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羽集) 火

類別︰子部 作者︰清•陳士鐸 書名︰本草新編

    火性不同,皆可炊焚,今世取人,大約火也。其實火之資益,關于疾病壽夭火,非無意也。今人不講者,以爐灶石火,取之法,誰知鑽燧之火,有益于人不淺乎。我今闡發其義君子采擇焉。春宜取榆柳之火,蓋榆柳之氣,得春氣最早葉先百木而青,取其火以生春氣,則一春無郁結之病也。夏宜取棗杏之火,蓋棗杏之氣,得夏氣最全,故其心純赤,取其火以長夏氣,則一夏無吐瀉之病也。秋宜取柞 之火,蓋柞 之氣,得秋氣俱多,故其理皆白,取其火以收秋氣,則一秋無瘧痢之病。冬宜取槐檀之木,蓋槐檀之木,得冬氣甚堅,火以藏冬氣,則一冬無寒凜之病也。長夏宜取桑柘之柘之木,得長夏和氣,故其肌為黃,取其火以合四時之夏無濕熱之病也。上古之人,無有 疾者,雖性情恬火之益也。

    今世所用灶之火,此傳薪之未免雜而不純,烏能卻病哉。至于石中損,又不若傳薪之火矣。夫延年即以益壽哉,修仙之士,專尚水火,可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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