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傷寒門 論風熱濕燥寒

類別︰子部 作者︰金•劉完素 書名︰黃帝素問宣明論方

    諸風:風本生熱,以熱為本,風為標,言風者,即風熱病也。

    諸熱:熱甚而生風,或熱微風甚,即兼治風熱,或風微熱甚,但治其熱,即風自消也。

    諸濕:濕本土氣,火熱能生土濕,故夏熱則萬物濕潤,秋涼則濕復燥干也。濕病本不自生,因于火熱怫郁,水液不能宣行,即停滯而生水濕也。凡病濕者,多自熱生,而熱氣尚多,以為兼證,當雲濕熱。亦猶風熱,義同。雖病水寒,不得宣行,亦能為濕。雖有此異,亦以鮮矣。或跗腫體寒,而有水者,以為蓄熱入里極深,本非病寒也。及夫寒熱吐瀉,因得濕而成也。

    諸燥:燥干者,金肺之本。肺藏氣,以血液內損,氣虛成風,則皴揭。風能勝濕,熱能耗液,皆能成燥。故經雲:風熱火兼為陽,寒濕燥同為陰。又燥濕亦異也,然燥雖屬秋陰,而其性異于寒濕。燥陰盛于風熱也,故風熱甚而寒濕同于燥也。然中寒吐瀉,亡液而成燥者,亦以此矣。故經雲:諸澀枯涸,干勁皴揭,皆屬于燥也。

    諸寒:寒者,上下所生水液,澄澈清冷,谷不化,小便清白不澀,身涼不渴,本末不經有見陽熱證,其脈遲者是也。此因飲食冷物過多,陰勝陽衰,而為中寒也。或冷熱相並,而反陽氣怫郁,不能宣散,怫熱內作,以成熱證者,不可亦言為冷,當以熱證辨之。夫濕熱吐瀉,當見陽脈,若亡液氣虛,亦能反見諸陰脈也,當以標本明之,不可妄治。或熱證誤服白術調中湯,溫藥亦能開發,陽氣宣通而愈,別無加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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