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肝脈弦”至“是謂五髒脈”,見《素問》卷七第二十二《宣明五氣篇》,又見《甲乙經》卷四第一《經脈》上篇。自“平心脈來”至“腎死”,見《素問》卷五第十八《平人氣象論篇》,《甲乙》同上。自“岐伯曰︰心脈揣堅而長”至“身寒有痹”,見《素問》卷五第十七《脈要精微論篇》,又見《甲乙經》卷四第一中、下篇。自“黃帝曰︰請問脈之緩急”至“調其甘藥”,見《靈樞》卷一第四《邪氣髒腑病形篇》,又見《甲乙經》卷四第二《病形脈診》下篇。自“肝滿腎滿”至末,見《素問》卷十三第四十八《大奇論篇》。自“肝滿腎滿”至“偏枯”又見《甲乙經》卷十一第八。自“心脈滿大”至末,又見《甲乙經》卷四第一《經脈》下篇。
肝脈弦,心脈勾,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是謂五髒脈。
肝、心、脾三脈,《素問》、《九卷》上下更無別名。肺脈稱毛,又名浮,腎脈稱石,又名營,是五脈同異。若隨事比類,名乃眾多也。
平按︰《素問》“肝脈”上,有“五髒應象”四字;“五髒”下有“之”字。《甲乙》無“是謂五髒脈”五字。
平心脈來,累累如連珠,如循瑯 ,曰心平,心脈,夏脈也。
夏日萬物榮華,故其脈來,累累如連珠,以手按之,如循瑯 之珠,以為平和之脈也。而稱勾者,曲也,珠連高下,不如弦直,故曰勾也。
平按︰《素問》“平心脈”上,有“夫”字。《甲乙》無“平”字;“曰心平”作“曰平”。
夏以胃氣為本;
胃為五髒資糧,故五時之脈皆以胃氣為本也。
病心脈來,喘喘連屬,其中微曲,曰心病;
病心脈來,動如人喘息連屬,然指下微覺曲行,是謂心之病脈者也。
平按︰《甲乙》無“夏以胃氣為本,病心脈來”十字;“喘喘”作“累累”;“曰心病”作“曰病”,下同。
死心脈來,前曲後居,如操帶勾,曰心死。
心脈來時,按之指下覺初曲後直,如操帶勾前曲後直,曰心死脈。居,直也。
平按︰《甲乙》無“死心脈來”四字;“前曲”作“前鉤”;“曰心死”作“曰死”,下同。
平肺脈來,厭厭聶聶,如落榆莢,曰肺平,秋以胃氣為本;
厭,伊葉反。聶,尼反。厭厭聶聶,如人以手按已落榆莢,得之指下者,曰肺平脈也。
平按︰《甲乙》“平肺脈來”作“肺脈來”;“落榆莢”作“循榆葉”;“曰肺平”作“曰平”;無“秋以胃氣為本“六字。
病肺脈來,不下不上,如循雞羽,曰肺病;
按于毛脈,如人以手摩循雞翹之羽得于心者,以為肺之病脈也。
平按︰《甲乙》無“病肺脈來”四字。“不下不上”《素問》作“不上不下”,《甲乙》同。
死肺脈來,如物之浮,如風之吹毛,曰肺死。
脈之動也,如芥葉之浮于水,若輕毛而逐風移,如斯得者,曰死脈者也。夫五色有形,目見為易;五聲無形,耳知為難;五脈之動,非耳目所辨,斯最微妙,唯可取動指下以譬喻之,亦得在于神,不可以事推之也。
平按︰《甲乙》無“死肺脈來”四字。《素問》“吹”上無“之”字,《甲乙》同。注“以譬喻之,亦得在于神”,“之亦”二字,原鈔作“亦知”二字。
平按︰“亦知”恐系“之亦”二字顛倒,謹擬作“之亦”,“之”字屬上句讀。
平肝脈來,濡弱招招,如揭長竿,曰肝平,春以胃氣為本;
揭,奇哲反,高舉也。肝之弦脈,獨如琴瑟調和之弦,不緩不急,又如人高舉行竿之梢,招招勁而且 ,此為平也。
平按︰《甲乙》“肝脈”上無“平”字。《素問》“濡”作“ ”;“竿”下有“末梢”二字,《甲乙》同,無“春以胃氣為本”六字。
病肝脈來,盈實而滑,如循長竿,曰肝病;
盈,滿實也。肝氣實滑,如循長竿,少于胃氣,故肝有病也。
平按︰《甲乙》無“病肝脈來”四字。
死肝脈來,急而益勁,如新張弦,曰肝死。
肝真髒脈來,勁急猶如新張琴瑟之弦,無有濡弱,是無胃氣,故為死候也。
平按︰《甲乙》無“死肝脈來”四字。《素問》“弦”上有“弓”字,《甲乙》同。
平脾脈來,和柔相離,如雞踐地,曰脾平,長夏以胃氣為本。
按脾脈和柔,胃氣也。相離中間空者,代也,如雞行踐地跡中間空也。中間代者,善不見也。
平按︰《甲乙》“脾脈”上無“平”字;“曰”下無“脾”字;無“長夏以胃氣為本”七字。“脈”下,袁刻脫“來”字。
病脾脈來,實而盈數,如雞舉足,曰脾病;
