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九 諸鳥有毒

類別︰子部 作者︰宋•唐慎微 書名︰證類本草

    凡鳥自死目不閉者勿食。鴨目白者殺人。鳥三足四距殺人。鳥六指不可食。鳥死足不伸不可食。白鳥玄首,玄鳥白首不可食。卵有八字不可食。婦人妊娠食雀腦,令子雀目。凡鳥飛投人,其口中必有物,拔毛放之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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