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甘辛,性寒。同白雞肉及肝心食,令人面黃。同獺肉食,成遁尸病。
與姜橘同食,令人心痛霍亂。忌同鹿肉、鱉肉、芥菜及子末食。十一月至七月食之,傷神氣。兔死而眼合者殺人。食兔髕,多令人面生髕骨。《內則》雲︰食兔去尻,不利人也。妊婦不可食,令子缺唇,主逆生。兔尻有孔,子從口出,故妊婦忌之,非獨為缺唇也。久食絕人血脈,損元氣陽事,令人痿黃。兔肝亦勿與雞芥、胡桃、柑橘同食。
卷八 獸類 兔肉類別︰子部
作者︰元代•賈銘 書名︰飲食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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