同,会内臣就内局选药,连名封记药剂,具本开写药性、证治之法以奏。烹调御药,院官与内臣监视。每二剂合为一,候熟,分二器,一御医、内臣先尝,一进御。仍置历簿,用内印钤记,细载年月缘由,以凭考察。王府请医,本院奉旨遣官或医士往。文武大臣及外国君长有疾,亦奉旨往视。其治疗可否,皆具本覆奏。外府州县置惠民药局。边关卫所及人聚处,各设医生、医士或医官,俱由本院试遣。岁终,会察其功过而殿最之,以凭黜陟。

    太祖初,置医学提举司,设提举,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从七品医学教授,正九品学正、官医、提领。从九品寻改为太医监,设少监,正四品监丞。正六品吴元年,改监为院,设院使,秩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洪武三年,置惠民药局,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凡军民之贫病者,给之医药。六年,置御药局于内府,始设御医。御医局,秩正六品,设尚药、奉御二人,直长二人,药童十人,俱以内官、内使充之。设御医四人,以太医院医士充之。凡收受四方贡献名药及储蓄药品,奉御一人掌之。凡供御药饵,医官就内局修制,太医院官诊视。十四年,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设令一人,丞一人,吏目一人。属官御医四人,俱如文职授散官。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丞为院判。嘉靖十五年,改御药房为圣济殿,又设御药库,诏御医轮直供事。

    上林苑监。左、右监正各一人,正五品左、右监副各一人,正六品,监正、监副后不常设,以监丞署职。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七品其属,典簿厅,典簿一人。正九品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

    监正掌苑囿、园池、牧畜、树种之事。凡禽兽、草木、蔬果,率其属督其养户、栽户,以时经理其养地、栽地而畜植之,以供祭祀、宾客、宫府之膳羞。凡苑地,东至白河,西至西山,南至武清,北至居庸关,西南至浑河,并禁围猎。良牧,牧牛羊豕,蕃育,育鹅鸭鸡,皆籍其牝牡之数,而课孳卵焉。林衡,典果实、花木,嘉蔬,典莳艺瓜菜,皆计其町畦、树植之数,而以时苞进焉。

    洪武二十五年,议开上林院,度地城南。自牛首山接方山,西并河涯。比图上,太祖谓有妨民业,遂止。永乐五年,始置上林苑监,设良牧、蕃育、嘉蔬、林衡、川衡、冰鉴及典察左右前后十属署。洪熙中,并为蕃育、嘉蔬二署。以良牧、川衡并蕃育,冰鉴、林衡并嘉蔬,典察四署分并入。宣德十年,始定四署。正德间,增设监督内臣共九十九员。嘉靖元年,裁汰八十员,革蕃育、嘉蔬二署典署,林衡、嘉蔬二署录事。

    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各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指挥,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凡京城内外,各画境而分领之。境内有游民、奸民则逮治。若车驾亲郊,则率夫里供事。凡亲、郡王妃父无官者,亲王授兵马指挥,郡王授副指挥,不管事。

    明初,置兵马指挥司,设都指挥、副都指挥、知事。后改设指挥使、副指挥使,各城门设兵马。洪武元年,命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侩姓名,时其物价。五年,又设兵马指挥司分司于中都。十年,定京城及中都兵马指挥司秩俱正六品。先是秩正四品。改为指挥、副指挥,职专京城巡捕等事,革知事。二十三年,定设五城兵马指挥司,惟中城止称中兵马指挥司。俱增设吏目。建文中,改为兵马司,改指挥、副指挥为兵马、副兵马。永乐元年复旧。二年,设北京兵马指挥司。嘉靖四十一年,诏巡视五城御史,每年终,将各城兵马指挥会本举劾。隆庆间,御史赵可怀言:“五城兵马司官,宜取科贡正途,职检验死伤,理刑名盗贼,如两京知县。不职者,巡城御史纠劾之。”

    顺天府。府尹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正四品治中一人,正五品通判六人,正六品,嘉靖后革三人。推官一人,从六品儒学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一人。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照磨所,照磨一人,从九品检校一人。所辖,宛平、大兴二县,各知县一人,正六品县丞二人,正七品主簿无定员,正八品典史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都税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宣课司,凡四,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税课司,凡二,安定门外、安定门。各大使一人。从九品税课分司,凡二,崇文门、德胜门。各副使一人。递军所、批验所,各大使一人。

    府尹,掌京府之政令。宣化和人,劝农问俗,均贡赋,节征徭,谨祭祀,阅实户口,纠治豪强,隐恤穷困,疏理狱讼,务知百姓之疾苦。岁立春,迎春、进春,祭先农之神。月朔望,早朝,奏老人坊厢听宣谕。孟春、孟冬,率其僚属行乡饮酒礼。凡勋戚家人文引,每三月一奏。市易平其物价。遇内官监征派物料,虽有印信、揭帖,必补牍面奏。若天子耕耤,行三推礼,则奉青箱播种于后。礼毕,率庶人终亩。府丞,贰京府,兼领学校。治中,参理府事,以佐尹丞。通判,分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推官,理刑名,察属吏。二县,职掌如外县,以近莅辇下,故品秩特优。

    顺天府即旧北平府。洪武二年置北平行省。九年改为北平布政司,皆以北平为会府。永乐初,改为顺天府。十年,升为府尹,秩正三品,设官如应天府。顺天府通判,旧六人,内一人管粮,一人管马,一人清军,一人管匠,一人管河,一人管柴炭。嘉靖八年革管河、管柴炭二人。万历九年革清军、管匠二人。十一年复设一人,兼管军匠。

    武学。京卫武学,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一人。卫武学,教授一人,训导二人或一人。掌教京卫各卫幼官及应袭舍人与武生,以待科举、武举、会举,而听于兵部。其无武学者,凡诸武生则隶儒学。

    建文四年始置京卫武学,设教授一人。启忠等十斋,各训导二人。永乐中罢,正统六年复设。后渐置各卫武军,设官如儒学之制。

    僧录司。左、右善世二人,正六品左、右阐教二人,从六品左右讲经二人,正八品左、右觉义二人。从八品导录司。左、右正一二人,正六品左、右演法二人,从六品左、右至灵二人,正八品左、右玄义二人。从八品神乐观提点一人,正六品知观一人,从八品,嘉靖中革。龙虎山正一真人一人。正二品。洪武元年,张正常入朝,去其天师之号,封为真人,世袭。隆庆间革真人,止称提点。万历初复之。法官、赞教、掌书各二人。阁皁山、三茅山各灵官一人,正八品太和山提点一人。

    僧、道录司掌天下僧道。在外府州县有僧纲、道纪等司,分掌其事,俱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为之。神乐观掌乐舞,以备大祀天地、神祇及宗庙、社稷之祭,隶太常寺,与道录司无统属。

    洪武元年,立善世、玄教二院。四年革。五年,给僧道度牒。十一年,建神乐观于郊祀坛西,设提点、知观。初,提点从六品,知观从九品。洪武十五年升提点正六品,知观从八品。凡遇朝会,提点列于僧录司左善世之下,道录司左正一之上。十五年,始置僧录司、道录司。各设官如前所列。僧凡三等:曰禅,曰讲,曰教。道凡二等:曰全真,曰正一。设官不给俸,隶礼部。二十四年,清理释、道二教,限僧三年一度给牒。凡各府州县寺观,但存宽大者一所,并居之。凡僧道,府不得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民年非四十以上、女年非五十以上者,不得出家。二十八年,令天下僧道赴京考试给牒,不通经典者黜之。其后,释氏有法王、佛子、大国师等封号,道士有大真人、高士,高士等封号,赐银印蟒玉,加太常卿、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至有封伯爵者,皆一时宠幸,非制也。

    教坊司。奉銮一人,正九品左、右韶舞各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并从九品掌乐舞承应。以乐户充之,隶礼部。嘉靖中,又设显陵供祀教坊司,设左、右司乐各一人。

    宦官。十二监。每监各太监一员,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员,正五品,典簿一员,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从六品。此洪武旧制也。后渐更革,详见各条下。司礼监,提督太监一员,掌印太监一员,秉笔太监、随堂太监、书籍名画等库掌司、内书堂掌司、六科郎掌司、典簿无定员。提督掌督理皇城内一应仪礼刑名,及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催督光禄供应等事。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硃。掌司各掌所司。典簿典记奏章及诸出纳号簿。内官监,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佥书、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木、石、瓦、土、塔材、东行、西行、油漆、婚礼、火药十作,及米盐库、营造库、皇坛库,凡国家营造宫室、陵墓,并铜锡妆奁、器用暨冰窨诸事。御用监,掌印太监一员,里外监把总二员,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凡御前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诸玩器,皆造办之。又有仁智殿监工一员,掌武英殿中书承旨所写书籍画册等,奏进御前。司设监,员同内官监,掌卤簿、仪仗、帷幕诸事。御马监,掌印、监督、提督太监各一员。腾骧四卫营各设监官、掌司、典簿、写字、拿马等员。象房有掌司等员。神宫监,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管理无定员,掌太庙各庙洒扫、香灯等事。尚膳监,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光禄太监一员,总理一员,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及各牛羊等房厂监工无定员,掌御膳及宫内食用并筵宴诸事。尚宝监,掌印一员,佥书、掌司无定员,掌宝玺、敕符、将军印信。凡用宝,外尚宝司以揭帖赴监请旨,至女官尚宝司领取,监视外司用讫,存号簿,缴进。印绶监,员同尚宝,掌古今通集库,并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诸事。直殿监,员同上,掌各殿及廊庑扫除事。尚衣监,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掌御用冠冕、袍服及屦舄、靴袜之事。都知监。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旧掌各监行移、关知、勘合之事,后惟随驾前导警跸。

    四司。旧制每司各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后渐更易,详下。惜薪司,掌印太监一员,总理、佥书、掌道、掌司、写字、监工及外厂、北厂、南厂、新南厂、新西厂各设佥书、监工,俱无定员,掌所用薪炭之事。钟鼓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司房、学艺官无定员,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宝钞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管理、监工无定员,掌造粗细草纸。混堂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无定员,掌沐浴之事。

    八局。旧制每局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兵仗局,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军器库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制造军器。火药司属之。银作局,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打造金银器饰。浣衣局,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无定员。凡宫人年老及罢退废者,发此局居住。惟此局不在皇城内。巾帽局,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掌宫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籓王之国诸旗尉帽靴。针工局,员同巾帽局,掌造宫中衣服。内织染局,员同上,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城西蓝靛厂为此局外署。酒醋面局,员同上,掌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诸物。与御酒房不相统辖。司苑局。员同上,掌蔬菜、瓜果。

