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附子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藥征

    主逐水也;故能治惡寒、身體四肢及骨節疼痛,或沉重,或不仁,或厥冷,而旁治腹痛、失精、下利。

    【考證】

    大烏頭煎證曰︰繞臍痛,若發,則自出汗、手足厥冷。

    烏頭湯證曰︰歷節疼痛、不可屈伸。

    烏頭桂枝湯證曰︰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

    以上三方,烏頭皆五枚而為君藥也。

    桂枝附子湯證曰︰身體疼痛、不能自轉側。

    桂枝附子去桂加術湯證曰︰前證而小便不利。

    大黃附子湯證曰︰脅下偏痛。

    天雄散,證闕。(說在術部)

    以上四方,附子皆三枚。

    桂枝甘草附子湯證曰︰疼煩不得伸屈。

    附子湯證曰︰背惡寒。又曰︰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

    以上二方,附子皆二枚。

    四逆湯證曰︰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又曰︰手足厥冷。

    真武湯證曰︰腹痛。又曰︰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

    桂枝加附子湯證曰︰四肢微急、難以伸屈。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證曰︰惡寒。

    附子粳米湯證曰︰切痛。

    麻黃附子甘草湯,證不具也。(說在麻黃部)

    麻黃附子細辛湯,證不具也。(說在細辛部)

    附子瀉心湯證曰︰惡寒。

    桂姜草棗黃辛附湯,證不具也。(說在術部)

    以上九方,附子皆一枚。

    上歷觀此諸方,其證一是皆水病也。桂枝附子去桂加術湯條曰︰一服覺身痹;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術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烏頭桂枝湯條曰︰初服二合,不知,即服三合,又不知,復加至五合。其知者,如醉狀。得吐者,為中病也。此二者,言附子逐水瞑眩之狀也。凡附子中病,則無不瞑眩。甚者脈絕色變,如死人狀。

    頃

    【互考】

    凡附子、大戟、甘遂之類,同逐水氣。而其用之也,隨毒所在。附子主水氣,而骨節及身體桂枝加附子湯,附子一枚。桂枝附子湯,附子三枚。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用附子一枚。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者,用附子三枚。隨其痛劇,易附子亦有多少。則附子之功,可得而知也。

    《本草綱目》曰︰天雄散,治失精。其說曰︰暖水髒益精,誤矣。仲景以天雄逐水耳。

    精也

    【辨誤】

    《本草綱目》曰︰附子性大熱。又雲︰大溫。夫味之辛酸苦甘咸,食而可知也。性之寒熱溫涼,嘗而不可知也。以不可知也為知,一測諸臆,其說紛紛,吾孰適從。夫仲景用附子以逐水為主,而不拘熱之有無也。若麻黃附子細辛湯、大黃附子湯,其證豈得謂之無熱乎?

    學人察諸。

    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有是哉?今所謂中風者,非古所謂中風也。仲景氏曰︰頭痛發熱、惡風有汗者,名曰中風。今所謂中風,則肢體不遂者而其說 于《金匱要略》及《千金效也,而設一論。更建曰︰類中風。蓋類也者,類似也。而《金匱》、《千金》之所謂中風,豈類《傷寒論》之所謂中風乎?不類也,宜其不得其治也。為則朝夕苦思,參考仲景氏之方,今所謂中風者,身體疼痛不仁,而往往附子之證也,今舉一二而征焉。烏頭桂枝湯證曰︰手足不仁、身疼痛也。去桂加術湯證曰︰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桂枝加附子湯證曰︰四肢微急、難以屈伸。今有此證而用此方,無一不中。中則瞑眩,疾乃瘳。吾故曰︰今所謂中風者,非古所謂中風。而仲景氏用附子劑者也,不可不知矣。

    【品考】

    附子 今用本邦之烏頭也。出于奧州南部津輕松前者,是為上品。今漢客來蠰者,鹽藏而非自然之物也,其功能不與古人所論同也。李時珍曰︰及一兩者難得,但得半兩以上者皆良。今漢客來蠰者,大及二兩,小不下半兩。本邦之烏頭,與時珍所說,其輕重只同;而其效與古人之所用,亦只同也。于是乎吾不用彼而用此也。《博物志》曰︰烏頭、附子、天雄,一物也。《廣雅》曰︰奚毒附子也。一年為側子,二年為烏喙,三年為附子,四年為烏頭,五年為天雄。為則按︰其效皆同,而後世辨別之不可從矣。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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