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問于岐伯曰︰余子萬民,養百姓,而收其租稅。余哀其不給,而屬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藥,無用砭石,欲以微針通其經脈,調其血氣,營其逆順出入之會。令可傳于後世,必明為之法,令終而不滅,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經紀,異其章,別其表里,為之終始,令各有形,先立《針經》,願聞其情。岐伯答曰︰臣請推而次之,令有綱紀,始于一,終于九焉。
《針經》,即《靈樞經》。帝欲不用毒藥砭石,而以微針除百姓之病,先立《針經》,故咨岐伯而作《靈樞》。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一曰 針,長一寸六分,二曰員針,長一寸六分,三曰 針,長三寸半,四曰鋒針,長一寸六分,五曰鈹針,長四寸,廣二分半,六曰員利針,長一寸六分,七曰毫針,長一寸六分,八曰長針,長七寸,九曰大針,長四寸。 ,音讒, ,音低。
此九針長短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