    十二监、四司、八局,所谓二十四衙门也。

    其外有内府供用库,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白蜡、沉香等香。凡油蜡等库俱属之。旧制各库设官同八局。司钥库,员同上,掌收贮制钱以给赏赐。内承运库,掌印太监一员,近侍、佥书太监十员,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大内库藏,凡金银及诸宝货总隶之。十库,甲字,掌贮银硃、黄丹、乌梅、藤黄、水银诸物。乙字,掌贮奏本等纸及各省所解胖袄。丙字,掌贮丝绵、布匹。丁字,掌贮生漆、桐油等物。戊字,掌贮所解弓箭、盔甲等物。承运,掌贮黄白生绢。广盈,掌贮纱罗诸帛匹。广惠,掌造贮巾帕、梳笼、刷抿、钱贯、钞锭之类。赃罚,掌没入官物。已上各掌库一员,贴库、佥书无定员。御酒房,提督太监一员,佥书无定员。掌造御用酒。御药房,提督太监正、副二员,分两班。近侍、医官无定员。职掌御用药饵,与太医院官相表里。御茶房,提督太监正、副二员,分两班。近侍无定员。职司供奉茶酒、瓜果及进御膳。牲口房,提督太监一员,佥书无定员。收养异兽珍禽。刻漏房,掌房一员,佥书无定员。掌管每日时刻,每一时即令直殿监官入宫换牌,夜报刻水。更鼓房,有罪内官职司之。甜食房,掌房一员,协同无定员。掌造办虎眼、窝丝等糖及诸甜食,隶御用监。弹子房,掌房一员,佥书数员。专备泥弹。灵台,掌印太监一员,佥书近侍、看时近侍无定员。掌观星气云物,测候灾祥。条作,掌作一员,协同无定员。掌造各色兜罗绒及诸绦绶,隶御用监。盔甲厂,即旧鞍辔局,掌造军器。安民厂,旧名王恭厂,各掌厂太监一员,贴厂、佥书无定员。掌造铳砲、火药之类。午门,东华门,西华门,奉天门,玄武门,左、右顺门,左、右红门,皇宫门,坤宁门,宫左、右门。东宫春和门,后门,左、右门,皇城、京城内外诸门,各门正一员,管事无定员。司晨昏启闭,关防出入。旧设门正、门副各一员。提督东厂,掌印太监一员,掌班、领班、司房无定员。贴刑二员,掌刺缉刑狱之事。旧选各监中一人提督,后专用司礼、秉笔第二人或第三人为之。其贴刑官,则用锦衣卫千百户为之。凡内官司礼监掌印,权如外廷元辅;掌东厂,权如总宪。秉笔、随堂视众辅。各设私臣掌家、掌班、司房等员。提督西厂,不常设,惟汪直、谷大用置之。刘瑾又设西内厂。寻俱罢革。提督京营,提督太监,坐营太监,监枪、掌司、佥书俱无定员。始于景泰元年。文书房,掌房十员。掌收通政司每日封进本章,并会极门京官及各籓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阁票,在内之搭票,一应圣谕旨意御批,俱由文书房落底簿发。凡升司礼者,必由文书房出,如外廷之詹、翰也。礼仪房,提督太监一员,司礼、掌印或秉笔摄之,掌司、写字、管事、长随无定员。掌一应选婚、选驸马、诞皇太子女、选择乳妇诸吉礼。中书房,掌房一员,散官无定员。掌管文华殿中书所写书籍、对联、扇柄等件,承旨发写,完日奏进。御前近侍,曰乾清宫管事,督理御用诸事,曰打卯牌子,掌随朝捧剑,俱位居司礼、东厂提督守备之次。曰御前牌子,曰暖殿,曰管柜子,曰赞礼,曰答应长随,曰当差听事,曰拿马,尚冠、尚衣、尚履,皆近侍也。南京守备,正、副守备太监各一员。关防一颗,护卫留都,为司礼监外差。天寿山守备,太监一员。辖各陵守陵太监,职司护卫。湖广承天府守备,太监一员。辖承德、荆、襄地方,护卫兴宁。织造,提督太监南京一员,苏州一员,杭州一员。掌织造御用龙衣。镇守,镇守太监始于洪熙,遍设于正统,凡各省各镇无不有镇守太监,至嘉靖八年后始革。市舶,广东、福建、浙江三市舶司各设太监提督,后罢浙江、福建二司,惟存广东司。监督仓场,各仓、各场俱设监督太监。诸陵神宫监,各陵俱设神宫监太监守陵。其外之监军、采办、粮税、矿关等使,不常设者,不可胜纪也。

    初,吴元年置内史监,设监令,正四品丞,正五品,奉御,从五品内史,正七品典簿。正八品皇门官设皇门使,正五品副。从五品后改置内使监、御用监,各设令一人,正三品丞二人,从三品奉御,正六品典簿。正七品皇门官门正,正四品副,从四品春宫门官正,正五品副,从五品御马司司正,正五品副,从五品尚宝兼守殿、尚冠、尚衣、尚佩、尚履、尚药、纪事等奉御。俱正六品洪武二年,定置内使监奉御六十人,尚宝一人,尚冠七人,尚衣十人,尚佩九人,尚药七人,纪事二人,执膳四人,司脯二人,司香四人,太庙司香四人,涓洁二人。置尚酒、尚醋、尚面、尚染四局,局设正一人,副二人。置御马、御用二司,司设正一人,副二人。内府库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内仓监设令一人,丞二人。及置东宫典玺、典翰、典膳、典服、典药、典乘兵六局,局设局郎一人,丞一人。又置门官,午门等十三门,各设门正一人,副一人。东宫门官,春和门等四门,各设门正一人,副一人。三年,置王府承奉司。设承奉一人,承奉副二人,典宝、典服、典膳三所,各设正一人,副一人,门官设门正一人,副一人。改内使监、御用监,秩皆从三品,令从三品,丞正四品。皇门官秩从四品。门正从四品,副正五品,春宫门官正、副同。四年,复悉差其品秩,授以散官。乃改内使监为正五品,皇门官为正六品。洪武四年,定内官散官。正四品,中正大夫。从四品,中侍大夫。正五品,中卫大夫。从五品,侍直大夫。正六品,内侍郎。从六品,内直郎。正七品,正奉郎。从七品,正卫郎。正八品,司奉郎。从八品,司直郎。寻定内使监令。正五品,授中卫大夫。丞,从五品,授侍直大夫。皇门正、局正、司正、东宫门正、局正,俱正六品,授内侍郎。尚宝、奉御、皇门副、局副、司副、东宫门副、局丞,王府承奉、门正、所正,俱从六品,授内直郎。尚冠等奉御、内府库大使、内仓监令、王府承奉副、门副、所副,俱正七品,授正奉郎。库副使、仓丞,俱从七品,授正卫郎。六年,改御用监为供奉司,秩从七品,设官五人。内仓监为内府仓,以监令为大使,监丞为副使。内府库为承运库。仍设大使、副使。寻置纪事司,以宦者张翊为司正。秩正七品。又考前代纠劾内官之法,置内正司,设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一人,从七品专纠内官失仪及不法者。旋改为典礼司,又改为典礼纪察司,升其品秩。司正升正六品,司副升从六品。十年,置神宫内使监,设监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天地坛、神坛各祠祭署,设署令,正七品丞,从七品,司香奉御。正八品甲、乙、丙、丁、戊五库,各设大使,正七品副使,从七品及皇城门官端门等十六门,各设门正,正七品副,从七品十二年,更置尚衣、尚冠、尚履三监,针工、皮作、巾帽三局。改尚佩局为尚佩监。十六年,置内府宝钞广源、广惠二库,职掌出纳楮币,入则广源库掌之,出则广惠库掌之。宝钞广源库,设大使一人,正九品,用流官;副使一人,正九品,用内官。宝钞广惠库,设大使二人,从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俱流官、内官兼用。十七年,更定内官诸监、库、局品职。内官监,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典簿一人。正九品神宫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尚宝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尚衣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尚膳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司设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司礼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御马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直殿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从七品小内使十五人。宫门承制,设奉御五人。正八品宫门守门官,设门正一人,正八品副四人。从八品内承运库,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司钥库,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四人。从九品巾帽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针工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织染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颜料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司苑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司牧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皆于内官内选用。二十八年,重定内官监、司、库、局与诸门官,并东宫六局、王府承奉等官职秩。凡内官监十一:曰神宫监,曰尚宝监,曰孝陵神宫监,曰尚膳监,曰尚衣监,曰司设监,曰内官监,曰司礼监,曰御马监,曰印绶监,曰直殿监,皆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长随、奉御。正六品各门官七:午门、东华门、西华门、玄武门、奉天门、左顺门、右顺门,皆设门正一人,正四品门副一人。从四品司二:曰钟鼓司,曰惜薪司,皆设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局库九:曰兵仗局,曰内织染局,曰针工局,曰巾帽局,曰司苑局,曰酒醋面局,曰内承运库,曰司钥库,曰内府供用库。每局库皆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东宫典玺、典药、典膳、典服、典兵、典乘六局,各设局郎一人,正五品局丞二人,从五品惟典玺局增设纪事、奉御。正六品亲王府承奉司设承奉正,正六品承奉副。从六品所三:曰典宝所,设典宝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从六品曰典膳所,设典膳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从六品曰典服所,设典服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从六品门官,设门正一人,正六品门副一人。从六品又设内使十人,司冠一人,司衣三人,司佩一人,司履一人,司药二人,司矢二人。各公主位下设中使司,司正、司副各一人。三十年,置都知监,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置银作局,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副使一人。从五品

    太祖尝谓侍臣曰:“朕观《周礼》,奄寺不及百人。后世至逾数千,因用阶乱。此曹止可供洒扫,给使令,非别有委任,毋令过多。”又言:“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若用为耳目,即耳目蔽;用为心腹,即心腹病。驭之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畏法则检束,有功则骄恣。”有内侍事帝最久,微言及政事,立斥之,终其身不召。因定制,内侍毋许识字。洪武十七年铸铁牌,文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置宫门中。又敕诸司毋得与内官监文移往来。然二十五年命聂庆童往河州敕谕茶马,中官奉使行事已自此始。成祖亦尝云:“朕一遵太祖训,无御宝文书,即一军一民,中官不得擅调发。”有私役应天工匠者,立命锦衣逮治。顾中官四出,实始永乐时。元年,李兴等赍敕劳暹罗国王,此奉使外国之始也。三年,命郑和等率兵二万,行赏西洋古里、满剌诸国,此将兵之始也。八年,敕王安等监都督谭青等军,马靖巡视甘肃,此监军、巡视之始也。及洪熙元年,以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遂相沿不改。敕王安镇守甘肃,而各省镇皆设镇守矣。宣德四年,特设内书堂,命大学士陈山专授小内使书,而太祖不许识字读书之制,由此而废。赐王瑾、金英印记,则与诸密勿大臣同。赐金英、范弘等免死诏,则又无异勋臣之铁券也。英之王振,宪之汪直,武之刘瑾,熹之魏忠贤,太阿倒握,威福下移。神宗矿税之使,无一方不罹厥害。其他怙势薰灼,不可胜纪。而廕弟、廕侄、封伯、封公,则挠官制之大者。庄烈帝初翦大憝,中外颂圣。既而镇守、出征、督饷、坐营等事,无一不命中官为之,而明亦遂亡矣。

    女官。六局。尚宫局,尚宫二人,正五品。六尚并同。尚宫掌导引中宫。凡六局出纳文籍,皆印署之。若征办于外,则为之请旨,牒付内官监。监受牒,行移于外。领司四:司记,司记二人,正六品;典记二人,正七品;掌记二人,正八品。掌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番署加印,然后授行。女史六人,掌执文书,凡二十四司,二十四典,二十四掌,品秩并同。司言,司言二人,典言二人,掌言二人,女史四人,掌宣传启奏。凡令节外命妇朝贺中宫,司言传旨。司簿,司簿二人,典簿二人,掌簿二人,女史六人,掌宫人名籍及廪赐之事。司闱。司闱六人,典闱六人,掌闱六人,女史四人,掌宫闱管键之事。尚仪局,尚仪二人,掌礼仪起居事。领司四:司籍,司籍二人,典籍二人,掌籍二人,女史十人,掌经籍、图书、笔札、几案之事。司乐,司乐四人,典乐四人,掌乐四人,女史二人,掌音乐之事。司宾,司宾二人,典宾二人,掌宾二人,女史二人,掌朝见、宴会、赐赉之事。司赞,司赞二人,典赞二人,掌赞二人,女史二人,掌朝见、宴会、赞相之事。彤史。彤史二人,正六品,掌宴见进御之事,凡后妃、群妾御于君所,彤史谨书其月日。尚服局,尚服二人,掌供服用采章之数。领司四:司宝,司宝二人,典宝二人,掌宝二人,女史四人,掌宝玺、符契。司衣,司衣二人,典衣二人,掌衣二人,女史四人,掌衣服、首饰之事。司饰,司饰二人,典饰二人,掌饰二人,女史二人,掌巾栉、膏沐之事。司仗,司仗二人,典仗二人,掌仗二人,女史二人,凡朝贺,帅女官擎执仪仗。尚食局,尚食二人,掌膳羞品齐之数。凡以饮食进御,尚食先尝之。领司四:司膳,司膳四人,典膳四人,掌膳四人,女史四人,掌割烹煎和之事。司酝,司酝二人,典酝二人,掌酝二人,女史二人,掌酒醴酏饮之事。司药,司药二人,典药二人,掌药二人,女史四人,掌医方药物。司饎。司饎二人,典饎二人,掌饎二人,掌廪饩薪炭之事。尚寝局,尚寝二人,掌天子之宴寝。领司四:司设,司设二人,典设二人,掌设二人,女史四人,掌床帷、茵席、汛扫、张设之事。司舆,司舆二人,典舆二人,掌舆二人,女史二人,掌舆辇、伞扇之事。司苑,司苑二人,典苑二人,掌苑二人,女史四人,掌园囿种值花果。司灯。司灯二人,典灯二人,掌灯二人,女史二人,掌灯烛事。尚功局,尚功二人,掌督女红之程课。领司四:司制,司制二人,典制二人,掌制二人,女史四人,裳衣服裁制缝纫之事。司珍,司珍二人,典珍二人,掌珍二人,女史六人,掌金玉宝货。司彩,司彩二人,典彩二人,掌彩二人,女史六人,掌绘绵丝絮事。司计,司计二人,典计二人,掌计二人,女史四人,掌度支衣服、饮食、柴炭之事。宫正司。宫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大事则奏闻。女史四人,记功过。

