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獸類 鹿肉

類別︰子部 作者︰元代•賈銘 書名︰飲食須知

    味甘性溫。二月至八月不可食,發冷痛。白臆者、豹文者並不可食。

    鹿肉脯炙之不動、及見水而動、或曝之不燥者並殺人。同雉肉、蒲白、 魚、 魚、雞肉、生菜、鯽魚、 食,發惡瘡。《禮記》雲︰食鹿去胃,鹿茸不可以鼻嗅之,中有小白蟲,視之不見,入人鼻必為蟲顙,藥不及也。不可近丈夫陰,令痿。鹿脂亦不可近陰。久食鹿肉,服藥必不得力,為其食解毒之草故也。勿同豬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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