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卷自卷首至“兩目之下中”以上,原鈔殘脫,平于日本仁和寺宮御殘卷十三紙中檢出,證以《素問•骨空論篇》及本書《骨空篇》、《甲乙經•奇經八脈篇》,補注在經文“央”字、楊注“督脈起于少腹”之上,而脫處復完。惟篇中楊注缺蝕過多,無由補入,不無遺憾。謹依缺處計字空格以存真相。自經文“央”字以下,見《素問》卷十六第六十《骨空論篇》,又見《甲乙經》卷二第二,並本書《骨空篇》。
編者按︰以上蕭延平按語稱︰此卷“缺處復完”,查仁和寺本,蕭本所補之前尚有缺文。惜仁和寺本亦不全,卷首有小字注文曰︰“首十三行缺。”然其中尚存自楊注“……寶所內則其道口……”至“唯《素問》……”數百字。細考此節文字,為《靈樞•營氣第十六》之文。本次校點,謹依《靈樞》補足經文,其余缺文暫付闕如。
黃帝曰︰營氣之道,內谷為寶。谷入于胃,乃傳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
流溢成邪之中,布散絡之脈也。
編者按︰“黃帝曰︰營氣之道,內谷為寶。谷入于胃,乃傳之肺,流溢于中,布”二十四字,仁和寺本殘缺,今據《靈樞•營氣第十六》補入。注“布散”二字後殘缺一字,玩其蟲蝕之余,似為“四”字,待考。
精專者,行于經隧,常營毋已,終而復始,是謂天地之紀。
入于胃,化其精微,上注于肺,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日夜行身營五十周,如環無端,。
編者按︰“行于經隧”,“經”字不全,今據《靈樞》、《甲乙經》補入。“毋已”《靈樞》、《甲乙經》均作“無已”。注“化其精微”,“精微”二字不全,據文義補。“入于胃”前缺一字,據文義,當為“谷”字。“上注于肺”,“肺”字殘,考《靈樞•陰陽清濁第四十》︰“氣之大別,清者上注于肺,濁者下走于胃。”又《靈樞•小針解第三》︰“其精氣上注于肺,濁溜于腸胃。”則該字當為“肺”字。又按︰注“端”字殘,據文義補;“端”後殘缺七字,細玩其殘余,似“此乃天地之綱紀”七字,待考。
故氣從太陰出,注陽明,至肝,從肝上注肺,
……手足陽明,次……脈還注。
編者按︰“注陽明”,《靈樞》作“注手陽明”,《甲乙經》作“循臂內上廉,注手陽明”。“注陽明”三字之後,《靈樞》有自“上行注頭陽明”至“合足厥陰上行”一段文字,《甲乙經》亦有此段,惟文字略有出入。“肝上”二字原缺,今據《靈樞》、《甲乙經》補。“注肺”《甲乙經》作“注鬲”。
上循喉嚨,入頏顙之竅,究于畜門。
謂太陰別脈泉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陽,上出缺盆,循喉嚨上行,合陽明,故營氣從脾入此,肺脈上循喉嚨至頏顙,究于畜門。頏顙,上枯浪反,下朗反。
也,肺之下上……嚨至此之……。
編者按︰注“謂”字殘,只剩左半“言”字;“太陰”,“陰”字殘,缺右半“月”字,均依文義補。“循喉”二字,“循”字蟲蝕不全,“喉”全缺,謹依經文補;“肺脈上循”,“肺”字殘,依文義補。肺之下上下所缺一字,似“ ”字,于義難通,故暫作闕,待考。
其支別者,上額循顛下項中,循脊入 ,是督脈也。絡陰器,上過毛中,入臍中,上循腹里,入缺盆,下注肺中,復出太陰。
其陰別至此,合陽明已,更別起一脈也。上額循項,循脊入于髓之骨也。 ,脊窮骨也,可禮反。入絡陰器,上行過毛入臍,循腹里,入于缺盆,下注肺中,復出太陰。若唯《素問》。
編者按︰“其支別者”原缺,今據《靈樞》、《甲乙經》補。注“陰別至此”前所缺二字,後一字殘形似“太”字,待考。
黃帝問于岐伯曰︰余聞風者百病之始也,以針治之奈何?