    吴元年,置内职六尚局。洪武五年,定为六局一司。局曰尚宫,曰尚仪,曰尚服,曰尚食,曰尚寝,曰尚功。司曰宫正。尚宫二人,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各一人,宫正二人,俱正六品。六局分领二十四司,每司或二人或四人。司记、司言、司簿、司乐、司宝、司衣、司饰、司酝、司药、司供、司舆、司苑、司珍、司彩、司计各二人。司闱、司籍、司宾、司赞、司仗、司馔、司设、司灯、司制各四人。女史十八人。尚功局六人,馀五局及宫正局各二人。十七年,更定品秩。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宫正各一人,俱改正五品;二十四司正六品。增设二十四掌,正七品。宫正司增设司正,正六品。二十二年,授宫官敕。服劳多者,或五载六载,得归父母,听婚嫁。年高者许归,愿留者听。现授职者,家给与禄。二十七年,又重定品职。增设二十四典,正七品。改二十四掌为正八品。尚仪局增设彤史,正六品。宫正司增设典正,正七品。自六尚以下,员数俱如前所列。凡宫官一百八十七人,女史九十六人。六局各铸印给之。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其宫官所存者,惟尚宝四司而已。

    【译文】

    太常寺,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六品。

    它的下属,典簿厅,典簿二人,正七品,博士二人,正七品,协律郎二人,正八品。

    嘉靖年间增加至五人。

    赞礼郎九人,正九品,塞塑年间增加至三十三人,后来革除二人。

    司乐二十人,从九品,嘉靖年间增加至三十九人,后来革除五人。

    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祈谷殿、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显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都设奉祀一人,从七品,祀丞二人,从八品。

    牺牲所,吏目一人,从九品。

    太常掌管祭祀礼乐之事,总管他的下属,登记其政令,以听命于礼部。

    所有天神、地只、人鬼,每年祭祀有常制。

    头年冬季十二月朔日,上奏进呈第二年的祭日,天子驾临奉天殿接受,于是颁发给有关部门。

    天子亲自祭祀,便由司仪赞唱导引礼仪。

    大臣代理祭事,也如此。

    凡是国家有册立、册封、冠婚、兴建工程、征讨、大丧各种典礼,每年一定季节旱滂大灾变,便奏请告祭宗庙社稷。

    以时鲜祭品祭献便发文光禄寺供应祭祀所用的物品。

    祭祀之前奏请视察祭牲,进奉祝版、铜人,上殿奏请斋戒,亲自书写御名。

    视察祭牲要偕同光禄卿。

    祇有大型祭祀皇上御驾亲临视察,大臣每天视察一次。

    凡是祭祀,洗涤祭器、烧埋祭品、香烛、玉帛,整理神鬼帷幄,必须恭敬整洁。

    掌管燎祭、看管燎柴、读祝辞、奏进礼仪、对引、司香、进献俎、举麾帜、陈设物品、收支账目、引导仪式、安排位置、典礼仪节、通赞唱、奉玉帛、执酒爵、司樽、司迭洗,卿副职僚属各自主管其事,样样要供应齐备。

    所有的玉有四等:一是苍璧,以祀天,二是黄琮,以祀地,三是赤璋、白琥,以祀朝日、夕月,四是两圭有邸,以祭太社、太稷。

    帛有五等:一是郊祀制帛,祭祀天地,二是奉先制帛,祭祀祖先,三是礼神制帛,祭祀社稷、群神、帝王、孔子,四是展亲制帛,祭享亲王,五是报功制帛,祭杞功臣。

    祭牲有四等:一是犊,二是牛,三是太牢,四是少牢。

    颜色崇尚辟或黝黑。

    大祀送入洗涤三月,中祀送入洗涤一月,小祀送入洗涤一句。

    乐有四等:一是九奏,用于祭祀天地,二是八奏,祭祀神祇、太岁,三是七奏,祭祀大明、太社、太稷、帝王,四是六奏,祭祀夜明、帝社、帝稷、宗庙、丑王。

    舞有两种:一是文舞,一是武舞。

    乐器不搬动。

    陵园的祭典没有乐礼。

    年终合祭五祀的神祇,便由少卿代理事务。

    起初,昊元年设置太常司,设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典簿、协律郎、博士,正七品,赞礼郎,从八品。

    送武初年,设置各祠祭署,设置署令、署丞。

    十三年,重新确定协律郎等官品级。

    协律郎正八品,赞礼郎正九品,司乐从九品。

    二十四年,改各署令为奉祀,署丞为祀丞。

    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

    二十五年,已定司丞正六品。

    建文年问,增设赞礼郎二人,太祝一人,以及各祠祭署都有变革。

    天坛祠祭署为南郊祠祭署,回盟祠祭署为泗滨祠祭署,宣州祠祭署焉堑丰祠祭署,孝陵置锺LU祠祭署,各司圃所增神乐观知观一人。

    盛祖初年,只改天坛为天地坛,其余的都恢复洪武年间旧制。

    建文时,南郊祠祭署为郊坛祠祭署,不久又改为天地坛祠祭署。

    洪熙元年,设置牺牲所,吏目掌管公文。

    此前,洪武三年设置神牲所,设麇牲令、大使、副使等官。

    四年革除。

    世宗整顿端正祭祀典制,分天地坛为天坛、地坛,山川坛、藉田祠祭署为神只坛,大祀殿焉祈谷殿,增设朝日、夕月二坛,各设祠祭署。

    又增设协律郎、赞礼郎、司乐等官员。

    隆庆三年,革除协律郎等官四十八员。

    蔓置六年恢复设置,如同台鱼年问旧制。

    万历四年,改神只坛为先农坛。

    提督四夷馆,少卿一人,正四品,掌管翻译书籍之事。

    从永乐五年,外国朝见进贡,特设蒙古、女真、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设置译字生、通事,通事起初隶属通政使司,翻译语言文字。

    正德年问,增设八百馆。

    八百国兰者哥进贡。

    万历年间,又增设暹罗馆。

    起初设四夷馆隶属翰林院,挑选国子监监生学习翻译。

    宣德元年,兼选官家平民子弟,委派官员教习,学士考核规定的内容和课程。

    弘治t年,开始增设太常寺卿、少卿各一员为提督,于是改而隶属太常寺。

    嘉靖年间,裁革卿,只有少卿一人。

    按太常寺卿在南京的,大多来自科举。

    北寺自永乐年间用乐舞生,累积资历升至寺卿,甚至有的加官至礼部侍郎、尚书掌管本寺,后来大多沿袭。

    至隆庆初年,缝重新推举科考出身的补任。

    译字生,明代初年很重视。

    参加考试的,与乡、会试题名科甲一样出身。

    后来祇是杂流。

    那些在馆的,转升都在鸿胪寺。

    光禄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五品,寺丞二人,从六品。

    它的下属,典簿厅,典簿二人,从七品,录事一人,从八品。

    大官、珍馑、良酝、掌醢四署,各有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

    司牲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来革除。

    司牧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七年革除。

    银库,大使一人。

    卿掌管祭享、宴赏犒劳、酒醴、珍馑美食的事务,统管少卿、寺丞等下属,辨明他们的名位礼敷,计算其出入,衡量其丰厚简约,以听命于礼部。

    凡是祭祀,会同太常视察祭牲;天子亲自祭祀,进奉祭神的酒肉;荐新,按节令进献各种时鲜食品;丧葬供应祭奠食品。

    所用牲畜、水果、蔬菜等物品,从上林苑取用;供应不上,便从民间购买,比照市价加十分之一,那些购物款每季度从天财库支取。

    各地贡献果鲜厨房用料,省察收取十分谨慎。

    器皿移交工部及招募工匠共同制作,每年审察制作及毁坏数目。

    凡是筵席酒食及外来使节、归降之人,都分等级差别而供给他们。

    传奉进献的,皇帝下旨索要的,登记并回覆上奏。

    以科道官一员监察,查核财物的收支,纠察禁止其作奸舞弊。

    每年四月至九月,凡是御用物品以及祭祀物品都用冰保护。

    大官署主管供给祭品和宫申膳食、节日时令的筵席、犒劳宴请番国使者的事务。

    珍馑署主管供给宫中膳食肉类、果类食品的事务。

    良酝署主管供给美酒的事务。

    掌醢署主管供给糖、油、醋、酱、梅、盐的事务。

    司牲司豢养牲畜,视其肥瘦而屠宰洗涤。

    司牧局也如此。

    起初,昊元年,设置宣徽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

    以尚食、尚醴二局隶属于它。

    各局设大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

    洪武元年改焉光禄寺,设光禄卿,正四品,少卿,正五品,寺丞,正六品,主簿,正八品。

    所属尚食等局,又移交太常司供需库隶属于它。

    局库官品仍旧。

    二年,设直长四人,遇上百官在御前赐食的,便命令他们供奉办事。

    四年,设置法酒库。

    设内酒坊大使,从八品,副使,从九品。

    八年,改寺为司,升卿的官阶,卿官阶从三品,少卿从四品,以寺丞为司丞,从六品,主簿为典簿,从七品,增设录事,从八品。

    又设置所属大官、珍炉、良酝、掌醢四署,每署令一人,从六品,丞一人,从七品,监事一人,从八品。

    孳牧所,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没有入流。

    十年,定光禄司散官品级。

    当时所用光禄司官员,或内官,或流动的非土著、非世袭的官,或庖厨,出任官职的途径不同,同授散官。

    到这时确定官阶,由内官授予的,依照内官散官授职。

    流动的非土著、非世袭的官担任的,依照文官散官授职,由庖厨授任的,卿为从三品,授官尚膳大夫;少卿焉正五品,授官奉膳大夫;司丞焉从六品,授官司膳郎;各署丞为从七品,授官掌膳郎;监事焉从八品,授官执膳郎。

