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黃帝曰︰余聞五十營”至末,見《靈樞》卷四第十五《五十營篇》,又見《甲乙經》卷一第九《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篇》。
黃帝曰︰余願聞五十營。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
此據大率言耳,其實弱三十六分。
平按︰《甲乙》無“余願聞”三字。《靈樞》“營”下有“奈何”二字。
人氣行一周,
謂晝夜周。
一千八分。
其實千分耳,據三十六全數剩ヾ之,故剩八分也。宿各三十五分七分分之五,則千分也。知必然者,下雲氣行一周,日行二十分,氣行再周,日行三十分,人晝夜五十周,故知一千分也。
平按︰“千”上,《靈樞》、《甲乙》無“一”字。注“日行三十分”,當系“四十分”之誤,玩下經文自明。
ヾ人衛本注曰︰ ,《說文》︰“物相增加也。”音義同“乘”,與下文“ ”為贅余之詞者,字同義異。
日行二十八分,人經脈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脈,周身十六丈二尺,
日行二十分,人經脈一周,言八分者誤也,以上下文會之可知也。
平按︰“日行二十八分”,“分”字《靈樞》作“宿”,《甲乙》無此句。
以應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以二十八脈氣之周身,上應二十八宿,漏水之數,晝夜之分,俱周遍。
故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
一息之間,日行未一分,故不言日行之數。
十息,氣行六尺,日行二分。
一息六寸,十息故六尺也。二分,謂二十七分分之四分也。人氣十息,行亦未一分也。十三息半,則一分矣。
平按︰注“四分”,據下注“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此“四”字恐系“二十”之誤。
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分。
十息六尺,故二百七十息,氣行一百六十二尺。又日行二十分者,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百息得二百,二百息得四百,二百七十息得五百四十分,以二十七除之,則為二十分矣。
平按︰“二十分”《靈樞》作“二十五分”,《甲乙》作“二十分有奇”。
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于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
倍一周身之數。
平按︰“四十分”《甲乙》作“四十分有奇”。
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于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
十倍一周,故日行二百分也。宿各三十六分,故當五宿二十分也。由此言之,故知五十周以一千分為實也。
平按︰“二十分”《甲乙》作“二百十分有奇”。
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盡,脈終矣。
此人晝夜之息數,氣行二十八脈之一終,與宿漏相畢。
平按︰《甲乙經》注引王冰曰︰“此略而言之也,細言之,則常以一千周加一分又十分之六,乃奇分盡也。”
所謂交通者,並行一數,
謂二手足脈氣並行,而以一數之,即氣行三寸者,兩氣各三寸也。而二氣之行,相交于中,故曰交通。上有交通之文,故雲所謂也。
故五十營備,得盡天地之壽矣,
壽,即終之義也。天地以二十八宿下水百刻為一終也。
氣凡行八百一十丈。
即二十八脈相續五十周之數也。
平按︰《靈樞》無“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