風、氣,一也。人在氣中,如魚在水,攝養有方則長生久視,縱情乖理,動為百病。故問針道和養之理也。
編者按︰“百病之始也,以針治”八字,原書殘缺,今據《素問•骨空論》補。注“如魚”,“如”字原殘,謹據文義補。又按︰自篇首至此,蕭本原無,為本次點校所增補。
岐伯曰︰督脈起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庭孔,其孔溺孔之端,
此脈起少腹,循陰器,上至目內眥,復上額交顛入腦,還出別下項,俠脊,入循膂絡腎,然後則從腎上而還至于腎。《九卷》︰“別于畜門,上額循顛,下項脊入 ,絡陰器,入臍中,上入缺盆。”二經相證,此督脈之逆顯然。又按考古本,竟于此為任脈之言,而有不識,以此督腹。《八十一難》雲︰“起于下極。”橫骨一名下極,即是少腹之下也。骨之中央,髖骨中央也。又《八十一難》雲︰“起下極之輸,並脊上行,至于風府,為陽脈之聚。”義亦同也。庭孔,溺孔之端孔也。
平按︰“起于少腹”,“于”字本書《骨空篇》無。《素問》“端”下有“也”字。
其絡循陰器合篡間,繞篡後,
督脈之絡,出庭孔,別左右,循男女陰器,于篡間合,復繞于篡後也。篡音督,此後也。
平按︰“篡”《甲乙經》作“纂”,本書《骨空篇》亦作“纂”,注︰“音督,義未詳。”查《骨空論》類注雲︰“篡,交篡之義,謂兩便爭行之所,前後二陰之間。”《金鑒》雲︰“篡者,橫骨下,兩股之前,相合共結之凹,前後兩陰之間。”是“篡”當依《甲乙經》及本書《骨空篇》作“纂”為合。《說文》“纂,似組而赤”。蓋兩陰之間,有一道縫處,其狀如纂組,故謂之纂。日本醫家丹波元簡已有此說,似較“篡奪”之“篡”,于義為長,特采入以備參考。又注“此下”所缺三字,平擬作“兩陰前”三字。
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
從篡後復別兩箱繞臀,行至足少陰與足太陽中絡者,合于少陰,行于股,復貫脊屬腎也。
與太陽起于目內眥,
從腎與足太陽上行,起于目內眥也。
上額交顛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 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而止。其男子循睫下至篡,與女子等。
督脈與太陽兩道上至目內眥,上額至顛相交已,入腦還出,別為兩箱下項,復循左右肩 之內,俠脊抵腰,循膂絡于二腎方止,男女皆同也。舊來相傳為督脈當脊中唯為一脈
者,不可為正也。
平按︰“顛”《素問》、《甲乙經》作“巔”。“ ”《甲乙經》作“膊”。《素問》無“而止”二字。又按︰《八脈考》︰“督脈又別自腦下項,循肩胛,與手足太陽、少陽會于大抒,第一椎下兩旁去脊中一寸五分陷中,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足證本注別兩箱循左右肩 之是,舊傳只一脈當脊中者,非也。
其少腹直上者,貫齊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系兩目之下中央。
督脈起于少腹以下至額前者,從少腹至腎上行,還來至腎而止。此從少腹直上至兩目之下也。貫臍、貫心、入喉、上頤,皆為一道也。環唇以上,復為二道,各當目下直瞳子,故曰中央也。
平按︰“少腹”《甲乙經》作“小腹”。“齊中央”《甲乙經》作“臍中中央”。“兩目之下中央”《甲乙經》作“兩目之中”。
此生病,從少腹上沖心而痛,不得前後,為沖疝。
從少腹上沖心痛。前後之脈為病,不得前後便,沖疝病也。
其女子不字,痔遺溺嗌干,督脈生病,治督脈。
不孕,母子不產病也。痔遺溺,脈從陰器上行至咽,故為此等病也。任脈沖脈行處相似,故須細別。督脈生病,療之于督脈,勿療任脈也。有本無“痔”字。
平按︰“不字”《素問》、《甲乙經》均作“不孕”。又按︰《素問》王注謂︰“沖、任、督三脈,異名同體。”《甲乙經》注雲︰“《素問》言督脈,似謂任、沖,多聞闕疑,故並載之,以貽後之長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