    不久罢除各局库,设置司牲司,又改孳牧所为司牧司。

    后来为司牧局。

    三十年,又改为光禄寺,官制仍旧。

    少卿已定正五品。

    建文年问,升少卿、寺丞官阶品级。

    少卿升为四品,寺丞升焉五品。

    增设司圃所,改司牲司马孳牲所,提升它的品级。

    成祖恢复旧制。

    正统六年,裁革四署冗杂官员。

    此前,光禄卿查皇因为供应事务繁多,奏请增派各署官,到此时又奏请裁革人员。

    裁署正四人,署丞五人,监事七人。

    嘉靖七年,革除司牧局。

    万历二年,添设银库大使一人。

    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正堡十一年增设一人。

    寺丞四人,正六品。

    它的下属,主簿厅,主簿一人,从七品。

    常盈库,大使一人。

    所管辖的有,各牧监,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后来监正、监副、录事都革除。

    各群,群长一人,后来革除。

    卿掌管牧马的政令,以听命于兵部。

    少卿一人辅助太仆寺事务,一人督管军营马,一人督管京畿马。

    寺丞分管京卫、京郊内以及山东、河南六郡养牧、寄养马匹。

    济南、兖州、束昌、开封、彰德、卫辉。

    凡是军民饲养牧马,根据他的人手产业,给予他种马。

    公马十分之二,母马十分之八,,为一群。

    南方以四匹母马、一匹公马焉一群。

    每年征用他的马驹,称为备用马,整治其马力供给将士。

    将士够用,则寄养放牧于京郊地区的府州县,肥瘦增加损耗,登记它的毛色年龄而不时查看。

    长到三年偕同御史一人印烙印,挑选那些健壮的好马而淘汰那些体弱的劣马。

    那些草场已经开垦成农田的,每年收取它的租金,遇到灾害便取出以资助买马。

    那些赔偿折合交纳,便征收马金交纳给兵部。

    主簿掌管检察公文。

    大使掌管库存马金。

    起初,洪武四年,设置群牧监于答答失里营所,跟随水草便利建官署,专门掌管放牧喂养。

    六年,又在滁州设置群牧监,不久改为太仆寺,官阶从三品,设卿、少卿、寺丞,又设首领官知事、主簿各一人。

    七午,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属太仆寺。

    不久定群牧监官阶品级。

    令,正五品;丞,正六品;镇抚,从六品;群头十人,吏目一人,省注。

    十年,增加设置滁阳等各牧监以及所属各群。

    改牧监令、丞为监正、监副。

    监正,从八品;监副,正九品;御良,从九品。

    后来又定监正为正九品。

    二十二年,规定滁阳等十二牧监,每监设监正一人,监副二人,录事一人。

    来安等一百二十七群,每群设群长一人。

    起初设群副二人,到遣时革除。

    二十三年,增加设置江东、当涂二牧监及所属各群。

    又罢除盅室等五十四群,改置永安等七群,确定为十四个牧监,滁阳、大兴、香泉、仪真、定逮、天长、长淮、江都、包堡、还堕、垄东、溧水、当涂、舒城。

    群有九十七个。

    大胜关、塑子、船兴、保宁、草堂五群,隶属滁坠监。

    永安、如皇、沿海、保全、塑旦、永昌、塞童七群,隶属大兴监。

    左堡、铜城、永丰、龙胜、龙山、永宁、新安、庆塞、塞塞九群,隶属香泉监。

    华阳、寿宁、广陵、善应四群,隶属仪真监。

    龙江、龙安、万胜、龙泉四群,隶属定远监。

    玉量、怀德、招信、得登、亟安五群,隶属玉量监。

    量董、旦五、型旦、直旦、围旦、草平六群,隶属长淮监。

    万宁、广生、万骥、顺德、大墨、骥宁、岂垄七群,隶属垄都监。

    句查、易风、仍信、福胙、通德、承仙、上容、政仁、练塘、寿安十群,隶属句容监。

    举福、从山、明义、永定、福贤、崇来、永城、永泰、奉安九群,隶属溧阳监。

    开宁、泉水、惟政、清化、神泉、新亭、长泰、光泽八群,隶属江柬监。

    仪凤、仙坛、立信、归政、丰庆、安兴、游山、永宁八群,隶属溧水监。

    互塑、永保、化洽、姑熟、繁昌、多福、丹阳、德政八群,隶属当涂监。

    枣林、海亭、伏龙、龙河、会龙、九龙、万龙七群,隶属舒城监。

    二十八年,全部罢除群牧监,把它的马匹隶属有关部门牧养。

    三十年,设置行太仆寺于北平,官阶如同太仆寺。

    建文年间,提升寺丞官阶品级,以前六品,升为五品。

    又改它的首领官官职名称,增设录事,以及典厩、典牧二署,锈駚等十八群,滁阳等八牧监,龙山等九十二群。

    成祖恢复旧有制度0永乐元年,改北平行太仆寺为北京行太仆寺。

    十八年,定都北京,于是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

    洪熙元年,恢复称为北京行太仆寺。

    正统六年确定焉太仆寺。

    以前在滁州的,改为南京太仆寺。

    寺丞,起初设四人。

    正统年间,又增加八人,共十二人,以一人兼任京卫,一人兼任顺德、广平二府,一人兼任开封、卫辉、彰德三府,九人分别兼任顺天、保定、真定、河间、永平、大名、济南、兖州、束昌九府孳牧、寄牧各马匹。

    弘治六年,革除四人。

    巫婆九年,又增加一人,专管寄牧之事。

    嘉靖八年,又革除三人,共六人分别兼任,每三年轮换,而把寄牧之事令府州县兼管。

    隆庆三年,又革除三人,只设三人,以一人提督库藏兼协助管理京边,二人分管东西二路各马政。

    鸿胪寺,卿一人,正四品,左、右少卿各一人,从五品,左、右寺丞各一人,从六品。

    它的下属,主簿厅,主簿一人,从八品。

    司仪、司宾二署,各有署丞一人,正九品,鸣赞四人,从九品,后来增设五人。

    序班五十人,从九品。

    嘉靖三十六年革除八人。

    万历十一年又设六人。

    鸿胪掌管朝会、宾客、吉凶礼仪的事务。

    所有国家大型典礼、郊庙、祭祀、朝会、宴会、御前讲席、册封、进呈日历、进春、传达制令、报告捷报,各自履行其责。

    外地官入朝觐见,各蕃王入朝进贡,以及百官使臣的复命、谢恩,有的召见有的推辞,都由鸿胪上奏引见。

    每年正旦、上元、重午、重九、长至赐假、赐宴,四月赏赐字扇、寿缕,十一月赏赐戴暖耳,陪祀完毕,颁赐胙肉,都要赞唱百官行礼。

    司仪掌管陈设、引奏,外官来京朝见,必须先在鸿胪寺演练仪式。

    司宾掌管外国朝贡的使节,辨明他的等级而教导他们拜跪的仪节。

    呜赞掌管赞唱导引礼仪。

    所有内赞、通赞、对赞、接赞、传赞都要履行职责。

    序班掌管侍班、齐班、纠正礼仪以及传达赞唱。

    开初,昊元年设置侍仪司,官阶从五品。

    洪武四年,定为侍仪使,从七品,引进使,正八品,奉班都知,正九品,通赞、通事舍人,从九品,都是七品以下官员。

    九年,改为殿庭仪礼司,设置使一人,正七品,副职三人,正八品,承奉一人,从八品,鸣赞二人,正九品,序班十六人,从九品,九关通事使一人,正八品,副职六人,从八品。

    十三年,改使为司正,分左、右司副各一人,增加序班至四十四人,革除承奉,增设司仪四人。

    二十二年,增设左、右司丞四人,正九品。

    三十年,开始改为鸿胪寺,提升品级为正四品,设官员六十二人。

    卿以下人数、品级如同上文所列。

    又设外夷通事隶属于它。

    建文年间,升少卿以下品级。

    少卿升正五品,寺丞升正六品。

    又改它的首领官官职名称,与鸣赞、序班都提升品级。

    罢除司仪、司宾二署,而以行人隶属鸿胪寺。

    成祖初年,全都恢复旧制。

    尚宝司,卿一人,正五品,少卿一人,从五品,司丞三人,正六品。

    呈元年只是设一人,后增加二人。

    掌管宝玺、符牌、印章,而辨明其使用范围。

    宝玺有二十四枚,旧寅十七枚,嘉靖十八年,增加制造的有七枚。

    称为“皇帝奉天之宝”,为唐、宋传玺,祭祀天地使用它。

    若是诏诰和赦令,便用“皇帝之宝”;册封、赏赐犒劳,则用“皇帝行实”;诏令亲王、大臣以及调兵,便用“皇帝信宝”;上加尊号,便用“皇帝尊亲之宝”;告谕亲王,便用“皇帝亲亲之宝”。

    其中“天子之宝”,用于祭祀山川、鬼神;“天子行宝”,用于册封外国及赏赐犒劳;“天子信宝”,用于招抚边远蛮荒之人及征调。

    诏令用“制诰之宝”;敕令用“敕命之宝”;奖励大臣,用“广运之宝”;敕令谕告来京朝见的官员,用“敬天勤民之宝”。

    若是“御前之宝”,“表章经史之宝”,“钦文之宝”,便图书文史等使用它们。

    世宗增加制作,制“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制“大明受命之宝”,制“巡狩天下之宝“,制“垂训之宝”,制“命德之宝”,制“讨罪安民之实”,制“敕正万民之宝”。

    太子的宝印一枚,称焉“皇太子之宝”。

    所有寅玺的使用,必须上奏请示而后准备发用。

    每当大型朝会,本司官员二人,以宝玺引导车驾,等侯皇帝升座,各自放置宾玺在龙案上,站立等候在殿中。

    行礼完毕,捧宾玺分行排列,到中极殿,置放在龙案上而后出来。

    御驾出巡,便奉宝玺跟随。

    年终,移交钦天监,选择吉日和香料入水,在皇极门洗涤宝玺。

    登记上奏一年来使用宝玺的次数。

    凡是请宝、用宝、捧宝、随宝、洗宝、缴宝,都和内官尚宝监在一起。

    所有金牌的标识有五种,用来颁发给功勋大臣外戚侍卫中的随从的以及值班的、巡视朝中的、夜晚住宿官中保卫的:称焉仁,它的形状为龙,公、侯、伯、驸马都尉佩带它;称焉义,它的形状焉虎,勋臣京卫指挥佩带它;称为礼,它的形状为麟,干户佩带它;称为智,它的形状为狮,百户佩带它;称为信,它的形状为祥云,将军佩带它。