實而盈數,如雞之舉足爪聚,中間不空,聚而惡見,比之無代,故是脾病也。
平按︰《甲乙》無“病脾脈來”四字;“曰”下無“脾”字。
死脾脈來,堅兌如鳥之喙,如鳥之距,如水之流,如屋之漏,曰脾死。
按脾脈來,堅尖聚兌而不相離,上觸人指,如鳥喙,如水流動,如屋漏之滴人指,脾脈死候也。
平按︰《甲乙》無“死脾脈來”四字;“堅兌”《素問》作“銳堅”。“鳥之喙”《素問》、《甲乙》“鳥”作“烏”,《千金》作雞。“如屋之漏”《素問》、《甲乙》在“如水之流”上。
平腎脈來,喘喘累累如旬,按之而堅,曰腎平,冬以胃氣為本;
旬,平也。手下堅實而平,此為石脈之形,故為平也。有本為揣揣果果之也。
平按︰《甲乙》“腎脈”上無“平”字。“如旬”《素問》作“如鉤”,《甲乙》同。“曰”下,《甲乙》無“腎”字,無“冬以胃氣為本”六字。
病腎脈來,如引葛按之益堅,曰腎病;
腎之病脈,按之如按引葛,逐指而下也。益堅,始終堅者。是謂腎平。初 後堅,故是腎病也。
平按︰《甲乙》無“病腎脈”三字;“曰”下無“腎”字。
死腎脈來,發如奪索,闢闢如彈石,曰腎死。
腎之石脈來,指下如索,一頭擊之,彼頭控之,索奪而去,如以彈石彈指闢闢之狀,是腎之死脈候也。
平按︰《甲乙》無“死腎脈來”四字;“曰”下無“腎”字。“發”字,袁刻脫。
岐伯曰︰心脈揣堅而長,當病舌卷不能言;
揣,動也。長,謂寸口脈長一寸也。此為心脈盛動堅。心脈上至舌下,故盛動堅,舌卷不能言。
平按︰《素問》、《甲乙》無“岐伯曰”三字。“揣”《素問》作“搏”,下同。《甲乙》無“當”字。
其 而散者,當消渴自已。
動而堅者病舌卷, 而散者病消渴,以有胃氣,故自已,由手少陰貫腎絡肺系舌本故也。
平按︰《甲乙》“當”作“病”。《素問》“消渴”作“消環”,新校正雲︰“《甲乙》環作渴。”
肺脈揣堅而長,當病唾血;
肺脈浮短,今動堅長,知血絡盛傷,故唾血也。
平按︰《甲乙》無“當”字。
其 而散者,當病灌汗,至令不復散發。
以肺氣虛,故脈 散也。虛故腠理相逐,汗出如灌,至令不復也。
平按︰《甲乙》無“當”字。《素問》“至令”作“至今”。
肝脈揣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善喘;
肝脈 而弦,今動堅而長,其色又不相應者,是人當有墜傷,墜傷損血在脅下,又令喜喘故也。
平按︰《甲乙》無“當”字。《素問》、《甲乙》“善喘”作“喘逆”。
若 而散者,其色澤,當病溢飲,溢飲者,渴暴多飲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
易,音亦。若脈 散,色又光澤者,當因大渴暴飲,水溢腸胃之外,易入肌皮之中,名曰溢飲之病也。
平按︰“若 而散者,其色澤”《素問》、《甲乙》作“其 而散,色澤者”。《甲乙》“暴渴”作“渴渴”;“易”作“溢”。
胃脈揣堅而長,其色赤,當病折髀;
胃脈 弱,今動堅長,又他色來克,當病折髀,以足陽明脈行髀故也。
平按︰《甲乙》無“當”字。
其 而散者,當病食痹、臏痛。
胃虛不消水谷,故食積胃中,為痹而痛。又脈行膝,故病膝臏痛。臏,膝端骨也。
平按︰《素問》無“臏痛”二字。《甲乙》無“當”字,“臏痛”作“痛髀”。
脾脈揣堅而長,其色黃,當病少氣;
脾脈 弱,今動堅長,雖得本色,以其陽虛,故病少氣。
平按︰《甲乙》無“當”字。注“陽虛”,袁刻作“陽盛”。
其 而散,色不澤者,當病足 腫,若水狀。
足太陰脈循 ,故脾虛色不澤者, 腫若水之狀也。
平按︰《甲乙》無“當”字。
腎脈揣堅而長,其色黃而赤,當病折腰;
腎脈沉石,今動堅長,黃色賊邪及赤色微邪來克,故病腰痛,以足少陰脈營腰故也。
平按︰《素問》“赤”下有“者”字,《甲乙》有“者”字,無“當”字。
其 而散者,當病少血,至今不復。
陰盛太陽氣虛,故少血。得之在久,至今不復也。
平按︰《甲乙》無“當”字;“今”作“令”。“以”下,《素問》有“帝曰︰論得心脈”至“以其勝治之愈也”百六十七字,新校正雲︰“此一段,全元起本在《湯液篇》。”據此,則本書無此一段,與全元起本同。
黃帝問于岐伯曰︰故病五髒發動因傷色,各何以知其久暴至之病乎?
