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魚類 河豚

類別︰子部 作者︰元代•賈銘 書名︰飲食須知

    味甘性溫,有毒。海中者有大毒。多食發風助濕動痰。有痼疾瘡瘍者,不可食。與荊芥、菊花、桔梗、甘草、附子、烏頭相反。修治失法,誤入煙煤或沾灰塵,食之並能殺人。三月後即肉內生斑,不可食之。妊婦食之,令子赤游風。其血有毒,脂令舌麻,子令腹脹,眼令目花。其肝及子有大毒,入口爛舌,入腹爛腸,無藥可解。中其毒者,以橄欖蘆根汁、糞清甘蔗汁解之,少效。或用鴨血灌下可解。

    服藥人不可食之。赤目者、極肥大者、腰腹有紅筋者,誤食殺人,諸藥不能解。濃生者宜遠之,勿食。又一種斑子魚,形似小河豚,其性味有毒,與河豚相同。河豚魚,飽後不可再食,食此不可盡飽,宜防發脹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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