    半字铜符的标识四种,以颁发给巡城寺卫官:称为承,称为东,称为西,称为北。

    巡察者持左半部分,守卫者持右半部分,合符而检察验证它们。

    令牌的标识六种:称为申,以颁发给金吾各卫的夜间警卫者;称为木,称为金,称为土,称为火,称焉水,以颁发给五城的夜间警卫者。

    铜牌的标识一种,用来稽察守卫士卒,称为勇。

    牙牌的标识五种,用来检察上朝参拜:公、侯、伯为勋,驸马都尉为亲,文官为文,武官为武,教坊司为乐。

    嘉靖年问,总编为官字某号,入朝参拜时佩带出入,不佩带者守门人便禁止他出入。

    私下相借的,按法令论处。

    有亡故,上缴于内府。

    祭牌的标识三种:陪祀官焉陪。

    供事官为供,执事人为孰。

    双鱼铜牌的标识二种:称为严,用来整肃值班警卫锦衣校尉的停留值班的人;称为善,用来整治光禄寺小吏的供事者。

    符验的标识五种:称为马,称为水,称为达,称为通,称为信。

    符验的形制,上面织着船马的图案,起马用“马”字,双马用“达”字,单马用“通”字。

    起船者用“水”字,并船用“信”字。

    亲王到藩国及文武官员出任镇抚、行人通使命的,便颁发给他们。

    御史出京巡察便颁发印信,公务完毕,全部验证收藏。

    核察出入的命令,而置办其次数,其职位最亲近,其事务最重要。

    太祖初年,设符玺郎,官阶正七品。

    昊元年,改焉尚宝司卿,官阶正五品,用侍从儒臣、功勋侍卫兼任此职,如丛堕以散骑舍人、黄观以侍中、塑莹以庶子为卿。

    如果没有才能不得调任。

    功勋侍卫大臣的子弟奉圣旨纔得以补任丞。

    那以后多以恩宠封荫寄托俸禄,没有常设人员。

    吏、户、礼、兵、刑、工六科。

    各有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从七品。

    给事中,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都是从七品。

    后来增、减人数不固定。

    万历九年,裁减兵科五人,户、刑二科各四人,礼科二人。

    十一年,恢复设户、兵、刑三科各二人,礼科一人。

    六科,掌管侍从、规劝进谏、弥补阙失、纠正过失、稽察六部百司的事务。

    凡是制诰敕令宣布实行,大事回复上奏,小事签署然后颁布;有阙失,封还执奏。

    所有内外上呈的奏章奏疏下发,分类抄出,检核签署交付各部,驳正那些有错误的地方。

    吏科,凡是吏部引荐推选,则掌科即都给事中,因为掌管本科印信,故而命名,六科同,一同到皇帝面前请求圣旨。

    外官领取文书凭信,都先到本科签字画押。

    内外官考察自述后,便与各科共同上奏。

    拾遣纠弹那些不称职的。

    户科,监察光禄寺每年收入的钱粮,甲字库等十库中钱钞杂物,与各科兼临巡察,都是每三个月就轮换。

    内外有陈请乞求田土、隐瞒强占侵夺的,便纠弹他们。

    礼科,监督制订礼部仪式制度,凡是大臣曾经被纠察弹劾削官免职、有辱士林淆誉的便记录它,用以核察赠谧的典制。

    兵科,凡是武臣贴黄诰敕,本科一人监视。

    那些引荐推选昼押签字的制度,全如吏科。

    刑科,每年二月下旬,上报前一年南北罪囚的数目,年终分类上报一年审判案件的数目,过了十天全部上报实在罪囚的数目,都依据司法部门公文而上奏给皇帝。

    工科,检核查问军器局,同御史巡枧节慎库,与各科查核宝源局。

    而皇帝德行的阙失违误,朝政的得失,百官的贤能奸邪,各科或者单独上疏专门上达,或者公开上疏联名上奏使皇帝知晓。

    虽然分别隶属六科,其事情确属重大的,各科都可以通奏。

    祇不过事情专属某科,就列某科为首。

    凡是每天朝见,六科轮流派一人站立宫殿左右,插笔于冠侧记录皇上旨意。

    凡是题奏,每天附录在该科册籍,每五天送一次到内阁,备用编纂。

    那些各司奉旨处理事务的条目,每五天注销一次,需核实稽察便暂缓注销。

    内官传旨必须覆奏,再次得到圣旨而后实行。

    乡试充任考试官,会试充任同考官,殿试充任受卷官。

    册封宗室、各藩王或告谕外国,充任正、副使。

    朝见参拜入门名册,六科轮流掌管。

    登闻鼓楼,每天一人,都由锦衣卫官员萑临监察。

    洪武元年,以监察御史一人监察登闻鼓,后来令六科与锦衣卫轮流值守。

    接到呈文,便准备题本密封上奏。

    遇到处决罪囚,有投递文书诉讼冤情的,便判停刑请求圣旨。

    凡是大事当廷议论,大臣当廷推举,大狱当廷审理,六科主管官员都参预进去。

    明代初年,统一设置给事中,正五品,后来多次变更它的品级,与起居注同。

    洪武六年,设给事中十二人,官阶正七品,开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铸造给事中印一枚,推举年长的一人掌管印章。

    九年,确定给事中十人。

    十年,隶属于承敕监。

    十二年,改为隶属通政司。

    十三年,设置谏院,左、右司谏各一人,正七品,左、右正言各二人,从七品。

    十五年,又设置谏议大夫。

    以兵部尚书唐铎担任此职。

    不久都罢除。

    二十二年,改给事中为源士,增至八十一人0起初,魏敏、卓敬等共八十一人为给事中。

    皇上认为正好符合古代元士的数目,改焉元士。

    到这时,又因六科为政事的本源,改为源士。

    不久,恢复为给事中。

    二十四年,重新定各科人数,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

    左、右给事中二人,从八品。

    给事中共四十人,正九品。

    各科分设人数,如前所列。

    建文年间,改都给事中,正七品,给事中,从七品,不设置左、右给事中。

    增设拾遣、补阙。

    成祖初年,革除拾遗、补阙,仍旧设置左、右给事中,也是从七品。

    不久改为六科,设在午门外值班房办事。

    六科衙门从前在砖门内尚宝司西面。

    丞銮年间火灾,迁移到午门外东西面,每夜一科值班守夜。

    宣德八。

    年,增加户科给事中,专门管理户口册籍,即黄册。

    中书科,中书舍人二十人,从七品。

    值文华殿柬房中书舍人,值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制敕房中书舍人,都是从七品,无定员。

    中书科舍人负责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事务。

    所有草稿从翰林院领取,宝玺从内府请用,左券及勘合文簿,归之于古今通集库。

    诰敕,公、侯、伯及一品至五品为诰命,六品至九品焉敕命,勘合簿籍,起初用二十八宿编号,后来用《急就章》中的文字编号。

    诰敕的编号,有的类编号称为仁、义、礼、智,公、侯、伯、藩王、一品、二品使用;有的类编号称为十二支,称为文、行、忠、信,文官三品以下使用;有的类按千字文编号,武官、续诰使用。

    都以干号焉满额,满额则重新开始。

    王府以及驸马都尉不编号,土官按文武类编号。

    凡是大型朝会,便侍从朝班。

    束宫太子的时令节日朝贺,便引导太子车驾并侍从于文华殿。

    册封宗室,便充任副使。

    那些乡试、会试、殿试,问或有差遣,充任都如六科人员。

    大型祭祀于南郊,便跟睫皇帝车驾而供奉其事。

    官员之间没有正副,印信由年长资历深的人掌管。

    文华殿舍人.职掌遵奉圣旨书写书籍。

    武英殿舍人,职掌遵奉圣旨篆写册宝、图书、册页。

    内阁诰敕房舍人,职掌书写办理文官诰敕,翻译敕书,以及外国文书、揭帖,兵部记功、验对底簿。

    制敕房舍人,职掌书写办理制敕、诏书、诰命、册表、宝文、公文、讲章、碑额、题奏、揭帖等所有的机密文书,各王府敕符底簿。

    洪武七年开始设直省舍人十人,官阶为从八品,隶属中书省。

    九年,为中书舍人,改为正七品,不久又改为从七品。

    十年,与给事中一起都隶属承敕监。

    建文年间,革除中书舍人,改为侍书,升为正七品,入文翰馆,隶属翰林院。

    成祖恢复旧制。

    不久在午门外设中书科官署。

    定设中书舍人二十人。

    那些恩宠封荫带俸的,不在名额内。

    宣德年问,内阁设置诰敕、制敕两房,都设中书舍人。

    嘉靖二十年,选拔各部主事,大理寺评事,带原先职衔值班于诰敕、制敕两房。

    四十四年,两房人员有缺,命令吏部考试选拔举人为中书舍人。

    隆庆元年,命令两房办事官不得升列九卿。

    按洪武年问,设置承敕监、洪武九年设置,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

    不久改令为正七品,丞为正八品。

    十年,改令、丞为承敕郎,设二人,从七品。

    给事中、中书舍人都隶属于它。

    后来罢除……

    司文监、洪武九年设置,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

    不久改为令正七品,丞正八品。

    十年罢除。

    考功监,送亟八年设置,设令、丞。

    九年,确定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

    不久改为令正七品,丞正八品。

    十八年罢除。

    参谋掌管授予诰敕的事务。

    永乐初年,命令内阁学士掌管机密要务,诏册、制诰都属于他。

    而誊写副本、抄写正本都是中书舍人入阁办理,事情完毕就出来。

    宣德初年,开始选拔擅长害写的人到内阁的西小房,称为西制敕房。

    而各学士掌管诰敕的人居于阁束,写下草稿交付中书抄写呈进,称为东诰敕房。

    这是办事。

    如果是知制诰官衔,只有大学士与各学士可充任。

    正统以后,学士不能看诰敕,内阁全都委托给中书、序班、译字等官,于是内阁又有东诰敕房。

    因型铉不与辅臣一同进食开始。

    嘉靖末年,又以翰林史官掌管外制,而武官诰救仍然由其下属办理。

    若诏令赦免、敕令革除之类,必须用合臣,翰林众臣不能参预。

    那些值守文华、武英两殿供奉御用笔札的,起初为内官的职责,后来用中书分别当值,后来也专门起用擅长书写的人。

    大概舍人有两条途径,由进士部选的,可以迁任科道部属,那些值班于两殿、两房的舍人,不必由部选,从甲科、监生、儒士、布衣擅长书写的,都可以担任此职。

    不从科甲选拔的,初授序班,到考试中书舍人,不得升迁任科道部属,以后即使加衔九列,仍然带官街办事。

    楷书出身的,有的加封太常卿官衔,沈度、沈凿、荡星等有加封至翰林学士、礼部尚书的。

    洪武初年,又有承天门待诏一人,合门使四人,观察使十人,后来都革除。

    行人司,司正一人,正七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七品,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

    职责专管捧节、奉使的事务。

    凡是颁行诏书赦免,册封宗室,抚谕各藩王,征召聘用贤才,以及赏赐、慰问、赈救灾难、军旅、祭祀,都要担任差事。

    每年朝廷派官员复审死刑案,则行人持节传达圣旨给司法部门,遣送监管囚徒戍边,送五府填写精微簿册,批答缴还内府。

    起初,洪武十三年设置行人司,设行人官,官阶正九品。

    左、右行人,从九品。

    不久改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又设行人三百四十五人。

    二十七年,提升品级,因为所任行人多为孝廉人才,奉命出使大多不合圣意。

    确定设置行人司官四十员,都以进士担任此职。

    除非奉旨,不得擅自派遣,行人的职位开始重要。

    建文年间,罢除行人司,而以行人隶属鸿胪寺。

    成祖恢复旧有制度。

    钦天监,监正一人,正五品,监副二人,正六品。

    它的下属有,主簿厅,主簿一人,正八品,春、夏、中、秋、冬官正各一人,正六品,五官灵台郎八人,从七品,后来革除四人,五官保章正二人,亚八品,后来革除一人,五官挈壶正二人,从八品,后来革除一人,五官监候三人,正九品,后来革除一人,五官司历二人,正九品,五官司晨八人,从九品,后来革除六人,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后来革除五人。

    监正、副掌管观察天文、制定历数、视天象变化以推测人事吉凶、推测天文历法的事务。

    凡是日月、星辰、风云、气候天色,率领他的下属进行推测。

    有异常变化,便密封上疏报告皇帝。

    所有研习学业分四科:称焉天文、漏刻、回回、历。

    从五官正以下至天文生、研习阴阳五行学问的阴阳生,各自分科研习学业。

    每年冬至日,呈进上奏第二年的《大统历》,成化十五年,改颁第二年历法于十月朔日,转送礼部颁布施行。

    那些《御览月令历》、《七政躔度历》、《六壬遁甲历》、《四季天象录》,一并提前进呈。

    所有年历注解,御用年历注解三十事,如祭祀、颁诏、行幸等类,民用年历三十二事,壬遁历七十二事。

    凡是祭祀之日,前一年一同选好进呈,转交公文告知太常寺。

    凡是营建、征讨、加冠完婚、营建帝王陵墓的事务,便选择地方并选择吉日。

    立春,便在柬郊预测节气变化。

    大型朝贺,在文楼设置定时鼓、漏刻报告时辰,司晨、鹦唱,各自供奉其事。

    日月亏蚀,提前测算它的分秒时刻、起始恢复方位而告知皇上,下发礼部,发文给内外各司挽救,仍旧按照占卜书条奏。

    如果亏蚀不足一分,与《回回历》即使亏蚀一分以上,便上奏但不挽救。

    监官不得改任其它官职,子孙不得转从其它行业。

    缺少人员,便转交公文给礼部访察选取并试用。

    五官正推演历法,确定四季0司历、监候辅助他们。

    灵台郎辨别日月星辰的运行轨迹、分野,用来测算天文的变化。

    观象台四面,每面天文生四名,轮流主管测算。

    保章正专门记载天文的变化,确定吉凶的预测。

    挈壶正掌管刻漏。

    壶上钻孔作为漏,浮箭作为刻度,用来计量中星早晨黄昏的位次。

    漏刻博士用漏刻测定时刻,用牌转换时辰,用鼓报更,用钟鼓警示晨昏。

    司晨辅佐他。

    明朝初年,便设置太史监,设太史令,通判太史监事,愈判太史监事,校事郎,五官正,灵台郎,保章正、副,挈壶正,掌历,管勾等官。

    以刘基为太史令。

    昊元年,改监为院,官阶正三品。

    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五官正,正六品;典簿、雨旸司、时叔郎、纪候郎,正七品;灵台郎、保章正,正八品;副,从八品;掌历、管勾,从九品。