其病發于五髒,有傷其候五色,何以知其久病、新暴之別?
平按︰《素問》“黃帝問于岐伯曰”作“帝曰”,“曰”下有“有”字,“傷”下有“脈”字。《甲乙》無此一段。
岐伯對曰︰悉乎哉問也!故其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
邪始入于五脈,故脈小,未甚傷于血氣,故部內五色不奪,是知新病。
平按︰《素問》“故”作“征”,下同。《甲乙》無“岐伯”至“故其”十一字。
故其脈不奪,其色奪者,久病也。
脈為其本,色為標也,本受邪氣已,方受與標,故脈本不奪,色甚奪者,知是久病。
平按︰《甲乙》無“故”字及二“其”字。
故其脈與五色俱奪者,此久病也。
內之五脈,外之五色,二俱奪者,知病已成在久。
平按︰《甲乙》無“故其”二字;“久”上無“此”字。
故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新病也。
人之有病,五脈五色二俱不奪者,其病未行血氣,故知新病也。
平按︰《甲乙》無“故其”二字。
故肝與腎脈並至,其色蒼赤,當病擊傷不見血,見血而濕若水中也。
弦石俱至而色見青赤,其人當病被擊內傷。其傷見色,故青赤也。若被擊出血,血濕若居水中者,此為候也。
平按︰《素問》、《甲乙》“肝”上無“故”字;“見血而濕”作“已見血濕”。
尺內兩旁,則季脅也,
從關至尺澤為尺也。季脅之部當在尺中央兩傍,不在尺外兩傍,季脅有病當見此處。
尺外以候腎,
尺中兩傍之外,以候兩腎之有病,當見此部也。
尺里以候腹中,
自尺內兩中間,總候腹中。
跗上以候胸中,
“跗”當為“膚”,古通用字,故為“跗”耳。當尺里以上皮膚,以候胸中之病。
平按︰《素問》作“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鬲;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羶中。”《甲乙》同。
前候前,後候後。
當此尺里跗前,以候胸腹之前,跗後以候背後。
平按︰《素問》、《甲乙》作“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跗上,鬲上也;
當尺里跗上皮膚,以候膈上也。一曰“竟上”,疑錯。
鬲下者,腹中事也。
當尺里膚上以下,以為鬲下之分,即腹中事。
平按︰“附上,鬲上也;鬲下者,腹中事也。”《素問》作“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甲乙》同,惟“脛”下無“足”字。
粗發者,陰不足,陽大有余,為熱中,跗之下也。
尺之皮膚文理粗發者,是陰衰陽盛,熱氣薰膚,致使皮膚粗起,故為熱中。
平按︰《素問》“粗發”作“粗大”;“陽”下無“大”字;“熱中”下無“跗之下”三字。《甲乙》同。
來疾去徐者,上實下虛,為厥癲疾;
來疾陽盛,故上實也。去徐陰虛,故下虛也。上實下虛,所以發癲疾也。
來徐去疾,上虛下實,為惡風。
上虛受風,故惡風也。
有俱沉細數者,少陰厥。
沉細皆陰,故沉細數,少陰厥逆。
平按︰《素問》、《甲乙》“有”上,有“故中惡風者陽氣受也”九字;“俱”上,有“脈”字。
沉細數散者,寒熱也;
沉細,陰也。散,為陽。故病寒熱也。
浮而散者,為 僕。