    洪武元年,征召元太史张佑、张沂等十四人,改太史院为司天监,设监令一人,正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监丞一人,正六品,主簿一人,正七品,主事一人,正八品,五官正五人,正五品,五官副五人,正六品,灵台郎二人,正七品,保章正二人,从七品,监候三人,正八品,司辰八人,正九品,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

    又设置旦旦司天监,设监令一人,正四品,少监二人,正五品,监丞二人,正六品。

    征召元回回司天监郑阿里等参议历法。

    三年,改司天监为钦天监。

    四年,下诏监官职责专管天文,非特别圣旨不得升调。

    又规定监官授予有官名而无固定职事的散官等级。

    监令,焉正仪大夫;少监,为分朔大夫;五官司,为司玄大夫;监丞,为灵台郎;五官保章正,为平秩郎;五官灵台郎,为司正郎;五官挈壶正,为挈壶郎。

    十四年,改钦天监为正五品,设令一人,丞一人,属官五官正以下,人数如前所列,都根据品级授以文职散官。

    二十二年,改令为监正,丞为监副。

    三十一年,罢除回回钦天监,以回回历法隶属本监。

    明朝初年,又设置稽疑司,用以掌管卜筮,不久罢除。

    洪建十七年,设置稽疑司,设司令一人,正六品;左、右丞各一人,从六品;属官司筮,正九品,没有固定人员。

    不久罢除。

    太医院,院使一人,正五品,院判二人,正六品。

    它的下属,御医四人,正八品.后来增至十八人,隆庆五年,固定设十人。

    吏目一人,从九品,隆庆五年,固定设十人。

    生药库、惠民药局,各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太医院掌管医疗的方法。

    所有医术十三科,医官、医生、医士,专科肄业:称焉大方脉科、小方脉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科、口齿科、接骨科、伤寒科、咽喉科、金镞科、按摩科、用祝祷符咒治病的祝由科。

    凡是医家的子弟,挑选教师来教导他们。

    三年、五年考试一次、两次、三次,然后提升或黜退。

    所有药物,辨明它的产地,选择那些良好之材,谨慎加工而使用它们。

    各地运来上缴的药品,院官收纳贮存在生药库,按时检查它的干燥潮湿,礼部委派官员一名稽核考察。

    诊断皇帝脉理,使、判、御医参互察看统一意见,会同内臣到内局选取药品,联名密封记下药名剂量,准备奏本写下药性、诊治的方法上奏。

    烹调皇帝服用的药,院官与内臣监视。

    每二剂合为一剂,等到煎好,分作两个容器,一个容器的药御医、内臣先尝,一个容器的药进奉皇上。

    仍然设置年历簿,用内印加盖印章,详细记载年月缘由,以便依据考察。

    王府请求医治,本院奉圣旨派遣官员或医士前往。

    文武大臣以及外国君长有疾病,也奉圣旨前往看枧。

    能否治疗,都上奏本覆奏。

    外府州县设置惠民药局。

    边关卫所以及人群聚居处所,各设医生、医士或医官,都由本院考试选拔派遣。

    年终,总结考察他们的功过然后确定最好或最差,以此作为升降职位的凭据。

    太祖初年,设置医学提举司,设置提举,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从七品,医学教授,正九品,学正、官医、提领,从九品。

    不久改焉太医监,设步监,正四品,监丞,正六品。

    昱元年,改监为院,设院使,官阶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止七品。

    洪武三年,设置惠民药局,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

    所有军人百姓中贫苦患病之人,给予他们医生药品。

    六年,设置御药局于内府,开始设御臀。

    御臀局,官阶正六品,设尚药、奉御二人,直长二人,药童十人,都用内官、内使充任。

    设御医四人,以太医院医士充任。

    所有收受各地贡献名药以及储蓄药品,奉御一人掌管。

    所有供奉皇上药物,医官到内局炮制,太医院官员诊断。

    十四年,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设令一人,丞一人,吏目一人。

    属官御医四人,都如同文职授予散官。

    二十二年,恢复改令为院使,丞为院判。

    嘉靖十五年,改御药房为圣济殿,又设御药库,诏令御医轮流值班供职。

    上林苑监,左、右监正各一人,正五品,左、右监副各一人,正六品,监正、监副后来不常设,以监丞代理职务。

    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七品。

    它的下属,典簿厅,典簿一人,正九品。

    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有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

    监正掌管园林、园池、畜牧、栽种的事务。

    所有禽兽、草木、蔬果,率领他的下属督促那些养殖户、栽种户,按时经营管理他们的养殖地、栽种地,而豢养种植,以供祭祀、宴请宾客、宫廷官府的食品。

    所有宫苑之地,束至白河,西至西山,南至武清,北至居庸关,西南至浑河,都禁止围猎。

    良牧牧养牛羊猎,蕃育养殖鹅鸭鹦,都登记牲畜雌雄的数目,并且考课牲畜的繁殖。

    林衡掌管果实、花木,嘉蔬主管种植瓜菜,都计算管辖的田亩、种植的数目,并且按时收集进奉。

    洪武二十五年,商议开辟上林院,在城南测量土地。

    从生董出连接立iU,西面连接河岸。

    画图上奏,太祖说对百姓生活有妨碍,于是作罢。

    永乐五年,开始设置上林苑监,设良牧+蕃育、嘉蔬、林衡、川衡、冰鉴及典察左右前后十个下属官署。

    洪熙年间,合并为蕃育、嘉蔬二署。

    把良牧、川衡并入蕃育,冰鉴、林衡并入嘉蔬,典察四署分别并入。

    宣德十年,开始确定为四署。

    正德年间,增设监督内臣共九十九人。

    嘉靖元年,裁汰八十人,革除蕃育、嘉蔬二署典署以及林衡、嘉蔬二署录事。

    中、束、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

    各有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指挥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禁止烟火的事务。

    所有京城内外各自划分区域而分别管辖。

    境内有游民、奸民就逮捕治罪。

    如果皇帝车驾亲临郊外,就率领夫里供奉事务。

    所有亲、郡王妃的父亲没有官职的,亲王授兵马指挥,郡王授副指挥,不管理事务。

    明朝初年:设置兵马指挥司,设都指挥、副都指挥、知事。

    后来改设指挥使、副指挥使,各城门设兵马。

    洪武元年,命令在京兵马指挥司一并管理市司,每三天查核一次街市斛斗、秤尺,考查商人姓名,掌管物价。

    五年,又设兵马指挥司分司于中都。

    十年,确定京城及中都兵马指挥司官阶都为正六品。

    在此之前官阶为正四品。

    改为指挥、副指挥,职责专管京城巡捕等事,革除知事。

    二十三年,确定设五城兵马指挥司,只有中城只称中兵马指挥司,全部增设吏目。

    建文年间,改为兵马司,改指挥、副指挥为兵马、副兵马。

    永乐元年,恢复旧制。

    二年,设北京兵马指挥司。

    嘉靖四十一年,下诏命令巡视五城御史,每到年终,将各城兵马指挥会聚奏本举荐参劾。

    堡庆年间,御史趟可怀说:“五城兵马司官员,应该选取枓考贡举正途出身的人,负责检验死伤,查办诉讼盗贼,如同两京知县。

    不称职的,巡城御史纠察弹劾他。”顺天府,府尹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正四品,治中一人,正五品,通判六人,,正六品,台靖后革除三人,推官一人,从六品,儒学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一人。

    它的下属,经历司,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从九品,检校一人。

    所管辖的地方,宛平、大兴二县,各有知县一人,正六品,县丞二人,正七品,主簿没有额定人数,正八品,典史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

    都税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宣课司,共四个,正阳门外、正阳门、亟家湾、卢荡煎,税课司,共二个,安定门外、安定门,各大使一人,从九品。

    税课分司,共二个,蛊文闩、德胜门,各副使一人。

    递军所、批殓所各有大使一人。

    府尹掌管京府的政令。

    宣行教化团结百姓,鼓励农事访问风俗,平均贡赋,节制征用徭役,恭谨地进行祭祀,查阅核实户籍人口,纠察惩治豪强,体恤穷困,疏通理顺诉讼,务必了解百姓的疾苦。

    每年立春,迎春、进春,祭祀先农之神。

    每月朔日望日早晨,聚集老人在街市听候宣谕。

    初春、初冬,率领他的僚属举行乡饮酒礼。

    所有功勋外戚家人通行凭证,每三月上奏一次。

    市场交易核准其物价。

    遇内官太监征派物料,即使有印信、揭帖,也必须补奏牍当面奏明。

    如果天子举行耕藉礼,举行三推礼,就捧青箱播谷种于后。

    行礼完毕,率领百姓完成耕作。

    府丞辅佐京府,兼管学校。

    治中参与管理府事,以辅佐尹丞。

    通判分管粮食储备、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坝的事务。

    推官治理诉讼,考察属吏。

    二县职掌如同京外的县,因为接近皇上,所以此官品级特别优待。

    顺天府就是旧北平府。

    洪武二年,设置北平行省。

    九年,改为北平布政司,都以北平为会府。

    永乐初年,改为顺天府。

    十年,升为府尹,官阶正三品,设置官员如同应天府。

    顺夭府通判,旧有六人,其中一人管粮食,一人管马政,一人清军,一人管工匠,一人管河道,一人管柴炭。

    塞塑八年,革除管河、管柴炭二人。

    蔓匿九年,革除清军、管工匠二人。

    十一年,又设一人,兼管军匠。

    京卫武学,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一人。

    卫武学,教授一人,训导二人或一人。

    掌管教授京卫各卫幼官以及应袭舍人与武生,以等待科举、武举、会举,而服从兵部指令。

    那些没有武学的,众武生就隶属儒学。

    建文四年,开始设置京卫武学,设教授一人。

    设启忠等十斋,各训导二人。

    永乐年间罢除,正统六年,恢复设置。

    后来逐渐设置各卫武学,设官如同儒学的制度。

    僧录司,左、右善世二人,正六品,左、右阐教二人,从六品,左、右讲经二人,正八品,左、右觉义二人,从八品。

    道录司,左、右正一官二人,正六品,左、右演法二人,从六品,左、右至灵二人,正八品,左、右玄义二人,从八品。

    神乐观提点一人,正六品,知观一人,从八品,嘉靖年间革除。

    龙虎山正一真人一人,正二品。

    洪武元年,张正常入朝,去掉他天师的封号,封为真人,世袭。

    隆庆年问革除真人,只称提点。

    万历初年恢复。

    法官、赞教、掌书各二人。

    阁皂山、三茅山各设灵官一人,正八品。

    太和山提点一人。

    僧、道录司掌管天下僧道。

    在地方府州县有僧纲、道纪等司,分管其事,全都选拔精通经典、戒行端正高洁的人担任。

    神乐观掌管乐舞,以备大规模祭祀天地、神只及宗庙、社稷的祭典,隶属太常寺,与道录司没有辖属关系。

    洪武元年,立善世、玄教二院。

    四年,革除。

    五年,给予僧道度牒。

    十一年,建神乐观于郊祀坛西,设提点、知观。

    起初,提点为从六品,知观为从九品。

    怂亟十五年,升提点为正六品,知观焉从八品。

    凡是遇朝会,提点列于僧录司左善世之下,道录司左正一之上。

    十五年,开始设置僧录司、道录司。

    各设官如前所列。

    僧人共分三等:一是禅,二是讲,三是教。

    道士共分二等:一是全真,二是正一。

    设官职,不给予俸禄,隶属礼部。

    二十四年,清理佛、道二教,限令僧人每三年给予一次度牒。

    所有各府州县寺庙道观,只保留宽大的一所,合并居住。

    所有僧道,府不得超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

    百姓男子年龄不足四十以上、妇女年龄不足五十以上的,不准出家。

    二十八年,命令天下僧道赴京考试给予度牒,不通经典的便罢黜他。

    那以后,程区有法王、佛子、大国师等封号,道士有大真人、高士等封号,赐银印蟒玉,加封太常卿、礼部尚书及宫保衔,甚至有封伯爵的,都是一时宠幸之人,并不是固定的制度。

    教坊司,奉銮一人,正九品,左、右韶舞各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都为从九品。

    掌管乐舞应召表演侍奉。

    以乐户充当,隶属礼部。

    嘉靖年间,又设显陵供祀教坊司,设左、右司乐各一人。

    宦官,十二监:每监各有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长随、奉御没有固定人数,从六品。

    这是洪武旧翩。

    后来日渐变革,详见下列各条。

    司礼监,提督太监一人,掌印太监一人,秉笔太监、随堂太监、书籍名画等库掌司、内书堂掌司、六科廊掌司、典簿没有固定员额.提督掌管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诉讼,及管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卫,催促督察光禄寺供应等事务。

    掌印掌管内外章奏以及皇帝面前核对符契。

    秉笔、随堂掌管奏章文书,依照肉阁文书批红。

    掌司各自掌管所属部门。

    典簿负责记录奏章以及各种出纳号簿。

    内官监,掌印太监一人,总理、管理、愈书、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汝有固定人数,掌管木、石、瓦、土、塔材、柬行、西行、油漆、婚礼、火药十作坊,以及米盐库、营造库、皇坛库,凡是国家建造宫室、陵墓,和铜锡妆饰品、用具以及冰窨等事务。

    御用监,掌印太监一人,襄外监把总二人,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没有固定人数。

    所有御前所用围屏、床榻等木器,以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各种玩器,都制造采办。

    又有仁智殿监工一人,掌管武英殿中书承旨所写书籍画册等,进献给皇帝。

    司设监,人员如同内官监,掌管仪卫、仪仗、帷幕各种事务。

    御马监,掌印、监督、提督太监各一人。

    腾驴四卫营各设监官、掌司、典簿、写字、孥马等人。

    象房有掌司等人。

    神宫监,掌印太监一人,衾书、掌司、管理没有固定人数,负责太庙各庙的洒扫、香灯等事务。

    尚膳监,掌印太监一人,提督光禄太监一人,总理一人,管理、众书、掌司、写字、监工以及各牛羊等房厂监工没有固定人数,掌管御膳以及宫内食用和宴席等事务。

    尚宝监,掌印一人,愈书、掌司没有固定人数,掌管寅玺、敕符、将军印信。

    凡是使用宝玺,外尚宝司以揭帖到监请求圣旨,到女官尚寅司领取,监视外司用完,存留号簿,缴纳进奉。

    印绶监,人员如同尚实监,掌管古今通集库和铁券、诰敕、贴黄、印信、符契、符验、信符等事务。

    直殿监,人员同上,负责各殿以及廊道扫除的事务。

    尚衣监,掌印太监一人,管理、食书、掌司、监工役有固定人数,掌管御用冠冕、袍服及屦舄、靴袜之事。

    都知监,掌印太监一入,余书、掌司、长随、奉御没有固定人数,从前负责各监发文、通知、验对符契的事务,后来只随驾前导警卫。

    四司:旧有制度每司各有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

    后来逐渐变更,详细如下。

    惜薪司,掌印太监一人,总理、愈书、掌道、掌司、写字、监工以及外厂、北厂、南厂、新南厂、新西厂各设食书、监工都没有固定人数,掌管所用薪炭的事务。

    钟鼓司,掌印太监一人,翕书、司房、学艺官没有固定人数,掌管出朝钟鼓,以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各种杂戏。

    宝钞司,掌印太监一人,衾书、管理、监工没有固定人数,负责造粗细草纸。

    混堂司,掌印太监一人,愈书、监工没有固定人数,掌管沐浴的事务。

    八局:旧有制度每局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

    兵仗局,掌印太监一人,提督军器库太监一人,管理、愈书、掌司、写字、监工没有固定人数,负责制造军器。

    火药司隶属于它。

    银作局,掌印太监一人,管理、食书、写字、监工没有固定人数,负责打造金银器皿饰物。

    浣衣局,掌印太监一人,殓书、监工没有固定人数。

    凡是宫人年老以及遣退废弃的,发放此局居住。

    只有此局不在皇城内。

    巾帽局,掌印太监一人,管理、殓书、掌司、监工没有固定人数,负责官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以及藩王赴藩国各旗尉帽靴。

    针工局,人数同巾帽局,负责制作官中衣服。

    内织染局,人数同上,负责染造皇帝使用以及宫内应用缎匹。

    城西蓝靛厂是此局的外署。

    酒醋面局,人数同上,负责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各种物品。

    与御用酒房不互相统辖隶属。

    司苑局,人数同上,负责蔬菜、瓜果。

    十二监、四司、八局,就是所说的二十四衙门。

    此外还有内府供用库:掌印太监一人,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没有固定人数。

    负责宫内以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以及御用黄蜡、白蜡、沉香等香。

    所有油蜡等库全都隶属于它。

    旧有制度各库设官同八局。

    司钥库[,人数同上,主管收藏存贮制钱以供给赏赐。

    内承运库,掌印太监一人,近侍、愈书太监十人,掌司、写字、监工没有固定人数。

    掌管内官库藏,所有金银以及各种宝物都归属它()十库,甲字,掌管贮藏银朱、黄丹、乌梅、藤黄、水银各物。

    乙字,掌管贮藏奏本等纸张以及各省解送的胖袄。

    丙宇,掌管贮藏丝绵、布匹。

    丁字,掌管贮藏生漆、桐油等物。

    戊字,掌管所解送的弓箭、盔甲等物。

    承运,掌管贮藏黄白生绢。

    广盈,掌管贮藏纱罗各种帛匹。

    广惠,掌管制作贮藏巾帕、梳笼、刷抿、钱贯、钞锭之类。

    赃罚,掌管没收入官府的物品。

    以上各设掌库一人,贴库、食书役有固定人数。

    御酒房,提督太监一人,愈书没有固定人数。

    负责制造御用酒。

    御药房,提督太监正、副二人,分雨班。

    近侍、医官没有固定人数。

    职责掌管御用药物,与太医院官相表裹。

    御茶房,提督太监正、副二人,分两班。

    近侍没有固定人数。

    职责主管供奉茶酒、瓜果以及进御膳。

    牲口房,提督太监一人,愈书没有固定人数。

    收取养殖异兽珍禽。

    刻漏房,掌房一人,愈书没有固定人数。

    掌管每日时刻,每一个时辰就命令值殿监官入宫换牌,夜晚报告水漏刻度。

    更鼓房,有罪的内官任职掌管。

    甜食房,掌房一人,协同役有固定人数。

    掌管办理虎眼、窝丝等糖以及各种甜食,隶属御用监。

    弹于房,掌房一人,愈书数人。

    专们备办泥弹丸。

    灵台,掌印太监一人,食书近侍、看时近侍没有固定人数。

    掌管观测星宿天气风云物候,测察灾异祥瑞。

    绦作,掌作一人,协同没有固定人员。

    负责制造各种兜罗绒及各种丝丝绶带,隶属御用监。

    盔甲厂,就是旧鞍辔局,掌管制造军用器物。

    安民厂,旧名王恭厂,各有掌厂太监一人,贴厂、食书没有固定人数。

    负责制造镜炮、火药之类。

    午门,束华门,西华门,奉天门,玄武门,左右顺门,左右红门,皇宫门,坤宁门,官左、右门。

    束宫春和门,后门,左、右尸弓,皇城、京城内外各门,各门门正一人,管事没有固定人数。

    掌管早晚开启关闭城门,验证关防出入。

    旧设门正、门副各一人。

    提督东厂,掌印太监一人,掌班、领班、司房没有固定人数。

    贴刑二人,掌管侦探缉拿诉讼案件之事。

    从前选拔各监中一人提督,棱来专用司礼、秉笔第二人或第三人担任。

    它的贴刑官,则用锦衣卫千百户担任。

    凡是内官司礼监掌印官,职权犹如外廷首辅;掌管东厂,职权犹如总法官。

    秉笔、随堂视同众多辅官。

    各设私臣掌家、掌班、司房等官员。

    提督西厂,不常设,只有汪直、谷大用设置此职。

    刘瑾又设西内厂。

    不久全都革除。

    提督京营,提督太监,坐营太监,监枪、掌司、愈书都没有固定人数。

    始于景泰元年。

    文书房,掌房十人。

    主管收取通政司每天密封进呈的奏章,以及会极门京官以及各藩王所上封本,那些在外的阁票,在内的搭票,所有圣谕旨意御批,全都由文书房登录底簿发放。

    凡是升任司礼的,必定从文书房选出,犹如外廷的詹事府、翰林院。

    礼仪房,提督太监一人,司礼、掌印或秉笔代理,掌司、写字、管事、长随没有固定人数。

    掌管所有选婚、选驸马、生育皇太子女、选择乳娘各种喜庆典礼。

    中书房,掌房一人,散官没有固定人数。

    掌管文华殿中书所写的书籍、对联、扇柄等对象,奉旨发放书写,完成之日上奏进呈。

    御前近侍,称焉干清宫管事,监督办理御用各事,称为打卯牌子,掌管随朝捧剑,全都位居司礼、东厂提督守备的次一等职位。

    称御前牌子、暖殿、管柜子、赞礼、答应畏随、当差听事,孥马、尚冠、尚衣、尚履,郡是近侍。

    南京守备,正、副守备太监各一人。

    关防印一颗,护卫留守京都,为司礼监的外差。

    天寿山守备,太监一人。

    管辖各陵守陵太监,职责为护卫。

    湖广承天府守备,太监一人。

    管辖承德、荆、襄地方,护卫兴宁。

    织造,提督太监南京一人,苏州一人,杭州一人。

    掌管织造御用龙衣。

    镇守,镇守太监始于洪熙,遍设于正统,所有各省各镇无不有镇守太监,至嘉靖八年后纔革除。

    市舶,广东、福建、浙江三市舶司各设太监提督,后来罢除浙江、福建二司,只存广东司。

    监督仓场,各仓、各场全都设监督太监。

    各陵神宫监,各陵都设神官监太监守卫陵寝。

    那些在外的监军、采办、粮税、矿、关等使节,不经常设置的,记不胜记。

    起初,昊元年设置内史监,设监令,正四品,丞,正五品,奉御,从五品,内史,正七品,典簿,正八品。

    皇门官设皇门使,正五品,副,从五品。

    后改为设置内使监、御用监,各设令一人,正三品,乏区二人,从三品,奉御,正六品,典簿,正七品。

    皇门官门正,正四品,副,从四品,壹宫门官正,,正五品,副,从五品,御马司司正,正五品,副,从五品,尚宝兼守殿、尚冠、尚衣、尚佩、尚履、尚药、纪事等奉御,都为正六品。

    洪武二年,确定下来设置内使监奉御六十人,尚宝一人,尚冠七人,尚衣十人,尚佩九人,尚药七人,纪事二人,执膳四人,司脯二人,司香四人,太庙司香四人,涓洁二人。

    设置尚酒、尚醋、尚面、尚染四局,各局设正一入,副二人。

    设置御马、御用二司,各司设正一人,副二人。

    内府库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

    内仓监设令一人,丞二人。

    以及设置东宫典玺、典翰、典膳、典服、典药、典乘兵六局,各局设局郎一人,丞一人。

    又设置门官,午门等十三门,各设门正一人,副一人。

    束宫门官,春和门等四门,各设门正一人,副一人。

    三年,设置王府承奉司。

    设承奉一人,承奉副二人,典宝、典服、典膳三所,各设正一人,副一人,门官设门正一人,副一人。

    改内使监、御用监品级都为从三品,令从三品,丞正四品,皇门官品级从四品。

    门正从四品,副正五品,春官门官正、副相同。

    四年,又全都分别其品级等差,授以有官名而无固定职事的官。

    于是改内使监为正五品,皇门官为正六品。

    洪武四年,确定内官有官名无固定职事的官。

    正四品,中正大夫;从四品,中侍大夫;正五品,中卫大夫;从五品,侍直大夫;正六品,内侍郎;从六品,内直郎;正七品,正奉郎;从七品,正卫郎;正八品,司奉郎;从八品,司直郎。

    不久定内使监监令。

    正五品,授中卫大夫;丞,从五品,授侍直大夫;皇门正、局正、司正、柬宫门正、局正,都为正六品,授内侍郎;尚寅、奉御、皇门副、局副、司副、束宫门副、局丞,王府承奉、门正、所正,都为从六品,授内直郎;尚冠等奉御、内府库大使、内仓蓝令、王府承奉副、门副、所副,都为正七品,授正奉郎;库副使、仓丞,都为从七品,授正卫郎。

    六年,改御用监为供奉司,品锻为从七品,设官五人。

    内仓监为内府仓,以监令焉大使,监丞为副使。

    内府库焉承运库。

    仍旧设大使、副使。

    不久设置纪事司,以宦官张翊为司正,品级正七品。

    又考证前代纠举弹劾内官的法令,设置内正司,设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一人,从七品,专门纠察内官不合仪节及不守法的人。

    随即改焉典礼司,又改为典礼纪察司,提高其官位品级。

    司正升正六品,司副升从六品。

    十年,设置神宫内使监,设监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

    天地坛、神坛各祠祭署,设署令,正七品,丞,从七品,司香奉御,正八品。

    甲、乙、丙、丁、戊五库,各设大使,正七品,副使,从七品。

    以及皇城门官端门等十六门,各设门正,正七品,副,从七品。

    十二年,重新设置尚衣、尚冠、尚履三监,针工、皮作、巾帽三局。

    改尚佩局为尚佩监。

    十六年,设置内府宝钞广源、广惠二库,掌管收支纸币,收入就由广源库掌管,支出就由广惠库掌管。

    实钞广源库,设大使一人,正九品,任用不世袭的流动性官;副使一人,从九品,任用内官。

    宝钞广惠库,设大使二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

    都是不世袭的流动性官员、内官兼用。

    十七年,重新制定内官各监、库、局品级职位。

    内官监,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典簿一人,正九品。

    神宫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

    尚宝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

    尚衣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

    尚膳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

    司设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

    司礼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

    御马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

    直殿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从七品,小肉使十五人。

    宫门侍奉皇上,设奉御五人,正八品。

    官门守门官,设门正一人,正八品,副四人,从八品。

    内承运库,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

    司钥库,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四人,从丸品。

    巾帽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

    针工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

    织染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

    颜料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

    司苑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

    司牧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

    ,都从内官中选用。

    二十八年,重新设定内官监、司、库、局与各门官,以及束宫六局、王府承奉等官职责品级。

    所有内官监十一个:称为神宫监、尚宝监、孝陵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司设监、内官监、司礼监、御马监、印绶监、直殿监,都各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长随、奉御,正六品。

    各门七门官:午门、束华门、西华门、玄武门、奉天门、左顺门、右顺门,都各设门正一人,正四品,门副一人,从四品。

    二司:为钟鼓司、惜薪司、都各设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

    局库九:为兵仗局、内织染局、针工局、巾帽局、司苑局、酒醋面局、内承运库、司钥库、内府供用库。

    每个局库都各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

    东宫典玺、典药、典膳、典服、典兵、典乘六局,各设局郎一人,正五品,局丞二人,从五品,只有典玺局增设纪事、奉御,正六品。

    亲王府承奉司设承奉正,正六品,承奉副,从六品。

    三所:为典宾所,设典宝正一入,正六品,副一人,从六品。

    为典膳所,设典膳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从六品。

    为典服所,设典服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从六品。

    门官,设门正一人,正六品,门副一人,徒六品。

    又设内使十人,司冠一人,司衣三人,司佩一人,司履一人,司药二人,司矢二人。

    各公主位下设中使司,司正、司副各一人。

    三十年,设置都知监,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

    又设置银作局,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副使一人,从五品。

    太祖曾经对侍臣说:“朕闵看《周礼》,宦官不足一百人。

    后代多至超过敷千人,因而成为祸害的缘由。

    此辈人只可供洒扫,给使唤,若不是另有委任,不要使他们人数太多。”又说:“此辈良善之人千百人中没有一两个,为恶之人常常有千百人。

    如若用焉耳目,则见闻被他们蒙蔽;用为心腹,则成为心腹大患。

    驾驭他们的办法,在于使他们敬畏法令,不能使他们居功自傲。

    敬畏法令则检点自律,居功自傲则骄横放纵。”有名内侍侍奉皇帝最久,暗中谈及政事,马上斥退他,终其一生不再召见。

    因此定下制度,内侍不允许识字。

    洪武十七年,铸造铁牌,铭文说,“内臣不得干预政事,违犯者斩首”,放置在官门中央。

    又敕令各部门不得与内官监有公文往来。

    然而在二十五年,命聂庆童前往河州敕谕茶马之事,宦官奉旨出使办事已从这时开始。

    成祖也曾经说:“朕完全遵从太祖教诲,没有御用宝玺文书,即或是一个士兵一个平民,宦官不得擅自调用遣发。”有私自役使应天工匠的,当即命锦衣卫逮捕治罪。

    然而宦官出使各地,实在是开始于水乐年间。

    元年,李兴等奉敕慰问暹罗国国王,这是奉旨出使外国的开始。

    三年,命令郑和等率兵二莴,出行赏赐西洋古里、满剌各国,这是统率军队的开始。

    八年,敕令王安等监察都督谭青等人所率军队,马靖巡视甘肃,这是宦官监军、巡视的开始。

    到洪熙元年,以郑和统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于是沿袭不改变。

    敕令王安镇守甘肃,然后各行省军镇全都设镇守,了。

    宣德四年,特别设内书堂,命令大学士陈山专门教授小内使写字,而太祖定的不许识字读书的制度,从此就废除了。

    赐王瑾、金英印信牌记,则与各机要大臣相同。

    赐金英、范弘等免死诏,则又无异于功勋大臣的铁券。

    英宗时的王振,宪宗时的汪直,武宗时的刘瑾,熹宗时的魏忠贤,权柄授人,皇权控制于宦官之手,威福下移于合人。

    神宗矿税使的派遣,没有一个地方不深受其害。

    其他倚仗宦官势力残害天下的事,不可尽记。

    继而封荫弟、封荫侄、封伯、封公,则是扰乱官制最厉害的。

    庄烈帝起初剪除宦官大恶,朝廷内外称颂圣明。

    随后镇守、出征、督饷、坐营等事,无一不命宦官办理,因此明朝也就这样灭亡了。

    尚宫局,尚官二人,正五品。

    六尚相同。

    尚宫掌管导引中宫。

    所有六局收发文书簿籍,都要盖章签署。

    如果在宫外征用办事,便替她们请旨,公文交付内官监。

    内官监收到公文,发放到官外。

    管辖四个司:司记,司记二人,正六品;典记二人,正七品;掌记二人,正八品。

    掌管宫内各司文书簿籍,收发文书登记下来,签署印章,然后发付执行。

    女史六人,执掌文书,总计二十四司,二十四典,二十四掌,品级相同。

    司言,司言二人,典言二人,掌言二人,女史四人,掌管宣读传达上奏。

    凡是令节之外受封号的妇女朝贺中官,司言传宣旨意。

    司簿,司簿二人,典簿二人,掌簿二人,女史六人,掌管宫人姓名簿册及廪俸赏赐的事务。

    司闱。

    司闱六人,典闱六人,掌闱六人,女史四人,掌管内官的钥匙。

    尚仪局,尚仪二人,掌管礼仪起居的事务。

    管辖四个司:司籍,司籍二人,典籍二人,掌籍二人,女史十人,掌管经籍、图书、信札、几案的事务。

    司乐,司乐四人,典乐四人,掌乐四人,女史二人,掌管音乐事务。

    司宾,司宾二人,典宾二人,掌宾二人,女史二人,掌管朝见、宴会、赏赐的事务。

    司赞,司赞二人,典赞二人,掌赞二人,女史二人,掌管朝见、宴会、司仪赞唱导引的事务。

    彤史。

    彤史二人,正六品,掌管宴会召见进奉皇上的事务,凡是皇后、妃嫔、群妾侍奉于皇上宫中,彤史小心记下日期。

    尚服周,尚服二人,掌管供奉衣着服饰所用彩绸的数目。

    管辖四个司:司宝,司宝二人,典宝二人,掌宝二人,女史四人,掌管宝玺、符节文契。

    司衣,司衣二人,典衣二人,掌衣二人,女史四人,掌管衣服、首饰之事。

    司饰,司饰二人,典饰二人,掌饰二人,女史二人,掌管盥洗用具、洗沐的事务。

    司仗,司仗二人,典仗二人,掌仗二人,女史二人,凡是朝贺率女官举执仪仗。

    尚食局,尚食二人,掌管膳食品种数量。

    凡是把食品进奉皇上,尚食先行品尝。

    管辖四个司:司膳,司膳四人,典膳四人,掌膳四人,女史四人,掌管烹调食物的事务。

    司酝,司酝二人,典酝二人,掌酝二人,女史二人,掌管酒醴的事务。

    司药,司药二人,典药二人,掌药二人,文史四人,掌管处方药物。

    司饍。

    司储二人,典饍二人,掌饍二人,掌管粮食柴炭。

    尚寝局,尚寝二人,掌管天子睡眠。

    管辖四个司:司设,司设二人,典设二人,掌设二人,女史四人,掌管床帐、垫席、清洁、铺设的事。

    司舆,司舆二人,典舆二人,掌舆二人,女史二人,掌管车轿、伞扇的事务。

    司苑,司苑二人,典苑二人,掌苑二人,女史四人,掌管花园中花果种植。

    司灯。

    司灯二人,典灯二人,掌灯二人,女史二人,掌管灯光烛火的事务。

    尚功局,尚功二人,掌管督促女红的完成定额。

    管辖四个司:司制,司制二人,典制二人,掌制二人,女史四人,掌管衣服裁制缝纫的事务。

    司珍,司珍二人,典珍二人,掌珍二人,女史六人,掌管金玉珠宝。

    司彩,司彩二人,典彩二人,掌彩二人,女史六人,掌管绘绵丝絮等各种衣料事务。

    司计,司计二人,典计二人,掌计二人,女史四人,掌管计算衣服、饮食、柴炭花费的事务。

    宫正司。

    官亚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

    掌管纠察宫闱、戒令、贬谪惩罚的事务。

    大事便奏闻。

    女史四人,记录功遇。

    昊元年,设置内职六尚局。

    洪武五年定为六局一司。

    局为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

    司为宫正。

    尚宫二人,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各一人,官正二人,都为正六品。

    六局分别管辖二十四司,每司或者二人或者四人。

    司记、司言、司簿、司乐、司宝、司衣、司饰、司酝、司药、司供、司舆、司苑、司珍、司彩、司计各二人。

    司闱、司籍、司宾、司赞、司仗、司僎、司设、司灯、司制各四人。

    女史十八人。

    尚功局六人,其它五局以及官正司各二人。

    十七年,重新制定品级。

    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宫正各一人,全部都改为正五品;二十四司正六品。

    增设二十四掌,正七品。

    宫正司增设司正,正六品。

    二十二年,赐予宫官敕令。

    服劳役多的,或五年六年,得以返回父母身边,听任婚嫁。

    年事已高的允许回家,愿意留下的也听由自主。

    现在授有职衔的,发放俸禄给她家襄。

    二十七年,又重新制定品级职责。

    增设二十四典,正七品。

    改二十四掌为正八品。

    尚仪局增设彤史,正六品。

    宫正司增设典正,正七品。

    自六尚以下,人数全都如前所列。

    所有宫官一百八十七人,女史九十六人。

    六局各自铸有印信发给她们。

    永乐以后,职权全部移交给宦官。

    宫官所存留的,只有尚宝四司而已。


如果你对明史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明史》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